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子健不在意地摆了摆手,笑着说:“抱歉,害你找不到助理.硕人,你快去吧。”
看着她们堂姊妹走进录音室,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有些冷。
刚认识的时候,他确实被意凌的甜美外表给吸引,因为他向来喜欢这型的女孩,然而相处越久,随着逐渐走红,她的另一面也慢慢显露,不管再怎么隐藏都没用。
她看待地位不如她的人,即使表面客气,但眼中总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轻视,而对自己的堂姊更是恶劣,几乎是在剥削她,每次看到他和硕人相处愉快,她就显得很不悦。虽然在他面前她总是笑脸迎人,但笑脸下的恼怒却日渐加深,美丽的脸也逐渐变形了。
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呀!他心想。
至于硕人则是刚好相反。当年在学校第一次见面时,他只觉得这女人真是有够粗鲁又霸道,不过捉弄起来倒是很好玩,而在歌唱比赛重逢后,他的直觉就是——
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很有趣。
然而相处过后,他发现硕人一点一滴地在改变,不,也许她没变,只是当初自己对她不够了解,总之她在他心中的印象跟当初完全不一样。
原本她身上那种刚硬凶悍、让人退避三舍的压迫感已经没有了,变得亲切柔和,只要待在她身边就会感到很放松,虽然她讲话还是很直接,却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只觉得她率真可爱,也有很多同事很喜欢跟她在一起。
他还注意到,现在她的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自然流露出的娇媚,这一点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就像刚才,明明她只是无意地看了他一眼,却让他心头发热。
她真的变漂亮了。虽然五官没有什么改变,但在他眼中的形象却已经大大不同,在他心中引起的激荡也远超过他所能想像。
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温柔的女孩,其实他并未深思过到底什么才是真的“温柔”,只是单纯地以为就是像意凌那样纤弱柔美,现在才知道并不是这样子的。
所谓的温柔,就是能让人心里感觉温暖,像硕人这样,会付出无数心力去关心别人的人,其实比意凌温柔一百倍。
他轻笑一声。以前曾经听过一句话,人只有在还没有意中人的时候,才会去设定自己喜欢哪一型的异性,一日一真的爱上就不管这些了,看来这话是真的。
他作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喜欢像她这样的女孩,但是,只要她在身边就会为他带来无比的快乐,这才是最重要的。
况且,外表跟内在的巨大差异,正是她的魅力所在呀!
只是问题来了,她似乎已经有意中人。还记得上次他开玩笑地问她喜欢哪一型的男人,她却露出苦恼的表情,这是否就表示她正爱着某个人,而且爱得很辛苦呢?以她那种固执的个性,一日一爱上一个人就铁定不会改变了,那不就表示他希望渺茫?
但以他的个性同样不会轻言放弃,不管再怎么困难的挑战都会去面对,尤其是恋爱这种攸关终身幸福的大事。无论她是不是有意中人,也不管她再怎么喜欢那个人,他都会去争取她的心,只是现在得先把情况搞清楚再说。
转念一想,她最近常跑去看海燕,搞不好她会知道一些消息。
正好,就趁着这机会,把两件事一起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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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这瓶药粉真的那么神奇?”方贞淑睁大了眼。
她的侄儿为她带来一瓶气味呛鼻的药粉,说是从非洲的巫医那里得来的,不但能够让肿瘤在一星期内消失,还可以预防偏头痛、骨质疏松症和便秘。
光看那不知是兽骨还是人骨做成的药瓶,以及瓶上那令人眼花撩乱的咒文,还有那些疑似血迹的一污点,就足以让她深信下疑。
“姑妈,这东西可是无价之宝,据说要做这么小小一瓶,就要花半年的工夫,还要十个巫医一起施法才弄得出来,非洲部族好几次开战就是为了它呢。”
“真的?”方贞淑兴奋不已,双眼闪闪发光。
一旁的方海燕下屑地说:“吹牛!如果真的这么珍贵,你怎么买得到?”
方子健压低了声音说:“不是买的,是偷的。”
“什么?偷的?”方贞淑更兴奋了。
“我一个研究民俗学的朋友去非洲考察,就是他从巫医那里偷来的,本来他想自己留着,一听我说姑妈身体不好,就很够义气地送给我了。”
方海燕哼了一声,“天底下有这么好的朋友?你介绍一个给我吧!”
