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丢下那本周刊,从椅子上站起身。
“我现在就去做个确认,看是私人恩怨,还是有人搞鬼。”
说著,他飞也似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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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翼海集团的特别要角,主掌调查征信,他知道大海捞针的困难。
卫征海驾著跑车,穿梭在大街小巷,为手边少得可怜的线索发出叹息。
半个小时前,他踏进那家八卦杂志社,在“笑脸盈盈”的逼供之下,得到以下三个讯息——
第一,人家才没有雇用临时演员来甩锅贴,是狗仔也不代表有天大的狗胆。
第二,没有人知道那个小女生从哪里来,狗仔在收工前拍到那些照片,纯粹走了狗屎运。
第三,对于他没有按铃申告,闹大新闻,杂志社感到万分失落。
他们甚至恳求他开记者会澄清,至少丢一句“将保留法律追诉权”,这样他们才有由黑翻红的机会。
他撇撇嘴。无聊!只有吃饱太闲的人,才会对这种事认真。
不过,他倒是很想找到那个小野猫似的小女生。
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模样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他记得,长夹克下单薄清瘦的身子:他记得,白皙到几乎透明的脸庞;他记得,那头清汤挂面式的短发,直顺乌亮,使她的小脸看来只有巴掌大,令人垂怜。
还有他记得,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会说话。
虽然她来无影、去无踪,像阵风似的,让人怀疑她是否存在过,但那双眼神的指控却是强而有力,不只会说话,简直会呐喊。
他的观察从没出过错,他也不认为会从此刻开始出错。
他必须找到她!皮肉之痛,他不在乎,可她既然找上门来,她的问题铁定严重许多。
卫征海开著车,这时正是附近夜间部大学放学时刻,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校门口走了出来,一种奇异的感觉攫住了他。
他放慢车速,微微倾身往外看,一个小个子女生形单影只走在人行道上。
她走路的速度很快,好像全心全意都在移动脚步往前走,周边所有的声音都被摒弃在她的接收范围外。
他故意超前一点点,回头看她——
宾果!
虽然她低著头,但那张白玉似的小脸,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卫征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一路跟踪,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踩著油门的脚、握著方向盘的手却执意这么做。
她走了很久,速度很快,走了一段不短的距离。
路边设有站牌,公车来来去去好几辆,她为何不搭?难道现在流行快步减肥法?她那么瘦,应该不必减肥了吧?
他猜了猜,跟了又跟,没多久,就见她从口袋抽出一把钥匙,踏进一栋公寓。
他将车停在路边,从他的位置,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踏上毫无灯光的楼梯。
她住这里?看起来像大型废弃物的陈年公寓?
心头的疑惑愈来愈浓。这种在学小女生跟他会有什么冤、什么仇?
等等,有灯亮了,是顶楼!
加盖的顶楼不安全,她的经济想必比一般人更拮据。
他盯著那扇窗,拿出PDA。这是条难得的线索,他要仔细查访。
在PDA记下地址,准备打道回府,他抬头往上看最后一眼——
慢著!那是——那是——
他下意识推开车门,跨了出来。
上一秒才决定潜伏不动,暂不打草惊蛇,下一秒,他就推翻决定,以最快的速度冲进黑幽幽的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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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初拿出钥匙,插进喇叭锁里,往右一旋。
门没锁!
她眼神一抬,心念微动,瞪著那扇门,咬了咬唇,慢条斯理地抽出钥匙,心里已经有了警觉,以及战斗的准备。
她旋开门把,静静立著,冷眼旁观一个壮汉摸黑在房间里东翻西找。
直到她等到没耐心,啪一声打开日光灯,壮汉才冷不防地被闪了又闪的白光吓到,立刻转过头来。
作贼心虚的表情,在看到对方是个体型比自己小好几号的小女生,转为轻蔑的笑意。
“你在这里做什么?”裘小初丢下装满原文书的书袋,盘起手,讥诮地问。“偷东西?不赚这个房间太穷酸吗?”
