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本事一点也不少,我只是不想害人而已。」
「但明明是妳说了要让我得到幸福的,而报仇雪耻是此时的我,唯一想要得到的幸福。」她是耳朵聋了还是怎地?
「但根据我以往的经验,人类在冲动时所作出的决定,多半都是错误的。」
「可我、是、主、子、妳、是、奴……」他恼恨地伸出食指,一字一戳着她的额心,「所以妳必须听我的!」
「很好!」她居然该死地给他微笑了,「谢谢主子终于认可了曼曼的身分,从今天起,曼曼一定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主子,以求及早协助您得到幸福。」
他不悦的嘶吼,「那不是重点!我的重点是我、要、报、仇!」
曼曼咬唇看着他,语调虽温柔,态度却很坚持。
「什么事我都能依你,就是这一点,我绝对不会同意。」
「大胆刁奴!」眼见改变不了她的决定,他气得火苗星儿乱乱飞了。「我真是恨透了用我的血去唤醒妳!」
接下来他就是一阵狂飙砸物,在狠狠破坏东西出气后,也不管外头还下着雨,他气呼呼地踹开门,大步离开了破庙。
见他离去,曼曼在他背后吁了口气。脾气真坏!修养真差!个性真糟糕!
依他这样的脾气,看来离能散发出幸福光辉的程度还差得远呢。
但她是不会嫌弃他的。
曼曼那双紫眸里换上了温柔的善解及包容,因为她看得出此时的他,即便他不承认,其实比她之前的任何一位主子都还更需要她。
这位落难的前任大少爷,他那乏人照料的生活需要有人打理,他心灵上的创伤需要有人治愈,她真的很开心自己出现的正是时候。
她一定会为他带来幸福的!
曼曼在心底再度对自己重申,然后动手收拾那些被他在发火时狂扫落地的东西。
如非必要,她不爱乱用法术,宁可享受自己动手做事的乐趣。
不骗人的,有事可做总比睡在瓶子里虚度百年光阴要来得有趣。
她喜欢帮人做事,尤其是帮自己喜欢的人。
她必须喜欢自己的主子,这是所有瓶中精灵的一致宿命。
因为如果不喜欢,又如何能全心全意去为他们谋求幸福?
但就算不为宿命,她想她也会喜欢上这个新主子的。
即使他一发起火来就像头喷火龙,但至少代表他的个性率真。
如果能够选择,她宁可跟着这样的主子,也胜于跟着那种喜欢尔虞我诈,心思千回百转的小人型主子,并昧着良心去帮这种人做事,但她绝不害人,害人的事他们得自己动手,她顶多只能帮忙增加实力。
时近千年,她的生活里除了忠诚没有其他,她的心里除了为主没有旁骛。
她不怕莫强求气得跑掉,因为她相信他终究还是得回来找她的。
果不其然,约一炷香的时间后,她听见了去而复返的脚步声。
「曼曼,我饿了!」
她抬起头,强忍着险些爬上唇畔的笑意,在她看见了一个不情不愿拉下脸、踹开门的莫强求,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
第三章
天清气朗,适合做不少事情,自然也适合痞子出城到郊外走走逛逛。
在出城的一路上──
「伊爷,您好!」
「伊爷,您今儿个气色真好!」
「伊爷,今儿个咱们铺子里进了些打阳澄湖里来的大闸蟹,您有没有兴趣?」
真好真好!好钱有势真好!谁见了他都得弯腰送笑!
伊碇耀乐摇着扇,笑歪着嘴,耀武扬威地走在路上,对于自己终于能够连根拔掉了眼中钉──莫强求,而晋升为铜陵首富的成就,深深感觉到骄傲。
只可惜他那短命的爹娘,福气太薄,没能活撑到见着。
那一头有人从林子里狩猎归来,忙不迭地对他鞠躬哈腰。
另一头远远有人推了车煤球过来,怕弄脏他的衣裳赔不起,宁可绕路走,人人都对他既尊敬且畏惧,全然忘了他那个父亲是挑粪的、母亲是窑姊儿的出身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现实得不得了。
有钱何止能使鬼推磨?活人也得照样忍气吞声,乖乖认命去推的。
谁管你先前是风光还是低贱?最要紧的是眼前,你给人看见的是什么哩。
在接手……或者该说是在掏空莫家产业后,此时的他已一手掌控住铜陵县内的过半经济了。
钱庄?他的;酒楼?他的;丝绸庄?他的;米粮漕运站?他的。
就连主要街道上的几间大铺子的房东也都是他。
街头巷尾几间大铺子的招帘都更新了,由「莫」字改成了「伊」字。
所以呢,如果你还想在这里讨生计,能不仰赖他伊爷的鼻息?能不对他恭恭敬敬的吗?
