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王××!你当我吴××是穷到没进过珠宝店的吗?竟敢随随便便在夜市里买个二百五的戒指就想打发我?”
“夜市里的又怎么样?至少它很漂亮呀!”
还有小姐,是八百五不是二百五!
现在是什么年代了,物价飞涨,即便是来自于地摊也一样。
“漂亮你个头啦!我一个月前就已经跟你‘宣告’过了,我要的是××金饰广告里由Jolin代言的那款情人戒指。”
“爱慕虚荣,成天迷恋广告!情人节就只有一天,真正的相处可是天长地久,就不懂得要帮我多省点钱吗?要那种东西做什么?又不是说你戴了就会变成Jolin……”
女人气得扭身就走,男人连忙伸手挽留。
“你要上哪去?电影票我都买好了,是你自己说要看这种情感大戏的,要不是为了你,我根本就不爱看的……”
女人毫不留情的甩脱男人,“有本事就去找个不爱慕虚荣的Jolin陪你吧!”
女人蹬著高跟鞋飙远,男人恼火地撕碎了手上的电影票,留下了一地的碎纸和脏话,却在几分钟后,咬咬牙,按捺不住地追上前去,对著女人低声下气陪不是了。
街头戏二──
接著上场的是个脸被一大束玫瑰花给挡住,瞧不清楚长相的男人。
不单是长相瞧不清楚,就连身形也是,因为除了花束外,他怀中还抱了只硕大的泰迪熊,至于两条细瘦的手臂上,则是挂满了印有百货公司名称的纸提袋。
“达令!”玫瑰后方的嗓音透著明显的疲意。“你逛够了吗?”
“逛够?!当然没有啰!”女人嘟起嘴,嗓音娇嗲,“你又不是今天才认识我的,在我逛街的时候,什么时候会喊够的嘛!”
女人的嗓音还算耐听,只那两片厚唇嘟在一起,活像两条大花香肠横放在脸上,看得他赶紧挪开视线,免得方才吃下肚的汉堡全吐了出来。
但还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呢!那泰迪熊男人对于他那“大花香肠”女伴,好像还挺满意的,在听见女人这么回答时,他的语气明显急躁了起来。
“还没逛够?但是我已经在‘薇阁’订了浪漫情人节套房了……”
“死相哪你!”女人在男人腰间捏了一把,“就知道你是在等这个,现在才八点就想进房?会不会太早?”
“怎么会太早呢?你已经答应过我,说今天晚上至少要给我五次的了。”
女人呵呵笑得花枝乱颤,大花香阳嘴抖动不断,“五次?随便说说你就信?哼!这种事情的主控权可不是在人家身上的。”
“放心吧……”男人压低了混著淫笑的嗓音,“我早准备好了小药丸,半打。”
“半打?!你还真的想玩死人家呀!讨厌!”
娇嗔外带粉拳擂打,一男一女抱持著一只满脸无辜的泰迪熊,终于下台。
戏终人未散,他懒懒托颐坐在速食店的露天座位上,对于那些经过他身旁,来自于陌生单身女郎的兴味盎然目光毫无所觉,独自进行著他的情人节大餐。
无聊兼浪费时间!
这是他给了以上两场戏的同一个观感。
如果他是戒指男,肯定会立刻和那种女人说Bye-bye!女人不是不能宠,而是要看清楚状况。
一个会在公开场合让你下不了台的女人,何苦犯贱费神花钱挽留呢?
如果他是泰迪熊男,二话不说,扔开礼物直接将女人扛上肩头带去“办事”,让她搞清楚,要陪她过情人节的不是玫瑰花也不会是玩具熊,而是他!一个才能够将她带领到极乐天堂的正港男子汉!
好吧,他承认在男女韵事上他是霸道了点,也比别的男人风流了一些些,但那是因为他有著足以霸道,可以风流的条件,OK?
他二十七岁,身高一八七,既是台湾商场上某位龙头大老的企业家第三代,衔著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又是一家股票上市的大公司年轻老板,外型出众,气质俊雅,家底丰厚,身价逾亿……呃,其实除了这些以外,他在坊间的八卦杂志上,另外还有个“女性杀手”的封号。
封号是别人给的,他其实敬谢不敏。
他承认,他的性格是浪荡不羁了点,凡事不爱委屈自己,或是太过在意别人的想法。
加上他自中学后便出国念书,受的都是西方式的教育,崇尚自由万岁及情欲无罪,也就更因此对那些自动示好的女人纵容了点,从没思考过什么劈腿不劈腿、滥交不滥交的问题,毕竟大家都还没被套上戒指,也都还有玩的条件,所以,Why not?
