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发现她虽然只出了这张专辑,却因为广受好评,盗版猖獗,而连换了三次封面。
所以他索性也将另外两种封面的版本都买齐,一张留研究室,一张搁家里,另外一张则放在车上,让他随时想听,都可以听得到。
至于会如此喜欢这张名叫相思情歌的专辑,则是因为里头的真挚情意令人动容,也让人羡慕。
虽然只有十首歌,每首歌大都是短短几句重复吟唱,却莫名的就是有种力量,幽幽细细拉住人心最脆弱的那条弦,轻轻一拨,低吟几声,就能让人怔忡心窒。
音响里,芬芳干净的嗓音仍旧继续唱著——
“一天为你落一滴泪,三百六十五天,流成一个湖。一天为你唱一首歌,三百六十五天,流出满腔爱。亲爱的,我想你。深爱的,我爱你……”
幽静清灵的女声不停吟唱,低浅的抑扬顿挫,像一条小小细勾,拉出了所有深埋在心底的痛楚往事。
像飘荡多年的孤船,他找不到可以停泊的港湾,因为心里深藏的恨让他这些年上不了岸,爱不了任何一个女人……
不该想……
却怎么都忘不了:心里依旧紧抓著那份恨意不放。
那个女人,他永远不会原谅她!
不能原谅!
寂静中,唐毅睁开眼,正打算起身去把音响关掉,却看见面前有张过于灿烂的男人大笑脸,正直勾勾盯著自己。
“你进别人的地盘不懂得先打招呼?”冷冷丢给范同一个白眼,唐毅起身走到桌前。
“这是你和芬芳姑娘的独处时间,你光听她唱歌就听傻了,哪还有空注意外头有没有人?我只好自力救济的推门进来啦!”高壮粗犷的范同不以为意的笑说。
他是有敲,没人回应罢了。
早知道唐毅习惯每次上完课回到研究室,都要听一下歌再走,而他听歌时,就算天塌下来都不管,所以他只好自己推门进来。
没搭理范同,唐毅伸手关上音响。
“干嘛要关?你不是很喜欢芬芳?没关系,你可以继续听,反正我也很欣赏她的声音,多听一点轻音乐,回去就不会发火揍女儿。”
范同开玩笑的接话,却看见唐毅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坐回桌前,当场只觉得无趣,皱皱眉,然后不死心的继续说。
“对了,刚刚我在外头听见学生给你取了个绰号,T大一匹狼!虽然一匹狼听起来颇有劫财劫色的意味,但‘狼’这个字挺配你的……”
也不管唐毅有没有回应,范同照样可以一个人杂念得很爽。
“寂寞的狼,真像你的性子!一个人游荡这么多年,有没有考虑要找个人定下来?你看芬芳怎么样?虽然她从来没有露面宣传,连CD上都没有她的照片,但听她的声音这么甜,想来应该也长得不差,要不要我打电话去唱片公司,帮你约她出来吃个饭?”
还是没反应。
范同不以为意的继续再说:“不过,我想你应该也不会要吧!再怎么样讨厌,你心里还摆了个‘她’,我记得那女人叫什么来著……洛什么桐?洛小桐?洛桐桐……”
眼见提到洛这个字时,唐毅立刻抬头,狠狠丢来杀人一瞪,和他当了多年朋友的范同,仍旧不怕死的抬头左右望了下,然后佯装很忙的站起身四处浏览。
这个孤僻到极点,不懂得该好好招待朋友的男人,终于也知道要抬头看人了,早知道一开始他就应该在他耳边拚命念洛雨桐三个字,就能招回他的魂魄。
“你不说话,没人会知道你是饭桶!”唐毅冷静的嗓音传了过来,声音里有种咬牙切齿的狠戾。
“错了,我不说话,大家还是会知道我是饭桶。范同……饭桶……连我爸妈都知道我叫饭桶!”
唉!真不知他老爸当初是怎么想的,竟然将他取名叫范同,害得他家里那一大一小,两个不像话的女人,都爬到他头上来,直接指著他的鼻子叫饭桶。
“对耶,我怎么没想到,那个女人叫雨桐,雨后的梧桐……这么美的名字,难怪你要一直记在心里,怎么都舍不得忘!”
抬起头,假装欣赏墙上看不懂在画什么鬼的抽象画,范同继续捋虎须,好像非得撩出满屋大火,才甘心收手。
虽然面前的家伙过去有段很伤心的往事,可是他实在不明白,要就要,不爱就不爱,哪来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非得将一个人摆在心里那么多年,这样不辛苦吗?
