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打扰你了。谢谢你的帮忙。”
她一语不发,寒着脸把他送出门,关门上锁,大踏步回到卧室。
躺回床上,思及他适才的表现,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几乎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知道的那个人,入睡之前,不由得迷迷糊糊地胡发谬想: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如此非凡,莫非有他过世恋人的灵魂附身其上?
*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确实非凡,不过跟什么过世恋人当然毫无关系。
青少年期因不满父亲而唯一的那次离家出走,他在公园的溜滑梯底下躲藏,后来才发现那原来是它的栖身之所。它一点也不怕他,还出乎意料的友善,挨在他身边陪自己一起度过那个初入冬的微寒夜晚。
后来他发现它不但遭人抛弃,还有口难言,处境比自己凄惨太多,而他明明未失声,却没跟父亲直接沟通过。到了早上,他带着那只狗回家,等待因工作而彻夜未归的父亲,开宗明义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并请求他准许自己收养它。
与其说它是自己的宠物,不如说是贵人,现在则是家人。
因此,对隔壁那位称不上交好的邻居的这次援手,他是真心感谢,另一方面也反省起自己的观感太肤浅,尚未看清别人的内在优点就直接把她定义为麻烦人物。
隔天傍晚,他买了一盒蛋糕,第一次正式登门拜访。
“谢谢你昨天的帮忙。”非常郑重地再次道谢。
“喔嗯。”过了一天,她早已气消,反而有点不知怎么反应。“没差……咳,下次记得看好你的狗就好了。”
他点点头,递上蛋糕。
“送我的?”
“对。”
我在减肥!本来想冲口说这么一句,不过想想算了,反正这点实质补偿本就是她应得的:何况就算自己不能吃,正好等下要去参加对门孟老太太的生日会,借花献佛也不错。
接过蛋糕的同时,不期然忆起不愉快的旧事,她暗哼一声,有些不满地说:“既然你‘专程拿来送我’,我就收下了。谢谢。”话说完,见他没反应,忍不住问道:“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吗?”
他老实回答:“听不懂。”
“喔,你大概忘记了吧。”耸耸肩,故意用不在意似的语气说:“我刚搬来的那天,专程拿我自己作的胡萝卜muffin送你,结果被你一口回绝了。”对啦对啦!她就是小心眼爱记仇,非要拿出来说一下。
“这我记得。”即使她挑明了讲,他还是不懂,因为:“我没说谎,我确实不吃胡萝卜口味的东西。”
那无辜的答案使她瞠大眼。“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不屑收?”
什么?“当然不是。”
“……等一下。”她单手按额,像是陷入一个难题。“如果你真是因为这样而拒绝,就显示你非常不会做人。”非常、非常!
“我收下了,最后只能喂垃圾桶。”因为无人可送,他的狗又不吃甜食。“糟蹋别人的心意才是不会做人。”
听他仿若义正辞严,她有点恼意。“那假设这个你专程拿来的蛋糕,我刚刚直言拒绝的话,你又有何感受?”
“那就拿回家自己吃。”
妈啊!这家伙到底是从哪个星球来的?用地球的常理根本跟他讲不通嘛!连心脏构造都不同了,怎么要求他将心比心!“好!如果你真是一片好心,为什么当初拒绝后就当着我的面直接关门,完全没有善意?”
“我有说再见。”
倒是记得很清楚!她深吸一口气,露出不由衷的微笑。“的确是有喔。可是那种情况下,你不认为至少该跟特来拜访的新邻居寒喧一下,以表亲切?”
“抱歉,我不擅长跟人寒喧。”而且他记得自己其时正忙于赶稿。
事实上,他不擅长、也不热中跟人亲近,反而对观察人很有兴趣,或许这就是身为创作者的癖好吧,他的眼睛一向比嘴巴活动得多。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冷漠的人,不会在遇到邻居时故作视而不见,基本礼数还是会有。
喔……所以全是她自己误解了?“你实在是——很奇怪耶!”明明当初那么差劲的举措,解释起来还可以语气良善、彬彬有礼,让她想生气都无力了。
他没回话,只是也很感奇怪地想:难道要跟她一样才是不奇怪?
