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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任何人想到她会是个贼,可她的的确确做了小偷。丈夫死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她便裹携全部财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属于拉克伦的那份遗产。拉克伦他们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终没任何线索,这次洗劫活动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天衣无缝。

  如今,三年过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渐没落。虽说有拉克伦在边境靠抢劫英格兰人的财物维持着,可这远远不够支付整个家族的巨大开支。况且,拉克伦也不愿一次抢得太多,他不想让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顿。继母携全部财产逃跑,他自己已经深受其害,他不愿别人因为他的不是而走投无路,尽管他们都是些英格兰人。

  拉克伦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养活那些他认为有责任赡养的人,他真是绞尽了脑汁。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种麦格列高家土地为生的族人还是搬出了苏格兰高地。

  对家族的责任感已深深根植于拉克伦心中,但他从没想过仅有的财产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当时二十三岁的他对这事显然没有很好的思想准备,到了二十六岁,他发现情况更糟了,已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他已向几位有钱的远房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古堡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卖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抢劫这一条路了。

  境况实在不妙。还没有等养好伤,拉克伦就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位最亲近的同伙——吉莱尔南和雷纳德共同商量此事。

  吉莱尔南是拉克伦的二堂兄,比拉克伦大几岁;雷纳德是三堂弟,比拉克伦小一岁。他们两人在附近都有房子,没有住在克瑞格勒城堡。他们常来陪伴他。十一月的前夕,正是狂风大作、寒意萧瑟的季节,两人此时正与拉克伦共进晚餐。

  一直等到三人闷闷地把这顿粗茶淡饭吃完了,拉克伦才说了一句:“我们实在没什么办法了。”

  吉莱尔南和雷纳德早已知道今天要谈的内容,他们这时也没让他作进一步说明。彼此都心照不宣。雷纳德说:“应该说在你受伤之前,一切都很好啊,”

  “我受伤与这事没有太大的联系。你四处看看,雷纳德,这里家徒四壁。”

  其实没必要专门去看,只要一抬眼便可看见曾一度挂着油画的护壁板上已千疮百孔。中国风格的衣柜里空无一物,桌子上再也见不着精美的水晶与银质餐具在闪闪发光。大家甚至已经忘了拉克伦父亲在世时,餐厅里的那份气派。

  “你是说以后不再去抢劫了?”吉莱尔南问。

  “我们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即便抢到一笔钱,也只能短时间内缓解一下窘迫,可为此我们每月要做六、七次长途劳顿,而且也不见得有多大收效。”

  “嗯,我也不喜欢这么劳累,尤其在一年的这个时候。”吉莱尔南表示赞同。“可问题是我们又没认真对待过这事。我们抢别人就像是闹着玩一样。”

  的确,在拉克伦负伤之前,他们是认为抢着玩总比一无所有好。他们似乎还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但是吉尔*,得承认一个事实,我们只不过是贼而已。”拉克伦说。

  吉莱尔南扬了扬眉:“那又怎么样?

  “嗬,”雷纳德也不屑地哼了一声:“我倒不觉得从英格兰贼人那儿拿东西有什么不妥。”

  拉克伦苦笑了:这大概就是他们觉得抢人好玩的原因吧。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表面上似乎相处还可以,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敌意,至少住在高地和边境的苏格兰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长年靠劫掠英格兰人的财物为生。在两地交界处,人们肝火旺盛,争吵不休,敌意早已根深蒂固地化为了世仇。

  “要是情况还不那么窘迫,我们也许可以继续行劫,像玩儿似的。”拉克伦指出,“可我们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必须想办法从根本上挽救克瑞格勒。”

  “你是不是有什么主意了?”吉莱尔南问。

  “没有。”拉克伦叹了口气,“不过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吉莱尔南不停地转动着手里的锡杯,里面装着廉价的葡萄酒。雷纳德把一条腿“啪”地翘到了椅子扶手上。拉克伦双手枕在脑后,似乎准备广纳良策。

  “我听说有人在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了金子”,雷纳德说,“那儿遍地都是金块,就等着你去捡。”

  拉克伦扬起了眉。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吉莱尔南就说:“是啊,我也听说过这事,不过,拉克伦不能远涉重洋去冒这种风险,我们可不能听信传言,把赌注押在这种事情上面。要知道,收到一封那儿来的信都要好几个月呢。不过,我们可以派几个人去探探情况。听说阿诺德想出去,他弟弟也想跟他一起走。”

  拉克伦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更妙的招儿,只有点头表示赞同。他为自己无法亲自前往那神秘的地方深感遗憾。可转念一想,吉莱尔南是对的,一族之长是该坐镇家中,稳定人心的。

  “我同意,”雷纳德说,“我们可以去问问阿诺德,看他愿不愿意去淘金。不过,我还想起了另一个办法,就要看拉克伦愿不愿意了。”

  “什么办法?”

