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不许穿那双鞋!”一声低喝吓住了夏青衣正伸到鞋里的脚。
欧阳志刚像一只老母鸡似的,飞了过来,把她刚套在脚上的低跟皮鞋脱下来,又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小羊皮的平底鞋帮她穿上。
“你非去不可吗?”他问。
她懒得搭理他,伸出另一只脚,让他帮她穿上鞋。
“你可以先休学的,等生完孩子再去上学。”他仍不死心的劝她。
她翻了翻白眼,打开门径自走出去。
他疯了!自从看了许秘书买的那些书之后,他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堂堂大总裁,在他那间豪华的办公室中!看的不是公司报表,而是孕妇手册。
见到她之后,又会把从手册上学来的知识,一股脑儿搬到她的身上。
不许穿高跟鞋,不许化妆,不许用电脑,不许跑,不许跳,更离谱的是,最近居然缠著她不让她上学。
“等等,青衣,我送你去。”他慌忙穿上鞋,追上她。
又来了,一百米不到的距离,他也要送?“你不上班吗?”记得昨晚听他说过今早有一个重要会议。
“不急,送完你,我再去。”一手接过她的书包,一手揽著她的腰,小心翼翼地扶她上电梯。“当初应该买一楼的房子,电梯总觉得不安全。”“现在买也来得及。”她顺著他的话。
“你以为我不想呀!如果不是因为孕妇不宜搬家,我早就买了,省得让电梯弄得成天提心吊胆。”
夏青衣无奈地长吐一口气,疯了,他真是疯了!这种迷信的说法他也信!“来,青衣。把这个吃了。”欧阳志刚端著碗进了书房。
夏青衣从厚厚的原文书中抬起头,看了一眼,油腻腻的鸡汤看著就没有食欲。
“放那儿吧,我呆会儿吃。”孩子很乖,只是在初期有些反应,现在她怀孕五个月了,除了肚子鼓出来以外,她跟正常人没甚么区别。
“先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他拿起勺子喂她。
他真是把她当猪了,每天不停的把各种食物塞到她的肚子里。
“刚吃过晚饭,我还很饱呢。”她跟他撒娇,只有这种办法才能让他暂时忘了自己的使命。“抱我去看星星好不好?”
她伸出双臂环上他的脖子。
他吻了她好一会儿!才抱起她回到卧室,轻轻将她放在床上,他点亮天花板上的灯,亮黄的灯一闪一闪的,像天上的星星眨著眼。
他掀起她的衣服,露出她圆滚滚的肚皮,温热的嘴唇在她的肚子上游移。“宝贝!你今天乖不乖呀,有没有惹妈妈生气?”她的肚子被他弄得好痒,抓住他惹祸的头,她假装生气的噘起嘴。“还说爱我生生世世呢,都是骗人的,你只疼孩子不疼我。”他无奈地笑著说:“这种醋你也吃?”拿下她的手,吻著她软软的手心,半晌后!他抬起头直视她的眼腈,正色地说:“因为有你才有宝宝,我爱你,青衣。”过去的一切一幕一幕地从眼滑过,奇怪的是,其中只有幸福没有忧伤,他在月夜下吻她,他抱著她坐在秋千上看星星,他眼中满满的柔情……
“我也爱你。”曾在她心中默念过很多遍的情话,就这样轻易地冲破她的心防,说了出来。
他的眼睛蓦然睁大,先是惊愕,然后狂喜,最后转为深情,他紧紧地把她抱在怀中,身体微微颤抖,他以为自己一辈子也不会从她嘴中听到这三个字的,可是现在他听到了,生命中第一次他有了感恩的心。
她的双手环上他宽厚的背,感受他身体的颤抖,她的双眼也慢慢湿润。
我爱你r简单单的三个字,却能带给爱你的人最大的感动。
尾声湖畔的高级住宅区里,错落有致地建造了十几栋棕色和白色相间的欧式别墅。
在喷泉的南边有一片树林,树林中隐约可见一栋别致精巧的三层建筑,围在房子周围的白色栅栏上爬满粉红色的蔷薇,翠绿的草地上,秋千在风中轻轻摇摆。阳光下,房子的一角在闪光,仔细看,原来是一个球型的玻璃屋顶。
据说别墅的女主人很爱看星星,所以男主人就建了一间有玻璃屋顶的房子。据说住在别墅里的两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夫妻,可是他们比所有的夫妇都恩爱;据说他曾是她的姨丈……
夏夜,星星在空中闪烁。
“妈妈,你为甚么这么喜欢看星星?”一个童稚的声音在有玻璃屋顶的房中响起。
“因为有人告诉妈妈,死去的人会变成天上的星星。”夏青衣看著闪闪的星星,对儿子说。“每当夜幕降临,他们就会在天上看著自己所爱的人。”“他们在看甚么呢?”七岁正是孩子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年龄。
“看他们是否幸福。”
“甚么是幸福?”