那些会主动亲近他的女人有的是迷恋他优越的外在条件,有的则是对他的身家背景起了觊觎,通常只要他释出些许好感,再难搞的女人也能够手到擒来,也就因为这个样子,他硬是被人冠上了个“女性杀手”的封号。
冤枉!之所以有男人会成为“杀手”,那也是因为有女人前仆后继不怕死,甘愿送来被“杀”的好吗?
在平日,时他倒不觉得这样的封号有多么的讽刺,但在情人节时,情况却仿佛倒了过来,他感觉不断地遭受到女人的通缉追杀。
一天下来,他的手机和电话几乎没断过,每个女人都吵著说今晚非要他作伴,即便他早已让秘书按著名单为她们挑选了想要的礼物,但看得出来,礼物并不是她们唯一想要的。
她们都想要他,想要他的命哪!
他被勾出了头疼,痛苦指数高达七级以上。
“我不管!尚晰!你答应过情人节要来看我的国标舞表演的!这可是我们要去欧洲参加大赛前唯一一次公开表演耶!”那是宝婕。
“尚大少爷,你不知道我为了你提前两个月就想办法和人调班了吗?约翰尼斯堡、雪梨、布达佩斯……我连莫斯科都飞过两回,就是为了要挪出今天晚上和你一起过情人夜,其他日子我都可以随便你,但就今天晚上,你是无论如何一定要陪著我的!”那是克莉斯汀。
“晰呀……”即便是透过了电话线,那把嗓音依旧是悦耳动听的。“为了今天晚上,我特意去做了SPA、学了瑜伽,还上了‘如何取悦你的男人’的课程,更别提我刚从蔚蓝海岸晒回来的一身肤色了,就是那种你最偏爱的巧克力色泽的喔……”
言语暧昧,嗓音挑逗,却在下一瞬里娇音变罗刹──
“晚上七点半,我在阳明山的别墅请了××酒楼的厨子来为我们准备大餐,如果你敢抛下我去和别的妖精鬼打架,哼!你就‘灾细’呀!”语末掠了句“台湾龙卷风”式的狠话,那是智琳。
这三个还算是近期走得较近,在外老爱以他的正牌女友自居,放话又放得较严重,让他不得不记进脑子里去的,至于其他那些个阿娇阿妹之类的,他是电话听过就忘了的。
七点半?
他没好气地抬眼瞥了手上腕表,约定的时间早已过去,就当它没事了吧,反正他谁那儿也没去,是以谁也没亏欠,明日谁若敢再多啰唆,大不了统统一拍两散。
公司五点半下班,他在五点钟关上手机,知会负责为他挡事的秘书一声,接著就火速地离开公司了,省得招惹女祸上门。
他先去找了家刚开门的PUB坐了一下,身边没伴只喝了两杯,接著就信步踱出PUB,选中了这家速食店,陪他吃饭的是麦当劳叔叔和邻桌的淘气小男孩,没有女人作伴,但他吃得很是开心,算是这些年里难得吃得最安心,不用烦恼随时可能会有女人冲过来搅局闹场的情人节晚餐了。
他喜欢,落了单的情人夜。
他喜欢,毫无牵挂的感觉。
说老实话,他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情人节的!
商业气息过重是其次,它会逼得一个异性缘过于旺盛的男人分身乏术,这才是他最感到憎恨的主因。
所以结论就是,情人节夜晚,还是一个人最好!
就在此时,尚晰听见了邻桌男孩们的一阵鼓噪,他们甚至还在跳起身离开座位时撞翻了可乐杯,然后争先恐后地跑向路边。
究竟在路边,有什么事情值得他们如此兴奋呢?
尚晰定睛瞧去,看见了不少过路的人手上拿著一颗糖果,看这情况,怕是有人在发糖吧。
此处是人来人往的闹区,路边有人发糖毫不奇怪,但比较引人好奇的是,那是个披著红色披风的女人。
红色披风?!童话故事里的小红帽?
在既不是万圣节又不是耶诞节的台北街头?
还真的不是普通的怪异。
就在尚晰暗暗生奇的时候,一串杂沓的足音来到了他面前。
“叔叔,请你吃糖!”一个男孩朝他抛来飞物,他顺手接下。
“是呀!叔叔吃糖……”其他的男孩在旁帮著起哄,一阵咭咭咯咯乱笑,“要不,你又要去缠麦当劳叔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