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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王府原本就常在花园里举办各种艺术展,这使得恭王府成为弘扬国粹艺术的一个重要场所。

  这次为了筹办完全依照古代礼俗的婚礼,更是大力的配合和广为宣传,甚至有电视台表示有意全程拍摄。

  成芷的爸妈也带着刚喜获孙儿的喜悦,由洛杉矶来北京主持婚礼。

  婚礼十分隆重,拜堂的地点选在银安正殿,这里虽还未对外开放,但是市政局已经按照旧时的摆设布置好了。

  而当洞房的明道斋更是依明旭的设计,恢复成从前王爷的卧室、厅堂、书房的样子。

  一切的布置,彷佛时光倒流,回到百多年前的兴盛时代。

  结婚当天,明旭身穿清朝贵族的长袍马褂,头戴亲王吉服冠,骑着骏马,领着一顶里里外外都用喜气洋洋的红色喜帐装饰成的八人大轿,和挑着二十四箱礼品的箱笼,一路吹奏鼓乐、燃放鞭炮的将成芷迎进恭三府正殿。

  双方的父母也全部穿上清朝的服饰,坐在殿上,接受新人的敬拜。

  在罗鼓、笙乐及爆竹声中,他们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后夫妻交拜,送入洞房。在新郎及新娘的心里,终于弥补了前世没有机会举行婚礼的缺憾。

  和古代婚礼不同的地方是,在新郎用竿子挑开新娘的喜帕,喝过由一个匏瓜剖成两个瓢,内装合脀酒的仪式之后,新郎牵着新娘出来婚宴上敬酒。

  这一场婚礼办得十分圆满!

  在喧乱的闹洞房结束之后,两人终于可以独自相对。

  明旭跟在赶人的媒婆后面迅速的关上房门,几个跨步就跳回成芷身边,一把抱住满脸通红的新娘。

  「福晋,本王终于用八人大轿把妳抬进门了。」他瞇着眼,脸像被磁铁吸住一样,一直往她的艳唇接近……

  「这话不是应该由我来说?奇怪,你怎么不会性别错乱?」她故作镇定的问。

  他愣了一下,表情坏坏的说:「这时候问我这种问题,妳是故意的吧?」

  他边解开她的盘扣,边继续说:「现在的我不会。自从我完成二十年来的心愿,葬了他们之后,纪萱在我的脑海里就渐渐不再像从前那样影响我了。现在她反而有点像是我姊姊的感觉,所以我才会看到妳,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像现在一样……」他拉掉她的上衣,往旁边一丢。

  她轻咬下唇,「你不要这么猴急……」脸又红又烫。

  「请问我的福晋,本王现在可不可以行使作丈夫的权利了?」

  她将头埋进他的颈窝里,声音闷闷的道:「讨厌,你故意糗我……」

  他吻上她的耳朵,在她耳内吹气。「现在我要看妳的胸部,妳不会再用膝盖踢我了吧?」

  他得意的笑着,打横抱起她放到牙床上,伸手拉下牙床旁的纱帐……

  睡到半夜,她不知怎地醒来,一看,明旭单手托腮,半躺在一旁看着她。

  「你在做什么?」她的脸又迅速火热一片,拉起被子盖住自己。

  他轻柔的回答,「我正在品尝终于得到妳的甜蜜,从此妳是我的,只有我可以吻妳、爱妳,没有别人……」低下头舔一口她的耳垂,让她全身轻颤。

  「这种终于融为一体的感觉真好,好像心里的破洞被仔细的补好,不再会疼得令人受不了。」他说。

  她伸手抚摸他的脸,「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像梗在心口的冰块终于融化掉了……」

  他转过来亲吻她的手心,「妳看外面的月光多明亮!」

  她转头看窗外,盈洁的月光把景物照得如梦似幻。

  「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好不?妳还痛不痛?要不要我抱妳出去看?」

  她羞赧的摇头,起床穿上衣服,与他牵着手走出明道斋。

  他将她纳在自己的肩膀下,走到紫藤萝花架前。

  她抬头看他一眼,明白他的心思,默默的紧靠他的胸膛,抱住他。

  「谢谢你们,我们终于结合在一起,再也没有遗憾,我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连你们的份一起过。」

  「对。」她轻声说,「我们将永远珍惜对方,不离不弃,就像你们一样。」

  紫藤萝叶随风轻摆,好像在点头。

  他们无语的依偎良久,才转身准备离去。

  忽然一阵低沉浑厚的男声,伴着清脆甜美的女声响起──「生生世世永为爱侣……」

  他们吓了一跳,转头瞪视彼此,半晌,两人相视而笑,同时开口说:

  「对!生生世世永为爱侣!」紧握着彼此的手,他们继续往前走。

  就在要跨进门槛时,明旭转头朝外大声说:「对了,我不介意你们借用我们的躯体,随时欢迎!」

  成芷朝他做个鬼脸,进屋后说:「谁像你这么积极主动啊!」

  可是……

  等他们再次睡着之后,两人同时作了一个梦,梦中他们回复到原来的角色,以亦谦和纪萱的身分再一次洞房,而这次,是亦谦主动的……

  第十章

  一年后。

  电梯门才打开,明旭就一个箭步跨出来,迅速往家门走。

  好不容易来此拜访一个多月的岳父、岳母终于回去了,今天是他们恢复小两口生活的日子,所以才下班他就匆匆的赶回来。

  「明太太,我回来了!」他边换下外出鞋边喊。

  「你回来了啊!」成芷从厨房走出来,接过他手中的公事包,笑着欢迎他。

  正要把东西放到玄关桌上,肩膀就被他抓住,她讶异的抬头,唇就被攻占了。

  「你……干嘛?住手……要吃饭了……」她模糊地抗议道。

  「妳比饭可口……」

  「明先生,你再不住手,我就要用膝盖踢你喽!」

  他停下进攻的唇,望进她温暖的眸子。「妳舍得?」

  她笑着赶快退开。「当然不舍得。好了,别闹,去洗手准备吃饭。」

  他叹气,失望的看着她逃进厨房。

  客厅桌上有盆新插的花,是紫藤萝花串。

  「妳这盆花插得真好,我好像看到它们盛开在花架上的热闹气氛。」

  他在餐桌前坐下。

  「谢谢你的赞美,我也觉得不错。」她端来洋溢着米香、热腾腾的白饭,放在他面前。「快吃!今天我做的全是你喜欢吃的菜。」

  真的耶!他快乐的开始据案大嚼。

  她秀气的端起碗,轻吹口气,才慢慢的用筷尖挑起一小口饭送进嘴里。

  「请问明先生,你在笑什么?」

  「妳说妳完全不记得上辈子的自己是什么样子,但是妳常常在不知不觉中露出从前的习惯来。妳看,妳以前吃饭就是这个样子,要先将饭吹凉,再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吃顿饭可以用掉一、二个小时。」

  「你也没变啊,喜欢吃的还是这几道菜。」

  他停下来,接过她替他盛的汤。「我们的喜好没变太多,个性基本上也是没变,但是我喜欢这世的安排。」

  「什么意思?」她问,手上也没闲着,拿过他的碗再帮他盛碗饭。

  「妳的个性温和仔细,当男人就太温吞,当女人是标准的贤妻良母,妳看妳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比当年有仆人照顾还好.,如果我是女人,我想在这个处处要自己动手的年代,我是不能胜任的。所以我说我喜欢这样的安排,下辈子我还要当男人,妳还是当女人,让我来保护妳,妳来照顾我,好不?」

  「我无所谓,只要我们彼此相爱,是男是女我并不在意。」

  「不行!一定要事先说好,万一我们变成同性,那经历的波折太辛苦了,还是我当男人,妳当女人,这样最好。」

  「好,都随你意。」她心想要不答应,他可能会闹上一辈子吧。

  用完餐,他帮忙把剩下的菜肴包上保鲜膜,放进冰箱,然后蹑手蹑脚走到正在洗碗的她身后,突然抱住她。

  她尖叫一声,「明旭,干嘛吓我?不是才吃过饭,你想做什么?」

  他把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妳说呢?我照妳的意思先吃饭了,现在换妳照我的意思做。」

  她继续手中的清洗动作。「刚吃饱饭,不可以做激烈运动,去看电视新闻休息一下。」

  「不要,我现在就要!」他咬住她的耳垂。「妳爸妈住那么久才离开,我好想念不怕被听到,可以无拘无束做运动的时光。」

  她的耳朵红了,脸颊也烫起来。「你还真的是很……不行,我还要收拾厨房,你乖乖听话去看电视,然后洗澡,不然我不理你了。」

  他还想死皮赖脸,双手不安分的乱动。「我们才结婚一年,妳就这样冷漠,活像结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我不要,我要妳现在就放下手边的工作,和我亲热……」

  她用沾满肥皂的手抓住他的手,转过来看着他,「我也很愿意,但是不把这里收拾好,我心里会觉得有事没做完,就没法全心投入。」

  他哭丧着脸,「妳好冷淡!妳为什么从来不对我热情如火?我好希望一下班回来就被妳扑倒在地……」

  她噗哧一声笑出来。「我若是那样的人,那你就惨了!乖,听话,去看电视,让我把事情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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