方玉梅点头,附和女儿的话。“老公,我们搬去屏东住,你不是一向喜欢那边的风景吗?”
“对,你以前也说过,你讨厌台北的生活,我们搬去屏东最适合你了。”凌晓群在旁边鼓吹利诱。但凌枫还在犹豫,因为朝颜给他的待遇不差,而且他一直以来都是跟他们合作,不知道换了出版社之后,能不能适应别个编辑。
唉,这真让他两难,凌枫叹了口气。
凌晓群为怕他摇头说不去,赶忙祭出撒手锏,“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搬,那我就要妈跟你离婚。”
离婚?!方玉梅惊慌的看着女儿,她什么时候说要离婚了?不要啦,她不要跟她的亲亲老公离婚。
她用眼神抗议,但是凌晓群却不理会。老爸能不能离开何大哥全看她这一击了。
如果成功,那么他们家还是能维持表面的幸福;若是不行,她不敢想象后果会如何。
“爸,怎么样?你要选择出版社,还是选择妈跟我?”她下最后通牒,完全不留任何后路。
凌枫看看女儿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摆平,但女儿那关可难过了。于是迫于无奈他只好点头答应。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东。
“什么!你怀孕了?!”
当凌晓群怀孕的症状一天比一天明显,方玉梅终于发现女儿不对劲之处。
凌晓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没错,我怀孕了。”
“孩子的爸是谁?我认识吗?他知道你怀孕吗?”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我们之所以匆匆忙忙搬离台北,难道是为了这事?莫非他是个负心汉,不想对你负责任?你当初怎会看上那种男人?呜呜呜,我可怜的女儿,你以后怎么办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觉得女儿比她还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想当初她谈恋爱时也没谈得这么曲折。“不过,那个臭男人不要你没关系,妈要,你把孩子生下,妈帮你带。你千万别学那些小说里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这样孩子太可怜也太无辜了。”方玉梅帮女儿加油打气。
凌晓群早就猜到母亲知道后会是这种反应,这就是有个少女情怀的母亲的好处。不过——
离开了台北,离开了她喜欢的人,原以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洒,没想到现在她偶尔想起,心里还是会有点酸酸的。
原来,这就是“爱情”。
凌晓群原以为自己会跟悲情小说的女主角一样,生了孩子之后,就持在屏东乡下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然后等个有情有义的男人,不嫌弃她是个未婚妈妈的身分,勇敢的站出来说愿意娶她、愿意照顾她跟她的孩子一辈子。
没想到事与愿违,事情就发生在他们一家子搬到屏东的第三个月,她从父亲那里得知朝颜的老板栗结婚了。
“什么!朝颜的老板要娶老婆N。”
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得问清楚才行。“朝颜的老板是哪一个啊?”
“我们朝颜的老板就只有一个而已啊。”凌枫边说还边跟老婆调笑,两个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恶心模样。
凌晓群懒得看他们那副恩爱的模样,硬是把父亲给拉过来,要他暂时离开母亲,认真回答她的问题。
“是何慕槐吗?”
“对啊,你怎么知道我们老板的名字?”凌枫诧异的问,他十分清楚女儿有多讨厌言情小说,想当初知道他写小说的时候,她还笑他娘娘腔,真是坏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拥有今天幸福的日子,还不是靠他干一血汗,赚稿费赚回来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个Gay?”
“Gay那是什么?”凌枫不太懂。
“同性恋啦。”她没好气的回答。
“同性恋?怎么可能!我们老板是有名的‘女人杀手’,他怎么可能是同性恋,况且,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这还不是因为你。”凌晓群大吼着。
“因为我?”凌枫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会是因为我?”
“因为何慕槐的对象是你啊。”她豁出去了,决定把一切全说出来,再也不顾老爸的颜面。
做人要敢做敢当,谅她爸也不敢责备她。
“他的对象是我?!你、你听谁说的?”凌枫急得都结巴了。“我这辈子就只爱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妈。”说完,他像是要证明什么似的把老婆拉到身边,紧紧的拥在怀里。
“对嘛、对嘛,你爸只爱我一个。”方玉梅也附和。
这算什么啊!
