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唱给火星人的10首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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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每个城市都该有属于它自己的咖啡馆。”

  曾经认识过两、三天的老板娘对我说过这么一句话,当她提起属于她自己的咖啡馆时。

  认识老板娘之后,这座数次出现在我书里却又被我遗忘的咖啡馆,开始固执的提醒它的存在,开始成型、开始完整,在我心里、我的文字里,虽然严格说起来,它和老板娘的咖啡馆并无相干。

  它只属于我自己。

  也忘了这是第几次写进这咖啡馆:不同的人物,走进这香香的咖啡馆,在不同的时空场合之下,展开属于他们自己的故事,在这咖啡馆里,无论是开始,又或者是结束;冷漠老板娘始终以事不关己的姿态看著、听著、陪伴著;而总算这次她开口说话了,对于她的这个转变,我个人觉得很开心。

  每个咖啡馆都该有属于它自己的等待。

  正如同这座只存在于我想像里的咖啡馆那般,里头的人物、角色也只纯粹仅是虚构。

  确实名字、人物、甚至是某部份的对话、情境都是自现在生活中撷取的,不过现实中的他们与我笔下的人物也都毫不相干,就如同这座只存在于我想像里的咖啡馆那般。

  不论是这本书,又或者之前、之后的。

  经过无数次被误解、被对号入座、被啰嗦、被想太多之后,我觉得还是应该解释一下比较好。

  当笔一落下、故事一开启之后,真实的成份就瞬间化整为零,故事永远就只是故事。

  第一章

  怎么会开始上网的呢?其实都是ELVA的缘故。

  ELVA当然有她自己的中文名字,只不过她强烈要求每个认识她的朋友喊她作ELVA而非她的本名,因为她的本名实在是很有亲和力。

  而ELVA之所以会把英文名字取作ELVA的缘故,并不是因为她长的像萧亚轩——虽然她在穿着打扮化妆方式头发长度甚至笑时嘴角该扬几度都极力模仿人家——而是因为ELVA和萧亚轩走过相同的改造之路——离子烫。

  刚认识ELVA的时候一那时候她还不敢强迫每个人喊她作 ELVA ——她其实应该称的上是美女,只不过很少人会发现这件事情而已。

  国中时的ELVA顶着一头教人看了就会饿肚子的米粉头,她并且戴了一副遮去她半张脸的粉红色胶框眼镜,白色的制服衬衫里固定会加件衬衣,并且制服裙总是保持到膝下的长度——同样是因为毛发浓密的困扰——当时她甚至还有那么一点的暴牙。

  总而言之是那种当你试图对她的国中同学形容起这个人时,首先会说起的并非她那极具亲和力的名字,而是她那看了就会教人饿肚子的米粉头女生。

  “哦哦!是不是戴着粉红色眼镜的那个呀!不是吧她是你女朋友哦!”

  当我告诉颜玮良我们正开始交往的这件事时,这是他的第一个反应。

  颜玮良是ELVA的国中同学以及我的高中死党,其实我是有点后悔把和ELVA交往的事情告诉他那样坏嘴巴的人的,但是没有办法,他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真不幸”,而我当时真的超级想找个人分享我的恋爱喜悦。

  “你不要露出那种表情好不好!她已经把头发留长绑起来了,不放下来的话根本看不出来那是米粉头。”

  “那笑死人的大眼镜咧?”

  “拿掉了,她现在戴隐形眼镜,还有,你留点口德好不好?”

  “失言失言,那……和暴牙亲嘴的触感如何呀?噗斥——”

  聊到这我已经差不多想把他给海扁成汤尼陈了!不过还好我没有,毕竟我的朋友实在也没几个了。

  “她已经戴牙套矫正了,应该高中毕业前就可以拆下来了吧。”

  “哦哦!那所以和牙套妹亲嘴的触感如何?可以舌吻吗?”

  “你很无聊溜。”

  “不会吧!你们还没KISS超哦?”

  “干你屁事。”

  “好啦好啦!不过还是恭禧你呀!总算输尿管不再只作输尿用途罗!虽然这还很难说!哇哈哈——”

  妈的这小王八蛋!干嘛不去死!搞的我心情差到不行却又无力反驳。

  为什么无力反驳?因为颜玮良也正中了我的要害。

  ELVA是我的初恋。

  其实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那时候的ELVA愿意接受我的追求。

  “因为你很温柔呀!”

