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席凉秋睁大眼睛盯着他。为什么他明明靠得这么近,可是她却觉得此时此刻的他有些陌生,不是她所熟悉,那个温文尔雅的阳。
「她在美国的研究室需要有人管理,不仅可分得一半的所有权,研究费用也全部由他们负责,还有到美国最好的医学院学习的机会,妳知道这样的条件是一般人渴望而不可求的。」
在说话的同时,他已经直起了腰,拉开彼此的距离,看她有些呆愣的表情,他又狠下心地加了一剂猛药。
「而且,从以前她就很欣赏我,这次还是特地从美国过来找我的。」
她的眼神有藏不住的慌乱,汪明阳看在眼里,而这样的反应正是他想要的。
「阳,你是牙医!」
抬起头,她一脸困惑的望着他。
「妳忘了我大学时学的是外科,去美国除了耳鼻喉科外,也选修了神经外科,牙科不过是研究所读的,再说医学也是相通的,否则我岂敢随便帮妳注射抗过敏药。」
远远望着灯光下的她,他猜想接下来她该惊惶失措或者担心什么的,可是他错了,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时,一个黑影已自床头飞了过来,紧接着便听到她大叫。
「汪明阳,你这个混蛋!你修了这个科、那个科又怎么样?你要去吗?要去美国吗?崇洋媚外的家伙!难道美国人的牙齿比较好看,还是他们的蛀牙少了你不行,没想到你居然是这么没骨气的家伙!」
拿下抱个满怀的枕头,便看到她已经站在床上,一手叉着腰指着他痛斥。
「凉秋——」
「别叫我!好啊,你去你的美国,去和那个女人比翼双飞,去接受她的欣赏,进她的研究室朝夕相处做研究,甚至干脆直接在那儿结婚算了,反正刚好你老妈老爸也在澳大利亚,回家探亲也比较方便,你去好了,我、我……从今以后和你一刀两断!」
低头四下梭巡,床上唯一可扔的就是枕头,但现在已经被他抱在怀里,她气得直跳脚,一步跨下床,抓起地上的拖鞋就向他砸去。
「凉秋!」
他显然没想到她的反应会是这样,而且还这么强烈,来不及多想的他欲上前拉住她,可她撒野起来岂是他能挡的,从小他就只是她的跟班而已。
「还叫我干什么?你去你的美国,我回我的家。」
四下已无可拿来摔而不会伤人的东西了,于是她直直冲向大门,现在她一刻都不想停留在此,否则非被气死不可。
「汪明阳,王八蛋!」
砰!
汪明阳躲过飞鞋,连忙扔了枕头追上的时候,席凉秋已关上大门离去,他开门追出去时,早已经不见人影了,他们两家门对门,她要回家速度也快。
皱着眉上前拍门,他焦急的叫道:「凉秋,别光脚丫子走路,快把鞋穿上,妳还还没穿外套呢!」
「不要你管!」缩在沙发上,席凉秋负气的大叫,他都中了美人计要去美国了,还假惺惺关心她干么!
「凉秋,不要孩子气了,我只是说说而已,下午妳也听到我已经拒绝她了,快开门,不然我自己开喽!」
为了以防万一,他们都有彼此房子的钥匙。
「你敢,要是你进来,我就打电话报警说你私闯民宅!」
「好!我不进去,可是凉秋,妳有没有想过,妳到底在生什么气呢?」
额头抵上冰冷的门板,汪明阳无奈的问。她到底在气什么,他是否收了花,是否和谁约会,是否真的去美国,除了她所说的约定之外,她到底在意的是什么,她为什么从来不想想?
「我——」
她本来直接就想反驳的,可是,一个我字出口就再无下文,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气什么?
「我要三十了,却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换作是别人,妳不觉得奇怪吗?」
他苦涩一笑,这么多年她只是理所当然的要求他单身,直到她找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为止,但在这个过程中,他算什么,眼睁睁看她被其他人追求、和别人谈情说爱,有时候连他都开始不确定了。
「妳以为仅仅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就可以这样无条件的一直陪着妳吗?」
不可以吗?他们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难道不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吗?她咬着指甲,双臂环膝的一言不发。
他的话就像刺一样扎在心上,无论她翻来覆去找多少个理由也剔不去,他要三十岁了她知道,他没有交过女朋友她也知道,但这很奇怪吗?她只知道如果他属于另一个女人,那对她来说才奇怪呢!