“幸福就是——”她缓缓地说。“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东西,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那我也是幸福的,可以吃KFC,可以玩游戏,可以和妈妈在一起。”小小的人儿爱娇地问:“妈妈幸福吗?”
“妈妈……”
门开的声音打断了夏青衣的话,一个黑影问了进来。
“老婆,我回来了!”说著扑到躺在地毯上的人身上。
“哎哟!爸爸,你压到我了!”小男孩惨叫。
黑影静止了几秒,然后问道:“小毅,你怎么在这里?”“我和妈妈在看星星。”小毅愤愤不平地说。“您每次都这样,只看到妈妈看不到我。”
欧阳志刚站起身,打开灯,看著地毯上已经坐起来的一大一小,念毅噘著嘴,委屈地瞅著他,青衣一脸哭笑不得。
“对不起,爸爸错了!下次一定先看见小毅,好不好?”
他俯下身,亲亲儿子柔嫩的脸蛋。
“您每次都这么说!”小毅的嘴噘得更高了。
夏青衣点点儿子的嘴,站起身帮欧阳志刚解领带。“怎么回来这么早?”早晨离开家时,他告诉她今晚要陪两个重要客户。
“和往常一样,看书,接儿子放学。”她耸耸肩。
“有没有想我?”他贴在她耳边问。
“有!”她笑答。
他每天都会这么问,如果她回答没有,那么晚上在床上就会不得安宁。
他著迷地看著她的笑容,情不自禁的说:“嫁给我!青衣。”当初的青涩完全被如今的妩媚所取代,她现在已经是一个美丽的成熟女人了。
她愈美他就愈不安。
三十岁的她看起来像二十来岁的少妇。而自己呢?尽管腰板依然笔挺,身上没有一丝赘肉,看外表也就三十几岁,可是实际上,毕竟四十多岁了。
十五岁的差距在年轻时不觉得怎样,随著年纪的增大,这种差距会愈来愈明显,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用婚姻把她紧紧地绑在身边。
念毅无奈地翻翻白眼,又来了,从他有记忆开始,这种求婚戏码每隔几天就上演一次,演员乐此不疲,他可受不了。
站起身,他准备回房间玩游戏,以他多年的经验,妈妈肯定不会答应,他还是早早离开得好,免得呆会儿充当炮灰。
“明天陪我去个地方,好吗?”她推开他逐渐逼近的脸,喊住正要离开的念毅。
“等等!小毅,明天你也去!”
“去哪儿?”念毅好奇地问。
“去看一个人。”
天气晴朗,阳光明媚。
↑郊的豪华墓园里依旧安静祥和。
姨妈的墓被打理得很好,墓碑很干净,看得出常常被擦洗,白色的菊花绚烂的开著。
“小毅,叫姨婆。”夏青衣指著白荷的墓对念毅说。
“姨婆。”念毅乖巧地叫,眼睛研究著墓碑上的字。
“爸爸!”他突然指著墓碑对欧阳志刚说。“那上面有您的名字!”“夫欧阳志刚?”他歪著头想了想。“姨婆的丈夫和您的名字一样喔。”欧阳志刚低头轻咳,避开青衣玩味的眼光。
“小毅,爸爸带你到那边玩,让妈妈单独待会儿。”“好。”
念毅牵著他的手离开。
夏青衣坐在墓前的地上,轻轻抚摩著姨妈的照片。
十年了!她终于有勇气再见姨妈。
“您不再想见我了吗?”她轻声地问,从怀上念毅以后,姨妈就没再出现在她的梦中。
“您记得吗?我曾答应您两件事:一是要离开他,一是要幸福,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都做到。”她皱起眉头。“离开他我将不会再有幸福,所以我选择留在他的身边,您会原谅我吗?”
一阵沉默之后,她接著说。“我不会嫁给他,欧阳太太的头衔永远只属于您一个人。”
风轻轻地吹,墓前的菊花轻轻地摇摆。
孩子纯真的笑声在风中飘送。
夏青衣望过去,看到念毅骑在欧阳志刚的肩上,伸手够著树上的野山杏。两个人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
彷佛知道她在看他一样,欧阳志刚转过头,给了她一个飞吻。
她笑了。
其实幸福很简单,只要你放开心,幸福就在你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