“你什么时候才要滚出去?”受不了聒噪的唐毅,终于放下文件,面色难看的瞪著他。
他生平只有两次暍醉酒,一次是五年前,那次他失策的上了那女人的床,另一次是他出国后的第四年,在这个嘴碎长舌公面前。
两次的失误都让他后悔莫及!
记得那一天,因为收到晓蝶从台湾寄来的CD,听完芬芳唱的歌,他在沙发上狠狠灌了一夜酒,然后隔天就看见和自己同住一栋公寓的范同,笑笑的蹲在沙发前,问了一堆令人招架不住的杂念碎语——
“谁是洛雨桐?你整夜在喊这个名字,吵得我和老婆都睡不著……”
“洛雨桐是谁?你干嘛一直骂她?”
“殷长天又是哪个该死的?你整晚都叫他去死耶……”
“还有,谁害小蝶的眼睛瞎了?为什么要眼角膜才会好?小蝶又是谁?”
当时他撑著快要裂开的脑袋,不断以脚猛踹眼前的大饭桶,结果这只只会吃的饭桶还是不肯停的继续问,一直问,搞得他差点神经错乱。
为了让他闭嘴,也让自己可以爬回床上睡觉,他只能恼怒的开口解释。
没想到这一说,从此以后便再也没有安宁的日子。
做博士研究论文时,因为班上东方面孔少得可怜,可那个饭桶又坚持跟听得懂中国话的人一组,所以他才会倒楣的让这家伙缠上,不得不跟他同组做研究。
奸不容易毕业了,准备要创业,这家伙又来闹场,嚷著要加入他和易天尧合开的电脑公司。
若非AI是三个人在念博士期间一起做出来的东西,也有那个饭桶的心血贡献,他一定会一脚将他踢到太平洋。
结果,他才回来台湾三个月,想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做一点教育贡献,这家伙又马上跟进,进入T大校园当起兼任教授。
然后每天下厌其烦的跟在他后头,念著那女人的名字!
“你到底想怎样?我说了,你要提谁都好,就是不准说她!”唐毅冷冷的说。
“哪个她?是芬芳还是那个雨后的梧桐?你说清楚点,不然我不知道你在说谁!”明显是活得不耐烦的范同,伸手搔搔头,一脸非常“无辜”的回头看他。
如果不是他亲亲老婆想要写本小说来玩玩,过过当言情作家的干瘾,逼他一定得随时注意唐毅的动向,监看他和洛雨桐最后的结局,他才不会每次都冒著生命危险来踩唐毅这颗大地雷。
害得他每每都怕得要死,好担心自己哪天会突然让人给串了,然后丢去填海。
“范同……”唐毅眉宇一沉,站起身,抓起挂在椅背的西装外套,抬脚就走。
懒得再跟长舌公废话!
“喂!狼先生,你要去哪?倩儿早上还吩咐我,今天一定要记得带你回家吃饭。走啦!你一个人住,肯定只能吃外食,倩儿的手艺好得无人能比,到我家去,今晚帮你加菜,补补身子!”
不等唐毅点头,热情过头的范同拉著他往外走。
第二章
回范家之前,范同先去幼稚园接女儿。
车才停在幼稚园门前,一路上让范同杂念到忍不住开窗透气的唐毅,二话不说开门下车,走进幼稚园。
高大身躯才刚定进铺著人工草皮的游戏庭院,穿著白衣红裙的范可可立刻跑过来,仰著小脸,软胖胖的小手紧抓他的裤管左右摇晃。
“叔叔,抱我……”
“来……”唐毅弯下身,看著这个在美国出生的范同女儿,向来冷然的脸庞露出难得的浅笑。
他伸手正要抱起小女娃,几名小男孩突然冲过来,两个一侧,三个一排,开始摆阵,隔空叫骂。
“白痴明,你再给我说一次!”
“我就是要说,小毅没有爸爸,是个没人要的笨蛋,大笨蛋!”背著书包的大班小霸王挑衅的转身拍拍屁股,扮个鬼脸继续大吼:“小毅的爸爸不要他,他是个没人要的小孩……”
“叫你不要说你还说,我扁死你……”
双人组中那个皮肤较黑的小男孩火大的暴吼一声,举起的手都还没有挥出去,身边那个大眼睛男孩已像阵风似的冲了过去。
“你才没有人要!我有爸爸,我也有爸爸的……”大眼睛男孩恼怒的说,以小羊扑虎姿势,将比自己高一个头、多一个肚肚游泳圈的大班小霸王撞倒在地,然后发狂似的乱捶一通。
失控的狂暴举止和越来越有劲的拳头,让一旁围观的小霸王同伙吓得跑回教室求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