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立刻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很客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 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 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芸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芸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不过刘芸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
“真好,真是好,韦薇现在怎样?”她开心地问。
“她每天叫我带一朵百合花给你,她说你只要见到百合,就一定会想起她,”成烈笑。“但送了那么久,你一点反应都没有,只好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