  ELVA说,一听就知道是在敷衍人的说辞。

  “你其实长的很可爱呀!有点像黑人陈建洲哦!在胖子界来讲你可是个帅哥呢!”

  ELVA又说。

  这倒是,只不过我长的是像瘦身前并且没有那么黑的黑人陈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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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ELVA的时候我身高已经长到一百八十公分,而体重也非常争气的在一百之间游走“上下正负十公斤”,就唯独脸却突兀的小,因此更显得我人很大一只,于是颜玮良他们那群坏嘴巴总喊我作大只,至于ELVA则喜欢抱着我说感觉真像是在抱个大娃娃。

  很可爱的那种。她强调。

  “好舒服哦!抱着你的感觉。”

  ELVA每次抱着我的时候总是一副满足的神情。

  每当那个时候我总会有种米粉头和大娃娃最后终能HAPPY ENDING的幸福感,甚至我还为此参考了许多的A

  片以了解什么样的姿势比较合适体型差异如此之大的我们从事;只不过很可惜的是,当我终于用的上参考资料时,却也是失去ELVA的同时。

  毕业后ELVA考到了台北的大学而我则继续留在台中,我们变得无法经常见面并且差异越来越大——上了大学之后的ELVA开始强迫每个认识她的人叫她作ELVA,因为离子烫派上用场以及牙套的功成身退兼化妆品的助纣为虐——有天在电话里ELVA告诉我不要那么常打电话给她,因为手机费很贵。

  “没关系啦!反正是我妈买的帐,哈!”

  ELVA好像开始不再欣赏我的幽默了,因为她听了之后非但没有像以往那样的笑,反而是叹了口气,接着又说:

  “那不然我们用MSN 聊天好了,最近打工了才知道赚钱辛苦……”

  “你有MSN ?”

  “嗯,你拿纸笔来钞下我的帐号……”

  我于是听了ELVA的话不再那么频繁给她电话,只是我在线上却也没遇见过她几次,因为ELVA总是显示离开的状态,我想那大概是因为她真的很忙吧!要不她在MSN

  上的照片怎么会那么频繁的更换?

  我变成只能看着ELVA的照片了解她的近况,了解她越变越美,了解我们越离越远、越离越远……直到那天晚上ELVA突然跑来找我为止。

  “你要不要我?”

  这是ELVA开口的第一句话。

  “啊?”

  而这则是我的第一个反应。

  “我问你,你要不要和我做爱?”

  开玩笑,当然要嘛!而且已经想要很久了。

  我们于是笨拙的脱衣做爱,我有点庆幸的发现这都是我们的初夜,当我还在窃喜着原来ELVA真只是单纯的忙而非移情别恋时,她马上就把我从天堂给拉到了地狱。

  “你最近瘦了很多呀。”

  这是事成之后“事情办成之后”ELVA开口的第一句话。

  坦白说我一直对于事成之后ELVA开口的第一句话竟是——你最近瘦了很多呀——感到相当的耿耿于怀,总觉得应该说点别的什么会比较恰当才是。

  不过,到底该说些别的什么,我也不知道。

  “对呀!而且体重掉的有点夸张。”

  我妈妈叫我找时间去医院检查检查是不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可是我真的很讨厌医院,总觉得那里白白的很讨厌,但是,没有办法再继续瘦到八十公斤的话我想我真的不去不行了——这些本来我想告诉ELVA的话完全来不及说出口,因为她就打断了我,说: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分手比较好。”

  “呀?”

  “我有喜欢的人了,而且我们其实已经在交往了,是网路上认识的网友,他长的很帅很像明星。”

  “那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让他知道我还是处女,这样他会以为我没有行情,好!我承认我过去确实是没有行情但我现在不一样了!我变漂亮了,我想要有个帅的男朋友难道有什么不对——对不起。”

  “那这算什么?分手费吗?”

  “都是我的错,对不起,不过请不要再来找我。”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ELVA穿衣服的速度如此之快,只消三句话的时间就足够了。

  不知道她用了多久的时间才下了这个决定的呢?希望不要少于三句话呀!

  不知道我要用多久的时间才能如ELVA所说的,把她忘记。

  真希望也只需要三句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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