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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为什么?」汪明阳忍笑反问。她的反应还真有些慢,从他们吃饭、散步,回家洗完澡到现在,四个多小时已经过去了,她到现在才发觉不对劲。

  「你说要让我重新审视对男人的认识,可是如果对象是你的话,根本没必要嘛!」她有些得意的说道。她和他从三岁做邻居开始,几乎是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有什么是彼此不清楚的,对他,她已经不需要再了解了。

  「哼!真的吗?」他抱持怀疑态度的轻笑出声,这话如果是他对她说还有可能,但如果是她对他,那可就得打问号了。

  「赫!你以为从小和你住对窗是住假的,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尽管说出来啊!」她对他的质疑相当不满。

  「先进去披件衣服。」晚上十二点了,她是存心折腾人是不是?

  「别打岔,说不出来了吧?哼!」

  说归说,但她还是乖乖的转身进屋,抓起床上的被子裹在身上。呵呵,这样最暖和了。

  「啧啧!凉秋,如果真要说,我怕我会伤心,不如问妳最简单的,妳知道我现在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吗?」

  「啊?汪明阳你变态呀!谁会想知道这种事情?!」

  席凉秋被刺激到的哇哇大叫。

  「怎么?如果是情人的关系,会知道这些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还有用什么牌子的保险套之类的。」

  汪明阳说得更加露骨。他都要三十岁了,此时不豁出去更待何时。

  「汪明阳!你——你给我停住!」

  她将被子拉高遮住耳朵,气得直想跨过阳台踹他一脚,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这么多下流无耻的东西,她居然没察觉!然而——

  突然意识到他真的有她所不知道的一面,她心不甘情不愿的拉下被子,瞪着对面笑嘻嘻的他。

  「算你狠!那好,就算这个我不知道,那你就知道我穿什么颜色吗?」

  「粉红色!」

  「咦?!」

  她瞪大了双眼。他居然真的知道。

  「还有问题吗?那轮到我了,妳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我用什么牌子的刮胡水?早晨是先刷牙还是先洗脸?鞋子穿几号的?喝醉了买什么醒酒药最管用?一碗饭先从里边吃还是外边吃起……」

  汪明阳果真滔滔不绝的开始列数,仿佛真有说也说不完她所不知道的一面,她越听眉头皱得越厉害,终于受不了了,举手投降。

  「停!那个、那个我说,你用的不是电动刮胡刀吗?怎么会需要刮胡水!还有,哪有人会注意先洗脸还是先刷牙,或者吃饭从里还是外这种问题?更何况你从来没喝醉过,我怎么知道哪种解酒药最适合你,哦!你唬我的对不对?」

  她越来越觉得他骗人的可能性很大,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她不知道的事。

  「凉秋,我就说我会伤心嘛,唉!」

  他佯装非常失望的摇摇头,刚洗过的湿发不听话的遮住了眉眼。

  「我只有在妳赖床来不及的时候才用电动刮胡刀,我向来是先刷牙后洗脸,而妳则先洗脸后刷牙,我吃饭从眼前这一边吃起,而妳则从相反的一边吃起,妳喝解酒益的解酒剂,很快就不会头痛了,而我不是没喝醉过,而是妳不曾见过。」

  汪明阳缓缓的声音在夜空中随风轻扬,夜太深了,连月亮也躲在云彩后边睡觉去了,所以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可明明断定他嘴角有笑,为什么她的心却不由自主的揪紧。

  「阳……」

  现在是什么情况,她好像真的不够了解他,起码不像自己以为的那样了解,可是他却对她很了解呀,这样一来,他们是否还需要继续那个计画呢?

  「所以我说妳对男人的认知有待改进,妳自认为很了解所认定的事情,也许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所以才会看谁都不顺眼,抱着这样的心态怎么可能找到妳十全十美的真命天子呢!」