记得大二的时候,有个女生借着她故意接近他,最后居然拉着他过来和她谈判,要她不要再霸占他。她永远忘不了那个时刻的阳,他冷漠且淡然的望着她,任凭那女生说得天花乱坠也不开口,最后她也像今天一样,气愤的要他去做那女生的男朋友。
后来她冒雨跑出学校,却大病了一场,而且是有生以来生病最严重的一次,昏迷了三天两夜,醒来后就看见他比她好不到哪儿去的憔悴样,于是两人什么都没说的重归于好,而那女生再也没出现,尔后,他的身边也没再出现过别的女生。
然而,这次——是那个梁薇薇太好了吗?还是真的如他所说,那条件太丰厚,以至于他拒绝不了诱惑的动了心,要抛弃她这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咬紧下唇,席凉秋锁紧的眉头松不开。好冷,她忘了他说她还未穿上外套,她也懒得动,因为阳要离开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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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窗前,盯着对面没有光亮的房间,汪明阳的眉心紧蹙。她光着脚丫子、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上衣,也才刚退了烧,他担心得要命,他当然可以拿了钥匙直接开门进去,抱起她塞进被子里。
但是那样的话,一切又都会回到原地,她依然当他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安全而有备无患的备胎,转过身,她就会忘记她为什么生气,为什么会固执的不让他走,也不准别的女人走进他的生命。
就像大学时的那一次,原本他以为那样就可以逼她坦然面对他们的感情,所以便由着那个女孩接近自己,由着她径自拉他到凉秋面前摊牌,让她把所有该说的不该说的话都说尽,他以为那时候她就会醒悟了,至少以为她会想一想,那样固执的霸占一个人,难道不是因为喜欢吗?
可是,他错了,他永远忘不了那一次她险些走进鬼门关,她大叫着跑进雨里,等他追到时,她已经浑身湿透的昏倒在门前。
于是守在医院的三天里,他懊悔得几乎想死,他甚至发誓只要她平安醒来,要他一辈子这样守在她身边也甘心,当然她醒了,于是他们重归于好,且缄口不提往事,好似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可是如今,他为什么又要故技重施了呢?疲倦的将目光移开,落在昏暗的天空中,沉沉的叹息。
也许是因为她的那句遥遥无期,又或许是他真的对这样的等待疲倦了,总之,十几年后的今天,他绝不会让一切像没发生一样,不会让他们之间再回到原点。
第三章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凉秋?」
「嗯?」
从发呆中回魂,看到同事指着她桌上的电话,席凉秋手忙脚乱的赶紧接起来。
「你好,太阳报社编辑部。」
「凉秋!」
汪明阳开口唤人,昨天的不欢而散已经叫他够担心的了,今早他过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人影,打从她上班以来,她的全勤都是靠他全年无休的晨间叫唤,今天这样的情况,足以想见她气得不轻。
「不在!」
一听到声音,她的表情立刻冷下来,并且毫不迟疑的挂上了电话。
哼!就让这该死的家伙去美国好了,见色忘义的家伙,昨晚为了他,一个晚上气得没睡好,让她今天顶着两个黑眼圈来上班,他罪不可赦!
汪明阳无奈的放下听筒,这样的反应他早该料到的,包括昨天的事也是,不论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她在他面前从来不会掩饰,喜怒哀乐全发挥得淋漓尽致。
有时候他真的不知道,是那些只看得到她表象的男人幸福,还是他这个将她好坏全数尽收眼底的哥们比较幸福,唉……
实在坐不住了,他索性拿起外套向外边走去。
叮铃铃——叮铃铃——
席凉秋嘟着嘴巴数着铃声。哼!汪明阳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耐心,所以这次就算她要接,至少也得响过十声才行。
叮铃铃——叮铃铃——叮铃铃——
注意到同事纷纷侧目,她才不甘不愿的伸手接电话,可当她的手才要碰到话筒时,电话铃声反倒停了,她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才响了六声而已,汪明阳居然敢这样戏弄她?!他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