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霈:
我有事出差一段时间,孩子就麻烦你照顾了。
大约一个月后我会去接孩子,先谢你啦!
签名签得乱七八糟,就像她的风格一样。
姚醒芽,他分手五年的前任女友。
刚认识时,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跟这样一个女人谈恋爱。他与她太不同。
他聪明有效率,她却老是干蠢事。他做事的方式有条理,充满了一切科学的方式;而她成天挂在嘴边的,却是什么感觉不感觉的。
她说她的感觉很准,她见到他的瞬间就知道他们属于彼此。
她说她爱他,一见钟情,天雷勾动地火。她用一种火花爆裂似的无畏热情,炸得他平静冷淡的世界一片狼藉。
她用那打不败的热情追求着他,他的冷淡、他的冷眼,他那种看笨蛋的眼神,一点也没伤害到她,更没有赶跑她。
有时候他怀疑她的脑袋真的有问题,一个正常的女人会被男人拒绝了那么多次,还没打退堂鼓吗?
那要多笨才有办法办得到?
他不是不动心,只是觉得她那种乱七八糟的个性老是让他抓狂,若真的跟她谈恋爱,铁定会把他搞疯,他的理智、他的聪明都劝他要把这热情的女人逼退。谁想到她还是撑了快两个月,动不动就从他身边冒出来,拉他去做这个、做那个,让他努力压抑的好感跟欲望一再浮动。
两个人就像在进行一场爱情的意志之争,只是两个月之后,她忽然从他生活中消失了。再也没有惊喜,再也没有一个疯疯的女孩在他面前笑得那样放肆,笑得那样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但是他却慌了。
为了那原本困扰他的身影居然不再出现,害得他整个人失落到一种令他自己讶异的程度。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他惊慌地到处找人,最后在她住所找到一个病了三天的笨蛋。他飞车把人送进医院,像是火烧屁股似的,最后证实只是感冒时,还让急诊室的医生护士笑话了。
他终于放弃挣扎,放任自己去爱一个他不想要爱上的女人。
这个笨蛋蚕食了他的冷漠,他终于回应了她的热情,认真地与一个女人交往,甚至让她完全进驻他的生活。从医院回来,他就把她的小屋子退了,再也不准她一个人住,怕哪天她死在里面没人知道。就这样,她住进了他的房子,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女友。
在他的心中,早已认定了这女人,即使有那么多不同,他也努力在适应,调整出彼此都能快乐的相处方式。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欢乐与火药味兼具,就是不无聊。也以为两个人会就这么交往下去。
谁想到半年后,她只扔下一句「我配不上你」,当作感情的句点,就这样消失在他的生命中。
「姚醒芽!」他捏了捏信纸,觉得额角青筋又在跳动了。
这女人到底以为她在干什么?
从他生命中消失了整整快五个年头后,居然就凭这短短两行字,就要他照顾孩子一个月?她连孩子是不是他的都不提,让他手痒到不行,如果她在现场,一定会被他掐死的。
他怎样也没想到这女人还会出现在他生活中,他以为经过了五个年头,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已经沉淀了下来,再见她也会很冷静的。谁想到她光凭这两行字就激得他失去冷静,整个人都快要抓狂了。
如果是姚醒芽,孩子确实有可能是他的。结果她连提也没提,是表示这件事情无须解释,小乐确实是他的儿子?
儿子……
存在了这么多个年头,而他一无所知的儿子。
「妈咪说什么?有没有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小乐关切地仰起头看他.
「小乐,你妈咪是做什么工作的?她都没提要去哪里吗?」
「妈咪的工作就是做劳作。她有说她要去工作,去很远的地方工作,要我跟你住。可是为什么要去那么远?晚上不能回家吗?」小乐困惑地问。
如果聂承霈回答得出来,那才有鬼。
他暗自咬牙,这女人真的人如其名——姚醒芽,认识她的人最好「咬紧牙」!因为她有让圣人抓狂的能耐,更何况聂承霈根本不是圣人。当年她不就出现在他生活中,在他的感情世界中胡搞瞎搞一阵后,就这样掰掰闪人了。这就是他这几年都不愿意认真跟女人交往的原因,他恨透那种被抛弃的感觉,像个傻子。
聂承霈这人聪明绝顶,他最讨厌傻子、笨蛋。偏偏他就认识了一个小笨蛋,总是让他想将她脑袋摇一摇,看看排列组合会不会好一点。
他讨厌笨蛋,但她却让他当了笨蛋。所以他能不怨她、不气她、不恨她吗?