  他双手环胸,望着她满眼的困惑轻扯笑容。

  「真的是这样吗?」她依然很困惑,但是他说得似乎也有道理,的确每个男人在她眼中似乎都有不可忍受的缺点。

  「好了,别钻牛角尖了,反正妳现在也没有看对眼的追求者,不妨就让我来暂时充当好了,很晚了,快进去睡吧!我可不想明早妳怪我让妳变成小熊猫。」

  「讨厌,好吧!暂时就听你的,那我睡了,晚安。」

  她果真有些困的打着哈欠,挥挥手转身回房间。

  「晚安。」

  看她裹在被里寸寸挪动的背影,就像一个俄罗斯经典的玩具娃娃,他不由得笑了,只是眼底多了一丝微微的失落。

  「对了!」

  席凉秋还没挨到床边就又折了回去,对着依然立在窗前的男人大叫。

  「为什么你知道——」顿了顿话尾,突然觉得脸上窜起一片红晕,她莫名觉得有些别扭。

  「什么?」他看出了她的别扭,忍不住揶揄的笑问。

  「算了!」她甩甩头转身不问了,因为那个问题实在太私人了。

  「因为今天星期二,所以妳穿粉红色。」

  「咦?!」她惊讶得差点掉了下巴。老天!上次逛商场她买了一组有趣的内裤,一天一个颜色,星期二的确是粉红色,他居然连这都知道?!

  「晚安了,丫头!」

  这回换他挥挥手,身影在关了窗户消失在窗后,留下目瞪口呆的席凉秋。

  张张嘴本来想大叫的,可却发不出声音,拉紧被子左看右看,想那个家伙是不是在什么她不知道的地方装了针孔摄影机偷窥她,电影、电视里都是用这种手法的。

  「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百思不得其解,她拉拉被角定回卧室,这是她第一次睡觉拉上窗帘。

  而此时的汪明阳则在家中笑得不亦乐乎。这个傻丫头,她也不想想除了她晒衣眼的阳台对着他的窗户之外,他每天早晨还要使出十八般武艺叫她起床,像刚才那样穿着清凉的细肩带睡衣,有什么秘密是他不知道的?如此说来,二十多年来,他每日面对如此诱惑还能作怀不乱,实在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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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

  席凉秋忍不住的打了今天早晨的第N个哈欠。呜!都怪汪明阳那些变态的问题,让她昨晚几乎失眠了。

  「喂喂喂!一大清早就哈欠连连,敢情妳比我这个孕妇还容易犯困呀!」

  吴雨君没好气的从后边敲上无知学妹的袋袋。

  「哎哟!版都排好了,我工作已经完成了,又没有偷懒。」

  席凉秋忍不住抱怨不良老板的剥削。

  「Jensen 杨的资料背熟了没?」吴雨君斜眼瞄着她的能i猫眼问道。

  「嗯!」她不以为然的哼道。

  「背来听听。」

  拉了张椅子坐在她对面,以晚娘的目光瞪着她,以防她打出今天的第一百零一个哈欠,作为头头的吴雨君是铁面无私的,虽然是学妹,但也是经过上刀山下油锅的终极考验才进来的。

  「Jensen 杨,二十七年前生于台湾,五岁举家移民,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台湾美女,三岁开始玩吉他,六岁创作第一首儿歌参加伦敦电视台节目比赛引起关注,随后被金牌制作人收于旗下,十二岁组团,曾经出过两张专辑都极为畅销,十五岁出乐团单曲When you love me蝉联英国排行榜榜首十五周之久,期间成绩斐然,二十岁发行的专辑便创下白金唱片的销售纪录,随后乐团因成员单飞而解散,Jensen 杨被公司冷冻两年,二十二岁以全新的摇滚风格复出,从此一炮而红,现在正将魔音向亚洲扩散,企图大红大紫到发黑……」

  她不喜欢摇滚乐,摇头晃脑间,已经开始满口胡言乱语。

  「OK!OK!服了妳了,有没有想好采访要问的问题?」

  连叹气都省了,吴雨君早领教过她无组织、无逻辑的说话方式。

  「嗯!绯闻啦、有什么怪癖啦!或者这次他秘密回来要做些什么?再不就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这样行不行?」

  瞇着眼睛、吸吸鼻子,她没正经的回答。

  「OK!这是地址,下午三点去采访吧!记得别迟到了。」

  这次吴雨君倒没有因为她的随性而发威,给了她一个地址和时间,她便拍拍屁股准备闪人。

  「咦?」倏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瞪着便条纸上的地址,席凉秋忍不住哇哇大川叫。

  「学姊,妳来真的啊?我都还没想好到底要问什么呢!」先前那些问题怎么可能问得出口,格调也太低了,她以为约世界当红明星采访自然要费些时间,又不是去动物园看猩猩说去就去的。

  「还没想好就赶快想吧,反正时间已经定了,不能说不。」

  凉凉的挥挥手,不容许她拒绝的转身离开,吴雨君完全相信她的实力。

  第五章

  饭店的二十楼,席凉秋深吸一口气踏出电梯,照着上面的房号按门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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