他翻了个白眼,“好啦,他最近缺钱在跑路,我跟他杀价买下来的,可以吗?”
“海燕,表哥这么热心,你怎么老是吐槽他呢?”方贞淑开心得不得了,一点也不怀疑侄儿说的话。“子健啊,你说这药应该怎么服用?”
“其实很简单,跟一般的药一样,三餐饭后配白开水吃一小匙,只是有一点要注意,姑妈你在吃药之前,脑子里绝对不可以想到犀牛。”
“犀牛?”方贞淑大感不解,“为什么会扯到犀牛呢?”
“我听我朋友说,那个部族认为犀牛是邪恶的动物,一旦碰到犀牛,就连巫医的法术就会失效,所以你要吃这药,就不能接触任何有关犀牛的东西,连想都不能想。”
“太扯了!”方海燕觉得很可笑。
但方贞淑完全不理她,只是一脸戒慎恐惧地说:“好,我会提醒自己,不可以想到犀牛。”
“不行啦,姑妈,你这一提醒不就又想到了吗?你要完全忘记这件事,脑子里完全不能出现这个字眼,最好是假装世界上根本没有这种东西。”
“好。”她开始背诵,“这世上没有犀牛……不行,又想到了!”
“姑妈不要紧张,放轻松慢慢来就好。”
“好吧。”方贞淑满怀爱怜地抚摸着骨头瓶子,暗自发誓一定要彻底摆脱犀牛……啊,又突槌了。
方子健眼看第一个目的顺利达成,便故作轻松地问:“呃,对了,我那个学妹最近好像常来,会不会太打扰姑妈?如果您不喜欢,我以后叫她别来。”
“不行啦!”方海燕紧张极了。要不是游硕人常来找她聊天,拉她出去散步,她早就闷死了,要是她不再上门那还得了?
方贞淑不以为意,“是不会打扰啦,只是那个游小姐好像不太了解生病的可怕,我一直想办法开导她,她就是听下进去,实在让我很无力。”
到底是谁无力啊……方子健在心中叹息。“她就是这样,老让人担心。年纪不小了,却连一个男朋友都没交过,这样怎么行呢?我一直想帮她介绍男朋友,却又不晓得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真是伤脑筋。”
此话一出,两位女士都瞪大了眼看他,仿彿他说了什么离谱至极的话。
“呃……我说错了什么话吗?”他小心地问。
“你是白痴吗?”方海燕毫不客气地说。“她喜欢的人就是你啊!”
这回他可真的吃惊了,“你怎么知道?她跟你说的?”
“哪需要她说啊?每次只要一提到你,她的脸马上就红得跟什么一样,一眼就看出来了呀。”
就连方贞淑也点头同意,“没错,虽然症状跟高血压有点像,但是感觉完全不是。”
闻一言,方子健只觉得全身充满了无可名状的喜悦,比当初医生宣布他的肝炎已经完全痊愈时还要令人振奋。
不过,她们的观察还是不见得正确,他得亲自确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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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游意凌的休息室里,游硕人照例忙得团团转,但是她心里却挂念着别的事情。
她指导的棒球队终于要进军全国比赛,而她已经邀请了方贞淑母女去看比赛,但还剩一张招待券,于是林家三姊妹极力鼓吹她邀请方子健,她当然也希望他能去,但是他一个大老板,就算要拿到大联盟总冠军赛的贵宾券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他会有兴趣去看学生的比赛吗?
想了想,她决定还是要试试看,说不定他会觉得很好玩呢!
“硕姊!”游意凌的催魂叫声再度传来,“你在发什么呆呀?走啦,陪我去总经理室,我有事找他。”
不用想也知道,她八成又想出什么花招来向方子健撒娇了,拉她一起去只是存心向她示威罢了。游硕人懒得猜测她的用意,只是想着,不晓得待会有没有机会把比赛招待券交给他.
果然不出她所料,游意凌又向方子健提出了要求。
“总经理,下星期日是我二十三岁生日,也是我加入公司后的第一个生日,您可以陪我庆祝吗?”为了挽回不利的局面,她决定要更积极一点。
游硕人不禁心中一紧。下星期日?棒球比赛也是那一天……
“真可惜,我那天要去出差,整天都不在。”嘴上说可惜,他脸上却没有一点遗憾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