“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当初明明就是你说爸有外遇,而且对象还是公司的老板不是吗?”凌晓群生气的说。
凌枫低头看向老婆。“你真的这么想过?”
方玉梅一脸的无辜,“怎么可能,我那么信任你,怎么会怀疑你对我的真心,你别听晓群胡说,我最爱你了。”她撒娇的窝进丈夫的怀里。
哦,让她死了吧,谁来把这两个肉麻当有趣的家伙拖出去,最不可原谅的是老妈竟然指控她胡说!
老天,她胡说?!这事要不是老妈在一旁兴风作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帮忙,她怎么可能会找上何慕槐,还赔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该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恶了,想她还为他挺着个大肚子呢,他却已经另结新欢,那她这般牺牲是为了什么?
她决定了。“走,我们回台北。”
“什么?”
“回台北?!”
凌家父母惊声连连,最后有志一同的摇头说:“不,我们要持在屏东,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们已经喜欢上屏东这块美丽的土地,想在这养老。
第九章
凌晓群碍于事态紧急必须分秒必争,因此随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后,便一路飞车回台北。
一到台北,她直捣何慕槐的住处。
没人!哦,也对,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公司才是,于是她转头就走,连忙又开着车杀到朝颜。
到了公司,停好车,急急忙忙按了电梯,她极没耐性的看着刚上楼的电梯一楼一楼往上爬,该死,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于是她放弃电梯,改走楼梯。十七层楼是有些高,不过她不怕,决定一步一脚印,把吃苦当吃补。
最后她终于到了十七楼,不过早已气喘吁吁。
“何慕槐呢?我要找何慕槐!”凌晓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大手一拍,跟总机小姐说明来意。
总机小姐当然认识她,但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没礼貌,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像回来找上司,倒像是在找仇家。
“老板不在。”
“不在!他去哪了?”
“跟杨小姐出去吃饭。”
“杨小姐!谁是杨小姐?”而且现在才几点啊!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饭?!她瞄了壁上的挂钟一眼。十一点三十五分,的确是该吃饭的时间了。想想,她从昨天晚上连夜赶回台北,就连早餐都还没吃呢,而他竟然已经带小姐出去吃午餐了,想来她还真可怜、真悲情。
“他们去哪里吃饭?”
总机小姐无辜至极的回了句,“我怎么知道。”她只是个小小总机,老板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处。
“算了,我一家一家的找,就不信找不到他。”纵使把整个台北翻过来,她也要找到他。
凌晓群掉头就走,总机小姐在后头叫她,“晓群、晓群,你等一下……”
凌晓群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唉,打老板的手机,问他在哪里不就得了吗?总机小姐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晓群在急什么……咦!她突然发现到一件怪异的事,晓群的肚子好像有点大耶!敢情是因为怀孕才离职……她兀自胡乱猜想起来。
凌晓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因为以前中午他常常带她上附近馆子吃东西,她打算先把他们曾经去过的馆子从头到尾找一遍。
果不其然,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
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个女人共进午餐的情况。
那个女人长相不错,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不过她凌晓群也不是省油的灯,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种下的宝贝,怕什么!于是她勇敢的走进餐厅。
一在桌旁站角,她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余地,噼里啪啦的便指着何慕槐说:“你不能娶她,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这一招叫先发制人。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不曾发生关系,而我却怀了你的孩子对不对?这是我的错,以前我误会你是个同性恋,所以纵使喜欢你也不敢说出口,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我因为听信一个医术平平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的话,以为我只要跟男人,唔——”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词。
“以为只要我‘转大人’,那么那该死的病症就会好。而我除了对你不会过敏之外,再加上我喜欢你,所以就用计让你吃下以酒调味的食物,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所以……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