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夜的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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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这样,抱住我,”他说。“把我留在你身边,黎柔。你是夜晚,我所有的夜晚,我所有的白天,和我所有的幸福。你知道这个事实。”他渴望而恋慕地抚过她丝般的肌肤。“我的爱。”他用法文说。

  “我知道。”她说。“可是我要你再说一次、又一次。”

  他用十二种语言说了一次又一次,还用手、用嘴说了无数次。因为他的心不再有负担,如此的轻盈,让他自由又快乐地一说再说。也因为他们之间不再有秘密,这一夜他可以全心全意的爱她,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她。一如她也一样。因此,在她欢迎他进入体内时,他发现这是前往天堂的道路。

  ☆☆☆

  稍后,当他们的心跳在满足中逐渐缓和下来,亚穆将她拥在怀里,向她诉说他心目中的天堂。“我爱我的故乡,”他轻声说。“每个男人都梦见天堂,而我梦见它。”

  “在巴黎的时候,我告诉菲娜,你像魔王路西弗。”她说。

  “从天堂被驱逐出去的魔王,你感觉到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只感觉你是有着天使脸孔的魔王。可是,我的内心一向同情路西弗,总想再给他一次机会。我相信状况必有情有可原之处。”

  “只有你会这么有同情心,看到人们的不得已。”他微笑。“只有你看到我的真面目。我如果真是路西弗,你也会把我打昏,拖着我到处去做好事。然后,你会去敲天堂的门,要求再让我进去。”

  “我会尽力。”她用手指梳着他的头发。“但我会跟你去。”

  “去天堂?”

  “去阿尔巴尼亚,跟你一起分享。”

  “也许有一天,但并非必要。我只是想跟你和自己解释,这是我所理解的爱,我对故乡的爱。我想那也是我这么害怕爱的原因,我为我的失去哀伤了十年。”

  “我爱你,”她说。“我真希望可以把一切还给你。”

  “你已经给我了,”他说。“我想那是在你的灵魂里面。也许是全能的主将它放在那里面,让你在我准备好之前替我保存。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听见、看见也闻到那一切:在榆树间歌唱的风,奔腾的河流,那山、那海、那天上飞翔的鹰。我在你身上、你移动的方式、你的本性里看见我的故乡、我的同胞,同样的骄傲、坚毅和勇敢。我觉得你有一世应该是阿尔巴尼亚人,我的灵魂在我们于巴黎遇见时感应到。我看入你燃烧的双眼,我的灵魂便召唤你的。它用故乡的语言呼唤着:我的灵。”

  “我的灵。”她照说一遍。

  他将她拉近。“你这么容易就会说了,可见它是你灵魂的语言。”

  “一定是,再教我一些。”

  “在我们的语言里——”

  “对,在我们的语言里。”

  “这个字不是阿尔巴尼亚语,但是它用来说我、你未来的丈夫是shqiptar。”

  “那我,你未来的妻子要这么说?”

  “你是夫人(Madame),”他说。“我的夫人,永远都是。这是早就写好的。”

  “命中注定。”她小声耳语。

  “是的,命中注定。”他吻住她的唇。“我的夫人,我的黎柔,我美丽的命定。”

     ——全书完

  编辑台手记

  啊,美丽的艾司蒙是摄政时期的007詹姆斯庞德。原来,英国的秘密情报工作其实渊远流长,后来又由她的殖民地发扬光大,君不见美国几乎用ClA干预全世界的每个政府。

  这本书的特别,在其绵绵密密的描写,作者力求在气氛上仿古,例如:“啊,因为你同情我,所以……”现代人听起来会觉得很“娘”,乍看会觉得拖慢节奏、有点不耐,可是后来会同意她的慢慢堆砌是形式上的完整,借以表现时代的精神,摄政时期的一切就是这样的压抑和讲求表面,一切力求proper(符合礼仪、中规中矩),可是夜里、暗地里则坏事、怪事做尽,连外语都有一套规矩,例如:女性贵族只要生下继承人,即可有入幕之宾。还有整个写作笔法,伏笔处处,大家肯定都会在看完书之后回头再咀嚼每个时间点、每个人的对话,例如到很后面才知道兰福特公爵出现在调查庭的原因。