被点破的壮汉恼羞成怒。“你房间有什么好偷的?连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知道就滚出去,不要浪费我的时间。”她敞开木门,迳自踢掉鞋子。
像这种不速之客,她见惯了,住在破公寓就是会有这种麻烦,那个喇叭锁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好在低廉的租金能弥补这点不足。
“不过,现在倒是发现一个宝。”壮汉润了润嘴唇,眼睛色眯眯地打量她。“虽然没有三两肉,但今晚总算有点收获了。”
她太清楚他的眼神里透露出什么讯息。这种人她看多了,也讨厌极了,掌心刺痒著,恨不得痛扁他一顿,把所有怨怒都算在他头上。
可阶他不知道大难临头,硬是靠过来,把她逼到墙角。
小初挑了挑眉。“先警告你,我不是好惹的。”
壮汉的回答是,把她拎起来,用左手抵在墙上,一脸“你奈我何”的狞笑。
“再警告你一次,我不是被吓大的。”虽然她双脚腾空,却握紧了拳头,尖尖的指甲刺人掌心,那绝对是致命等级的危险武器。
壮汉色字当头。“再多讲一点,女人不够悍,玩起来就没什么意思了。”
小初眼神一锐。“这可是你说的。”
下一秒,正要扯破她上衣的壮汉,突然被一记猫爪刮花了脸。
突然其来的刺痛,让他本能地闭上眼睛。
刷!小初活动自由的双手,恣意攻击他没有衣服遮蔽的部位,脖子、手臂、脸,一条条的爪痕抓出一声声的哀号。
“你、敢、动、我?”她一顿一抓,每抓都见血。“老娘只是累了回来想休息,好心建议你早滚早省事,你浪费我的睡眠时间,还敢把我当病猫?”
“住手、住手!”壮汉抱头痛叫。“我这就走、马上就走!”
“现在才想走?找死!说,还有哪块皮在痒?我一并帮你抓一抓!”小初悍得不像话。
他还来不及反击这乱无章法,却很有成效的猫拳猫爪,一股属于男性蛮悍的力道便将他往后勾倒。
壮汉跌在地上,整个人像摊烂泥一样,哀哀叫疼。
钳制消失,小初虽然松了口气,却也知道下一秒,她肯定成了自由落体。
她懒得补救,垂下眼,要摔就摔,先摔下来再说吧——
咦?莫非她变成了水母,还会飘浮,否则预期中的疼痛怎么还没降临?
她踢了踢脚,身子还是腾空的。
奇了,再用力一踹,唉啊,好像命中了某样东西,头顶上方传来“噢”一声闷响。
这声音,委实不像闯空门壮汉的哀号。
她倏地睁开眼睛,一张俊朗又眼熟的男性面容出现在眼前。
“第一次见面,你巴我五爪印,让我丢尽全天下的脸。”
他微微蹙眉,口气却似笑非笑,让人摸不透心思。
“第二次见面,你踹我子孙袋,害我开始担心起未来子嗣的存续问题。”
双臂热热的,一股温暖的力量支撑著她,前所未有的暖意袭进她的心窝。小初左右看看,原来是他及时撑握了她的双臂。
“是你!”她瞪著卫征海,口气凶巴巴。“放我下来。”
他依令行事,双掌也顺便收回去。
她站回地面,几乎不敢相信,脚踏实地的感觉居然比不上他的碰触,这简直不像她裘小初的作风!他掌心的炽热,让她居然有一点点依恋的感觉。
依恋?她心神一凛。
屁啦!这只是因为她体温低、血压低、血糖低造成的假象。
没错,就是这样!
即便如此,她仍然著恼。“你来凑什么热闹?”
他耸耸肩。
要不是在窗户倒影,看到有人在对她动手动脚,他不会不假思索就上来打草惊蛇。他一向不跟对自己知之甚详,自己却对对方一无所知的人打交道。
“只想让你见识我的厉害。”他答得似假还真。“凭著五爪印,我就能找到你,就像那个什么来著……王子拿著玻璃鞋,挨家挨户去试,终于找到灰姑娘。”
她很不给面子地哼了一声。“无聊。”
喂喂,这样说很伤人哦!“那什么才‘有聊’?”
“不如说说,你沿街挨了几个巴掌,才终于找到我。”说完,她心头一跳。
“这个的确比较有意思。”他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她抿紧嘴巴,不许自己再跟他抬杠。
别闹了,她是裘小初!裘小初从来不是甜美亲切的邻家女孩,她讨厌跟人打屁哈啦攀交情,她不喜欢跟人来往,任何人都不喜欢!
如果情况许可,她可以照常上班上课,连续一个礼拜都不说半句话。卫征海凭什么三言两语就让她沉不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