或许,人都难免会有这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吧。
因为在他心中,她也是个怪人。
第3章(1)
《杨桃想窈窕》,是他著作的剧名,近期即将公演。
故事的中心人物女子杨桃出生在一个守旧乡村,十八岁那年离开家乡到大都市求学,审美观因此深受影响,决心瘦身成为窃窕佳人。
在某次致电回家时,她不经意对幼妹透露此事,其母进而知悉,千方百计劝阻未果,六神无主下只好将这件事告知村中年纪最长的智者三叔公,三叔公又与六婶婆秉烛夜议,均感此事非同小可。
杨桃圆巧可爱,平易近人,在村中号称“会走路的韭菜花”,一直是村中对“美”字的楷模;这事若一经传开,村中女孩要是纷纷追随仿效,个个变成瘦弱西施,降低村中生产力怎么得了!于是他们秘密召集各大长老,针对此事集思广益,甚至暗中从邻村借来三名面貌最俊、条件最优的有为青年组成特攻队前往杨桃身边卧底,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她想不开做傻事,故事就这样急如星火般展开了……
啪啦!剧本翻落地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又一次看到出了神。
蹲下身,捡起已被翻阅得页角皱起的剧本,他仰靠沙发上,感到有点困扰。
之前经过一番研读,他终于察觉不足的症结所在,那就是故事虽绕着杨桃减肥这件事打转,对于她的实行和心态却没有太深入的刻画,略嫌浮面。
也想过置之不理,反正对整体剧情并没太大影响,只是,他的创作精神不能接受这种驼鸟心态,所以这两天他足不出户闭门思考如何补强。
放下剧本,他伸个懒腰,想到今天要开车载狗去复诊,这才放下心头事,顾忌它脚受伤不宜久行,将它安置在宠物提篮内带出门。
打开门,意外见到已有人按了电梯,是住自己正对门的那位孟姓老太太。
他走上前去,正好“叮”一声,电梯来了。
尾随她之后进人电梯,他对她一颔首以示招呼。
“啊,高先生,这么巧。”孟老太太见列他,面露亲善笑容,“我一直想谢谢你上次的蛋糕,很好吃呢。”
蛋糕?他内心有一丝讶异,随即想到是陶菲菲将其拿去与人同享了,于是实事求是地说:“应该谢陶小姐。”
“两个都谢、两个都谢!”她呵呵笑,顿了顿,问道:“我想问一下,那个蛋糕是在哪买的?等菲菲减肥完我想再买一个给她,让她也能尝尝看。”
“她在减肥?”他脱口问道,现阶段对“减肥”二宇特别敏感。
“你不知道啊?噢……”她忽地掩嘴,不好意思地笑笑,像是自知失言。“看我真多嘴……抱歉啊,我保证她不是嫌弃你的蛋糕,因为她那时瞪着蛋糕忍得好辛苦,一副非常想吃的样子,所以我刚刚才会问你的。”
叮。谈话间,一楼到了。
“下次我家办聚会,欢迎你也来参加,可以携伴喔。”她含笑对他一点头。“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他关上电梯门,电梯继续往地下停车场下降。
仰首凝望头顶,僵硬几日的脑袋渐渐活络了起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
她在减肥。
*
“高先生,怎么今天那位有趣的小姐没跟你一起来啊?”
帮狗看诊时,医生笑着问了这么一句。
高悟森有些奇怪。“她有趣吗?”
“是很有趣,她……很生动。”医生笑了声,似乎自觉如此譬喻十分贴切。
高悟森却不能完全同意,因为对他而言,她岂止生动,根本是夸张。
“她是你女朋友吗?”
那离奇的好奇方向使他难得地大感错愕。“不是。”当然不是。
“喔,因为我记得你不喜欢给别人抱你的狗。”医生有点尴尬地碰了碰鼻子。“而且她雨天抱着狗很晚来应诊,自己身上都湿透了,但把狗狗保护得很周到,所以我才以为她大概是你女朋友……不好意思。”
高悟森微讶,这才知道当时的情形原来是那样的。
老实说,到现在他依然觉得她的个性很麻烦;只是,除了麻烦之外,他又逐渐在不经意间透视到她更多的层面。
若要由他来譬喻,她像是可以清澈见底的河流,喜怒哀乐全彰显于表面,一点微风都能使其湍急;然而,即使并非赤足就能涉越的静水,对于受困的行船人却又出乎意料的温柔,甘愿无条件助他们一帆风顺。
而受过恩惠的他以自己所能想到的方法尽了心——道谢过了,医药费还了,蛋糕送了……或许送蛋糕的决定是个失策,不过当时他不知道她正在减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