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青梅害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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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他停下铲土的动作,转头问。

  「我想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得跟长辈商量一下结婚的事情,对吧?还是说如果没怀孕,我们就可以不用结婚了?」

  「谁说的!我们都说好结婚了,妳不可以赖皮喔!」他赶紧反驳。「喂,我们现在是不是角色颠倒了?换妳害怕结婚了吗?」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她。

  筱墨见他紧张的神色,忍不住顽皮地一笑。「没有啦,既然你没有意见,那么我们还是跟长辈们商量一下吧!这两天你妈跟我妈真的都不敢打电话来,那天可能真的被我吓到了。」

  乖乖女威胁着要离家出走,能够不吓人吗?更何况肚子里面可能还怀着一个孩子呢!万一真的跑得不见人影,那可怎么办才好?

  「我看这样妳才能清闲一下,不然被两个妈妈疲劳轰炸,我看妳早晚要喊救命。」他没好气地说。

  「没关系,反正还有你会来救我嘛,老公。」她甜蜜蜜地说。

  「再喊一次。」他满意地命令着。

  「讨厌,好肉麻喔!」她拍了他肩膀一下。

  「就是要肉麻的,不肉麻的不要喔!」他很坚持的。

  见他不肯放弃,筱墨只好微红着脸,再喊了一次:「老公。」

  他满意地咧开嘴笑了。

  「你真的很讨厌耶,季天牧。」她受不了地说。

  他得意地笑了笑,在她脸颊留下一个响吻。「在这儿等我一下,老婆,我去洗个手。」

  摸着脸上还残留着的触感,她看着他高大的身影推开门进去屋里,她的心里有种甜滋滋的味道在蔓延着。

  老婆。

  他叫起来还挺顺口的嘛!

  她唇边的笑意还没消失,他已经去而复返了。手里端着两杯茶,他将一杯递给她,拉她在回廊前坐下。

  「筱墨,我打算等办完婚礼之后,来筹办我在台湾第一次的摄影展。妳看好不好?」他决定回台湾是对的,除了得到一个很棒的老婆之外,他的创作力也重新找到立足点,最近的作品他都很满意。

  「那当然好啊!我好期待喔,我以前就一直很喜欢你的作品耶。」她雀跃地说,真的感到很高兴。

  「嗯,届时展出时可能会有几幅妳的照片,不介意吧?」他最近拍了不少以她为主的人物写真,拍出了她各种迷人的风情,拍出了她的温柔与可爱。他自己很喜欢那一系列的作品。

  「真的吗?」她惊喜地问,虽然知道他拍了不少她的照片,却不曾想过他满意到要把照片拿去展览。「啊,这样不就全世界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他偏过头去问她。

  「知道你疯狂迷恋自己的老婆啊!」她笑咪咪地说。

  天牧愣了一下,这才勾起一抹暧昧的笑。

  「那又怎样?我就是疯狂迷恋,犯法吗?」他瞇起眼逼近她问。

  她没想到得到这种回答,脸一下子胀红了。「我只是开玩笑啦!」

  「嗯,可我不是开玩笑。」他说着凑过去,结结实实地吻住了她。

  筱墨一手轻抚着他粗糙的脸颊,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认真地响应了他温柔而缠绵的吻。

  「天牧,等你开摄影展的时候,可不可以邀请一个人?」她靠在他的肩膀上,轻声地问。

  「什么人?」他好奇,什么人让她要特别提出来,请求他邀请?

  「辛蒂的母亲。」她轻声地说,然后盯着他,看他的反应。

  他身子一僵,然后才放松下来。「我可以寄邀请卡给她,但我不确定她会不会来。」

  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揉了揉他僵硬的肌肉。「没有关系,慢慢来。我想她其实也是很寂寞的,唯一的孩子没了,你就代替辛蒂尽一点心意。如果她不愿意来也没关系,逢年过节你还是给她寄张卡片,打通电话,至少让她知道还有人关心她。」

  「嗯,这是个好提议。」他将她搂进怀中。「我真是娶到一个善良的天使了,这么懂得为别人着想,这么温柔。」

  「我们的爸妈都只有我们一个孩子。辛蒂的母亲也是。所以我能体会她的心情,一定格外痛苦,格外难以承受事实。虽然已经两年了,但是我想她还是很需要关心。」

  「妳说得没错,这我以前就知道了,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近她,而不引起她的痛苦。」他解释着。