光是提到她,他都忍不住咬牙切齿了。
「你有没有家里的住址?」聂承霈知道孩子也搞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打算自己搜集资料,他非得搞清楚不可。
必要时他也不排除请专家帮忙找人。就算要把土地翻过来,他也要把那女人找出来,到时候他就能尽情地掐死她了。
「我背不起来,可是我的背包上面有。」小乐把背包翻开,内侧有名卡,写着他的名字、一个手机号码跟地址。
聂承霈看了几秒,就把资料记在脑子里了。拿起电话就拨了那组手机门号,结果真的没有开机。
难道她是到国外出差吗?因此才需要一个月?
这五年来,她连找都不曾找过他,现在才莫名其妙把孩子丢到他家门口,实在是个不负责任的女人!
他有一肚子想骂人的话,偏偏没人可骂。
「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先去睡觉,我们明天再去找你妈。」他拍了下小乐的,肩膀。
他儿子?感觉真不踏实。
「我可以见到妈咪了?」小乐眼睛一亮。
「我会找到她的。」然后再扭断她的脖子!聂承霈沉下声音,誓言道。
「好,那我去睡了,晚安……爹地。」小乐压抑不住嘴角的笑容,有点害羞地说,然后就跑进客房里了。
聂承霈却被震得愣在当场好几秒。
爹地。
好轻好细的两个字,却有着踏实的重量,落在他心里面,再也无法轻易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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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承霈几乎一个晚上都没睡。
他站在阳台抽了好多烟,想起了太多太多过去的事情,关于这个曾经把他弄得乌烟瘴气,一走了之的女子,他的心情实在太过于复杂。
隔天早上,他的眼睛里面因为睡眠不足而有些血丝,想了一夜的结果,眉头却紧蹙在一起,再也无法松开了。
带着小乐去吃过早餐,他开车来到小乐背包上的地址。按了电铃后如预期的没人应门,不过他可不是个傻蛋,当然会想办法。
小乐说房东住在楼上,他就去跟房东要钥匙。虽然房东满脸的好奇,但是因为他认得小乐,还是把钥匙交出去。然后在聂承霈的冷脸中,一个问题也不敢问出口,可惜了一个八卦的好题材。
打开小公寓的大门,他第一个反应就是皱眉头。
「天哪,这女人一点都没变。」他喃喃地说。
屋子虽然不脏,却乱得可以。这种她声称乱中有序的整理法,总是让他很抓狂.他的房子干净整齐到简直像是样品屋。
当年她跟他住在一起时,每个星期都给他的房子换一个样子,一下宣称走巴洛克风格,一下子说是田园派,过几天又变成摇滚风。他抗议抓狂,她只是笑着吻吻他,忙说对不起,却像在对待个无理取闹的孩子。然后她会闹到他忘记生气,直到下次她再度乱搞他的房子。
如果要用一个字形容姚醒芽这女人,那就是个「乱」字。
你永远不知道打开门会看到什么,他的人生充满了可预期的事情,而他却老是无法预期到她的行为模式。
跟她在一起时,他的生活充满了太多小火花,永远有数不清的惊吓跟惊喜,直到他猛然回首,才发现自己在认识她之后笑得有多么频繁,怒吼得有多么用力。
她让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活着。
她让他发觉生命虽然有很多蠢事,但也有很多新鲜的事,透过她的眼睛去看世界,就像使用万花筒一样,色彩缤纷。
然而在一起半年,他不曾透彻地了解她。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了解她了,但是在她宣称对他一见钟情,彼此是天生一对,死拖活拉将他卷进感情漩涡的几个月后,她离开了他。
不曾回来,直到现在。
「妈咪!妈咪!妳在哪里?」小乐在房间里外穿梭,找着姚醒芽的踪影。
但是姚醒芽并不在家。
「小乐。」聂承霈朝儿子招了招手。「不要急,你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带过去的,我看你的背包中只有两套衣服跟牙刷,想带什么去拿,我们有车。」
「我要带故事书跟玩具。」小乐眼睛一亮,就忘记了找不到母亲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