  “娶个老婆,呃,一个有钱的老婆。”

  拉克伦翻了翻眼珠,根本没把这当回事。吉莱尔南却向前坐了坐,激动地叫起来:“是啊,雷纳德,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麦格列高家找一个阔小姐!”

  “在这鬼地方哪去找阔小姐啊?” 拉克伦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

  “在这儿当然找不到了,即使有也名花有主了,可在南方……”

  拉克伦打断了他的话头:“在苏格兰低地也不见得有多少。”

  “说得对,但英格兰有,而且到那儿骑马也只用几天,用不着穿洋过海。”

  “看样子他们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妙法’。”拉克伦心里嘀咕着。“一个英格兰老婆?”他哺哺自语着。

  “你叔叔安格斯当时不也是这样的吗?”雷纳德提醒他。

  “安格斯叔叔?上帝保佑他,他当时是真的爱上了那个姑娘。”拉克伦答道。“但这样的事情并不是总能碰上。”

  “也不见得。”吉莱尔南说。“梅根小姐你喜欢吧?要是我没记错,她就是地道的英格兰人。”

  拉克伦脸红了,因为吉莱尔南说的是实话。那是一个他才遇到几分钟便要向她求婚的女人,为了得到她,他曾带着她策马狂奔。他给了梅很充分的时间考虑他的求婚,但她最终还是拒绝了他,拉克伦觉得要不是她的未婚夫很快跟踪而至,又将她夺回去的话,自己很有可能会动摇她。梅根的确与众不同,他想他以后不可能再碰到那么让人心仪的美人儿了。

  而现在,他们在这儿谈论的是为他找一个老婆,一个他后半辈子要一直厮守的女人。本来作为领主,为了族人的利益他该作出一些牺牲,但这一次他们似乎太过分了。他应该娶一位自己喜欢的女人,而不是为了满足族人的需要去娶什么富婆。

  拉克伦牢骚满腹,语气中明显透着不满:“你们无非就是想让我牺牲自己的爱情,去随便娶一位什么富婆,只要她有钱就行,是吗?”

  “不,绝不是那么回事,”吉莱尔南赶紧声明:“你想娶苏格兰姑娘,但这些人中有钱人少得可怜。所以,下决心娶个英格兰女人吧,那儿有钱人那么多,选择余地很大,你完全可以找到一个你最爱的姑娘。”

  “爱”这个词让拉克伦又想到了梅根。她是否已经嫁给了她的英格兰未婚夫?像她那样曾逃到格吉特纳·格林*的人并非最终都能举行婚礼,有些人会在最后一刻醒悟过来,不愿再跟情人私奔。但事隔一年之久,就算梅根没有嫁给那个她专门与之私奔到格吉特纳·格林的男人,也很可能与别人结婚了。但是,要是她还没结婚呢?要是她还待字闺中呢?单凭这一点,也完全值得他到英格兰去一趟。

  不过,拉克伦又有点不自信地说了一句:“你们可别忽略了一个事实:我又不是姑娘们结婚的首选对象。”

  雷纳德马上反驳:“你可不比哪个小伙子差!会有很多姑娘为你着迷的。”

  的确,拉克伦看上去很有魅力:深赭色的头发汇着一层红光,淡绿色的眼睛总带着笑意。他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很有味道——至少很多姑娘会为他的外貌着迷。

  “我想他在担心他的魁梧身躯,雷纳德。”吉莱尔南小声说。“对一个娇小的美人来说,有时的确会被这吓着。”

  拉克伦那强健的身体,特别魁梧的身躯都是从他父亲那儿遗传来的,这一直是他的一件烦恼事。但眼下,拉克伦担忧的不是这件事。“我是说我现在一文不名!这难道不是事实吗?”他气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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