  它的用词、气氛的营造到整本书的形式都与书名Captives of The Night《夜的囚犯》相互呼应,夜是黑暗的,所以作者什么都不点明,只是描写、再描写,让读者自行体会,给人被抓住captive的感觉,好像什么都没抓住却又挣不脱,正符合了中文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氛围,但,那也正是“爱情”的解释:漫无理性的黑暗中一抹不确定的光,唯有抓住它让它引导人真正向上、走出困境。爱情是人唯一的救赎。

  当然人更不能没有欲望,因为有欲望才有得到之后的快乐。作者在这方面的着墨之深,与用词用字之美,让人赞叹,例如:因羞愧而小小的死了十次,再因深沉的愉悦又死了另外的十次。其实以它的浓度,我真觉得这本书应该卖任何书的两倍价钱(或许《恶棍》、《惹祸精》除外),原谅小编,反正我每做一本就疯狂爱上它,甚至想要大叫:给我第十三章,其馀免谈。想来艾司蒙名列“后宫宠男”首选,毕竟不是浪得虚名。

  它和克莉斯汀?菲翰的《雨林深处》有一个地方又相通:“感应”是动物之间很基本的觉知,用气味感觉到另一半的存在。这是有生物上的科学根据的,国家地理杂志的一个节目曾做实验,让一位男士闻嗅六个女生穿着睡了几天的T恤,他选出来的是基因与他个人差异最大的一个,因为这样他们的子女才有更强、更好的基因生存下去。接吻也是近距离用鼻子闻嗅对方是否是与自己的基因最搭配的人/动物。

  它也让人想起阿嘉莎克莉丝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死者坏事做尽,人人得而诛之。每个人都有理由害死毕樊世,也都各自伸出了一只手把他朝死亡之路推去。最有趣的是,竟在“北美馆”展出的“美好年代”画作介绍中看到书中毕樊世对法国官方很少判女士重刑的佐证:

  十月三十日中国时报:奇斯林——沙发上的裸女,永恒的女性解放。“你们这些急于想成为男人的女人啊,你们是不满意自己实际的命运吗?你们还要什么?你们左右我们的判断力,立法者和行政官已臣服在你们脚下。你们的专横是我们的力量唯一无法对抗的,因为那是爱的专横,而且是本性的所为。为了那真正的本性,因此你们保留随心所欲的本性。”这是一七九二年法国大革命期间,“巴黎公社”检察长乔梅特面对一群解放后身穿男性服装的妇女发出了半带谴责、感叹、欣赏的温情话语。举世承认,法国人是最浪漫多情的民族,尤其男人格外风流,但如果没有善解风情的法国女人,男人岂能孤掌自鸣?

  外曼开展视野,处处可以得到好作者考证精确的证据,有趣又过瘾。

  此外,译者翻译期间曾一再与编编讨论几个重要名词的译名,例如出现在第三章的inquest,根据MSN Encarta Dictionary的解释,inquest:formal investigation:an official inquiry in front of a magistrate,coroner,or jury into thefacts of a case such as a sudden unexpected death。那是一种“正式的调查”,现场会有治安官、检察官/验尸官(稍后解释)或陪审团,借以调查例如意外死亡之事件的真相。它类似现在的听证会,但译为听证会似乎太现代,因为作者的确是用了较古典的词,就是刻意要经营historical的感觉,所以考虑再三选用“调查庭”,也希望可以用法“庭”的感觉表达那种肃穆与严重性。

  而coroner这个字,现在是专指医学检验尸体者,但在当时是“负责调查状似非自然原因死亡之案件的政府官员”(official who investigates suspicious deaths:a public official formerly responsible for investigating deaths that appear not to have natural causes. Coroners are now largely replaced by medical examiners.)这只是我们讨论的少数举例,因为我们都想把它做最好的呈现。真想对雀斯说:You’ve out done yourself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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