不提旁的,就连县太爷都时常邀他过府餐叙,甚至还想将丑如夜叉的女儿嫁给他,以求政商联姻,互相利用。
或许还是会有人在心底暗骂他小人得志吧,但他不在乎,也无所谓,只要他能在台面上赢得一切,包括人见人畏,那就够了,很够了!
哼!说来还得感谢莫家那个败家子。
打小两人一块上学堂,他主动要求当那败家子不支薪的书僮,为他扛书袋、和他拉拢感情时起,他就在算计着他,眼红着他的一切了。
一块出门时,人人对那败家子鞠躬招呼,对他则是不屑搭理。
在路上遇着了小姑娘,无论美丑一律都是对着那败家子掩嘴娇笑,拿他当苍蝇。
即便他自认样样不输那败家子,却仍是不敌他莫家少爷的光环护体。
所以打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他就立定志向要扳倒他!一定要!
于是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始终对那败家子卑躬屈膝,尽力讨好,与他称兄道弟,假意剖心相交。
就是藉由一步步精心设计并布局,他才能赶在败家子的爹死了才不过半年的时间里,整垮了他,榨干了他,刨空了他的老巢,这样子的成就,呵呵,实是非常人所能做得到的呀!
莫家大宅现已更名为伊家大院,一切重新布置,风光更胜从前。
就连那败家子的老相好──勾栏院的花娘玉瑶,此时也已成了他的小妾。
被他养在府里,任他想玩就玩,想搂就搂,想怎样就怎样。
他会纳了玉瑶倒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她曾经是莫强求的女人罢了。
他早已立誓今生定要夺尽莫强求的所有东西,自然也包括了他的女人。
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明知玉瑶那浪蹄子仍是心向着莫强求,却执意要将她纳进府里,将她霸占在身边,方便他狎玩。
当时莫强求去找玉瑶时,他就躲在她帐后,是他逼她说出那些绝情的话,好让莫强求心冷离去的。
当时他用来要胁玉瑶的武器就是如果她不听话,他就会找人去杀了莫强求。
若是在从前,要杀莫家少爷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现在?
找人趁乱杀一条落水狗,可是件易如反掌的事,再加上他现在和官府交情大好,谁还有胆敢查到他伊爷的头上来?
而他也是用同样的手段逼迫玉瑶跟了他的。
他明知她待在他身边不快乐,却固执地将她锁在身边不肯放手。两人在床上做那档子事时,她被动得像条死鱼,但他太清楚她的弱点,只要他在她耳边邪冷地抛下一句──
「哄我开心!要不我明天就找人杀了那条落水狗!」
这话才刚完,那条死鱼就会立刻活了过来,咬牙对他曲意承欢。
呵呵!天清气朗,样样美好,因为他已达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目标──打倒莫强求了!
莫强求呀莫强求,我伊碇耀,是一定要叫你对我跪地求饶的。
无权无势无钱无亲,加上他早已放出话来,让莫家所有的故交都不许接济这落水狗,否则当心惹祸上身,是以根本没人敢吭声帮他。
他很清楚对一个人的最残酷惩罚并不是让他死,而是让他生不如死。
他知道他在那只落水狗身上做得很好……
陡地,伊碇耀那张原挂满恶势得逞的恶笑嘴脸突然僵住了,然后他震惊的瞪大眼,因为他看见远方大树下的一幕奇景。
说奇是对他,那一幕看在别人眼里,只不过是个小贩推着板车来兜售物品而已。
但他不能不奇,因为那正在卖东西的小贩,居然是他刚刚还在猜想着,八成正在哪个地方挖馊水吃草根,乞讨过日,或是搞不好已经饿死了的落水狗。
虽说对方改变装束,剪去长发,穿着一身庄稼汉的粗布衣裳,打着赤膊,脚上穿着双草鞋,脸上甚至还抹了些黑炭,但无论他如何乔装变貌,他仍是一眼就能认出了他,他的死对头──莫强求。
「水梨、水梨,好吃的水梨!甜得如蜜的大水梨,一斤只要三两银。」
果真是奇景!伊碇耀眼睛瞪得更圆直了。
从小只会茶来伸手,饭来张口,能躺绝不坐,能坐绝不走的纨袴公子哥儿莫强求居然在……在扯下脸皮叫卖吆喝?赚那他以前压根就看不上眼的零头小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