  「痛苦会慢慢被时间冲淡,我们的心意她也许有一天能够接受,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抬头看他。

  他伸手摩过她眉角,原本有道疤的地方。「这里真的还有那个印记是吧,所以妳最后还是成了我的新娘。我好象应该感谢那棵树,或许我应该让女儿爬树,别让她玩秋千了。」

  「又不是哪里都有个季哥哥,万一摔疼了没人呵护怎么办?」她皱着脸问。

  「那就当老爸的来呵护啊!在她找到她的新郎之前,我这个当爸的就辛苦一点喽!」他笑着说。

  筱墨也笑了。

  她伸手摸了摸那个已经消失的疤痕,知道那痕迹已经烙印在她心里了。那是季哥哥新娘的印记。

  她真的成为季哥哥的新娘了。

  攀住身边人儿的手臂,她满意地将脸埋进他坚实的臂膀间,相信自己的梦想已经完全得到实现了。

  她的嘴边漾起一抹甜呼呼的笑,柔柔地在春光中闪耀着。

  那是幸福的光芒吧!

  【全书完】

  后记

  因为要写【新鲜拔辣】这个主题,我挑选了未婚生子、青梅竹马、婚后恋爱三种故事类型来进行。青梅竹马其实大家很熟悉,不然不会被我挑进「拔辣」的类别中,然而事实上,这种类型有其进行上的困难度。

  因为是青梅竹马,所以认识的时间长了,从小到大,究竟故事要从哪个时间点切入,实在伤脑筋。当然,我常会把时间拉很长的故事做出时间表,好比男主角几岁时发生什么重大事件,女主角当时又是几岁、做些什么。可是碰到青梅竹马,这个表列得更长。

  选择故事的切入点,通常跟感情的演进有关。有的人感情开始于儿时的某段时间,但是又不可能从十岁、八岁开始写起,只好写了个楔子,把那个点单独抓出来,放在文章起始之前。有的故事从十四岁开始恋爱,于是乎就从这边开始进入第一章。

  话说回来,以上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件事情,青梅竹马的时间切入点实在很费工夫思考。开始得太早,篇幅不够写,小时候的事情着墨太多,怕后面不够篇幅发展让爱情成熟。另一方面,也很怕说故事能力不够,让故事的张力跟吸引力减弱了,然后惨剧发生,读者看不到三章就摔书了。

  承上面的所谓结论,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后的结论,就是写这种题材,是作者自找麻烦。尤其是像我这种才华、能力不足的作者,哈哈。所以本人决定,大约在我忘记这个教训之前,不会再写这种题材了。(笑)

  把离题的话说回来,我会选择从天牧跟筱墨的重逢开始写,是因为对季天牧来说,这里才是他爱情的萌芽点。

  只要是作者,大多难免会在主角的身上表现出部分的自己,就像熟悉清的朋友,可能不难从我的主角看到一些我的嚣张跋扈跟任性。

  但是我在写筱墨的时候,忽然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居然也写了这么一个善良温柔而又坚强的女生,我横看竖看倒是哪里都不像我。所以我原先要把天牧写得更不温柔体贴、更粗糙一些,结果却被女主角的善良给影响了,反倒让他逐渐展现出细致的那一面。

  写稿的某天,我无聊打开档案一看,猛然发现这本书居然是我在狗屋的第四十本书,也是我个人写作生涯中的第五十本。忽然有种岁月匆匆过,人在山中不知日月的感觉。希望越过了这个数字之后,我依然能有更多的东西可以创作,能有不断从生活中重新找到动力的本能。

  如果你是陪清一路从一开始到四十的,那么清也很感激你,现在还在这边看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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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本书交完稿,我跑出去做的第一件事,是检查我的眼睛。三天后,我进开刀房,告别了陪我二十年的近视。

  动近视雷射手术实在是一种奇妙的经历。因为它是全程清醒,且需要配合医师的手术,所以本人带着好奇的心进了手术房,眼睁睁地看着医生帮我眼睛动刀。

  手术后一个月回诊,我的视力居然变成1.5跟2.0,这辈子的视力大概不曾这么好过。

  帮我开刀的白医师很可爱,回诊时因为知道我是作者,好奇地问了些问题。隔次去的时候,我就带了本作品送给医师。医师拿起来端详,问出来的第一个问题差点让我喷饭。(幸好我当时没在吃东西,否则肯定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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