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几点?”卓尔问。
“搭公路局第一班车来。”刘芸说:“如果你一个人害怕,我陪你来。”
“一言为定,”卓尔有点兴奋。“到时候,那家伙一定百辞莫辩,逃不了。”
“人家送花给你必有目的,为什么要逃?”刘芸笑。“也许还在埋怨你设早发现他呢1”
“我有点担心——万一那个送花的人是大番薯呢?”卓尔天真的。
“那更简单,把他骂走不就行了!”刘芸说:“反正你已经有了毕群。”
“喂,喂,不能乱说,毕群只是我比较淡得来的男性朋友。”卓尔更正。
“还不承认?不是男朋友不会带到系舞会亮相。”刘芸笑得颇特别。“在众同学面前亮了相,就表示通知各位仁兄,我已名花有主了;大家不必白费心思。”
“哪有这样的事!”卓尔涨红了脸。“这根本是很普通的事,你说得这么严重。”
你不信就算了,班上的人都知道卓尔毕群,他们说生命中注定,天生的一对!”刘芸打趣。
刘芸原不是这么多话、这么风趣的人,今天——她是异于平日,但——为什么?
“古怪!我立刻换个男朋友给大家看看!”卓尔皱皱鼻子。“那毕群——阴阳怪气的,我根本不懂他,就算面对着他,我也不知他心中想些什么。”
“是吗?”刘芸眼光一闪。“这岂不是——很可怕?”
“可怕?!”卓尔以为听错了。
“不,我的意思是——这岂不很糟?你完全不能知道他心中所思所想。”刘芸有点脸红。
“那——也没什么,我们也认识不太久啊?”卓尔不以为意。“以后我总会明白!”
刘芸正想讲什么,一个年轻人迎面走来——很高.很帅,很开朗的年轻人,大概二十四五岁,穿一件白衬衫,一条发白的牛仔裤。卓尔呆愣一下,这个对着她们微笑的年轻人是谁?怎么——很脸熟似的?
年轻人经过她们,也没打招呼,也没停留,只微笑而过。
“他是谁?我好像见过。”卓尔说。
“你当然见过,他是我们会计统计学的助教。”刘兰摇头笑。 “除了毕群,你还记得谁呢?”
“哦!原来是他,我还以为是同班同学!”卓尔拍拍胸口。 “他大概是最漂亮、最帅的一个助教了!”
“他叫韦成烈。”刘芸仿佛什么都知道。
“韦成烈?!”卓尔又是一愣。“怎么——怎么这个名字好熟?我以前一定知道,真的,在哪儿听过一”
“别猜了,我们回教室吧!”刘芸拖往她的手臂。“你知不知道毕群是哪里人?”
怎么又提毕群?刘芸今天怎么回事?
“他说是上海人,不过自幼在台湾长大的。”卓尔说。
“是吗?”刘芸不置可否。“他是这么说的?”
“刘芸,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想告诉我?”这引起了卓尔的怀疑。“你怎么一再提毕群?”
“不——我没听见什么,”刘芸立刻摇头。“怎么会?毕群不是校园中活跃的人,他很沉默。”
卓尔看她一眼,既然她不承认就算了,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大事,顶多是闲话。
卓尔并不喜欢听闲话。。回到教室,只有几个同学在教室看书,卓尔看见今天早晨收到的百合花还夹在书里,她暗想,真如刘芸所说是毕群送的,他又有什么理由不承认?这又不是坏事!刘芸当然也看见百合花,她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这件事很有趣。”她说。
“有趣?我才不觉得,”卓尔摇头。“万一是个三寸钉,或一个电线杆,岂不吓死人?”
“会有那么不幸的事?”刘芸细声笑。“那你就得想办法脱身了。”
“我从今天起把百合花送给你,如何?”卓尔说。
“你开玩笑!”刘芸脸色一沉。“我绝对不接受别人的二手货,这方面我很挑剔。”
“对不起,。我说着玩的,”卓尔伸伸舌头。“其实——这怎能说二手货呢?谁又能保证新交的男朋友以前没有过许多片段?谁能保证是双方的初恋?”
刘芸没出声,窗外却传来毕群的叫声。
“卓尔,出来一下。”他说。
他沉默、冷淡的站在那儿,阳光在他背后,令他看来非常阴冷,尤其他还穿了一身黑。
卓尔站起来,大方的走到门边。她的气质、她的风度就在这些时候显出与众不同,她绝对没有别的女孩那么扭捏作态,害羞谨慎的样子。
“有事吗?你也没课?”她凝望着他。
阴冷、漠然是属于他的,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似的,尤其黑眸中的温柔,令人移不开视线。
“我多数时间没课,”他淡淡笑了,温柔扩展嘴角,脑上线条也更柔和。“我只有九个学分。”
“你知道我是空堂?”她再问。她觉得整个人、整个心、整个灵魂都被他吸引往了,就因为那阴冷中的温柔,就是那漠然中的一丝情。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凝视地。“吃完中饭我到你家接你!”
“好。”她点头。明天是星期六。
她对他已不再犹豫——是无力犹豫。他的强大吸引力是难以用任何文字形害,那只是一种感觉。
“今夜好好睡,”他轻轻说:“那地方是我答应你许久,而现在才是时候去的?”
他转身离去。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第五章
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刚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 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 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立刻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