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根倾身耳语:“他们在谢灵·克罗斯‘养’了这么多马,所以她卖掉其中一匹有什么不高兴的?”随后,她往后一仰,补充说,“我们已经有了共同点,都喜欢马。”
“我们?你与公爵?上帝啊,梅格,在这问题上,你‘真的’不是认真的,对吗?”
“绝对是认真的。”梅根绽颜笑了,神情亢奋,“只需想想,蒂弗,教堂前忽然驶来一辆漂亮的马车,车上装备着武器,武器上烙有罗思斯顿公爵的纹章。那时,伯爵夫人率领着她那些嫁不出去的女儿们站在那儿,翘首以盼。接着,你一步一步地走出马车,最好还有个英俊的小伙子搀着。当然,那时候的我会表现出大度和宽容,邀请伯爵夫人玩上整整一天,甚至将我的丈夫,公爵介绍给她。接着,我将友好地假意看不见她惊愕的表情,她的嘴都会张得圆圆的。”
“将来有可能这样,”蒂法尼笑出声来。这鬼念头够逗了,搞得她好一阵儿都回不过神来。“啊,这种惩罚十分到位。”她做戏般地叹口气,“要是那样就好啦!”
“会是那样的,”梅根平静地回答说,“我说总会有这一天的。”
蒂法尼惊愕地看到梅根脸上浮现出执拗。“哦,等等。在这问题上,我们至少应该现实些。如果你要追求门第,我们一定为你找个优秀的子爵。甚至连伯爵都是完全可能的。是的,嫁个伯爵,足以让你拉平与奥夫人的身份。别冲着我摇头,该死的!”
“蒂法尼,如果我为门第而降低标准,那也该是个大人物。”
“那也不能降低标准。”
“我已经决定降低标准了。我越考虑,越喜欢这个主意,作一个公爵夫人。”
蒂法尼哼了哼:“我为什么要在这儿做恶人呢?好啦,梅根,实话告诉你。以你的条件,你完全可以在别处找个怕爵……”
“也可以是第四代世袭男爵。”
“不管怎么说,你父亲不过是本地区的普通乡绅。而公爵只要愿意,他可以与王室联姻。他怎么会娶你这种小家碧玉?”
“罗思斯顿公爵会的,为什么不呢?”梅根固执他说,“他之富有,是想象不出来的。他无论做什么,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所以,他即使要娶妻,也不会讲究门当户对。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为爱而结合。贵为公爵的他完全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我的条件正好,是可以接受的人。当然,他的条件大大的优于乡绅家的小家碧玉。但是他会介意这些吗?他会爱上我的,我提醒你,爱是盲目的。这其中的道理,你会不明白?我这张脸蛋漂亮得让人诅咒,它除了带给我灾难外,目前还没有任何东西。所以,我决心已下,就是要靠这张脸蛋去征服一个公爵。”
这些话透着许多辛酸与苦楚,蒂法尼特别细心地问:“你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爱他,怎么办?”
“我当然会爱的。”
“要是你达不到目的又怎么办,梅格?如果他这人十分可怕,也就是说他并不可爱,又该怎么办?”
“他不会那样,因为他是个公爵!”
蒂法尼几乎被她这份古怪的执着逗笑了。“当你见到他的时候,你获知他是个白痴,他只会给你带来不幸,你又当如何?你还想嫁他吗?”
在经过长时间的沉默过后,梅根说:“不。”
“感谢上帝,”蒂法尼叹了口气,自言自语说。她现在感到又踩到坚实的地面了,接着说,“你知道,他很可能是个丑鬼。”
“当年,客厅女仆悄悄告诉过我们,说他相当英俊,你想不起啦?”
“女仆千方百计地想给我们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我们当时已经心诚悦服了,没有必要再加深我们的印象吧!”
“那是另一码事。你不可能‘真’想生活在那种宫殿里吧?”
“你在开玩笑?”梅根连说话都感到喘不过气来,“谢灵·克罗斯庄园是想象中最漂亮的房子。”
“不是房子,而是阴森森的坟墓,占地广达6英亩。在我们这个地区,你这间房屋已经不算小了,但是面积仍旧比不上他的马厩!”
“我知道,那儿十分宽大。”梅根憧憬他说。
“宽大?在那些房子里,每天都可能有人找不到出路而死在里面!”蒂法尼夸张他说。
两人目光碰到一起,忽然大笑起来。
“迷路而死,你真会开玩笑,蒂弗。”
“哦,无论如何,这让人放心不下。”她们两人又咯咯地笑。
随后,蒂法尼最终让步说:“好吧,我虽然认为要嫁给一个公爵的确是可望不可及的,但是你这人除外。你的确那么肯定吗,梅根?”
“当然,安布罗斯·圣·詹姆斯的单身日子已经没几天啦!”
“上帝啊,”蒂法尼都快说不出话来,“我忘了你就是用这个名字为你的马命名的。”
梅根眨眨眼,“我正是这么做的。”
两人再次大笑起来,但是这次则被打断了。克雷布斯这时打开门,宣布说尊敬的泰勒·惠特利到了。梅根向他投去欢迎的微笑,“早上好,泰勒。你今天好似并不那么精神抖擞。如果你给我点时间来戴帽子,我们就可以走啦。”
她从他身边飘然而过,他甚至连恭维话都讲不出来了,她那嫣然一笑,惊得他发楞。蒂法尼躲在茶杯后偷偷地窃笑,让她感到愉快,惊讶的是,未婚夫在自己的好友面前那般失态竟然没引起她的丝毫醋意。
她温和地指出说:“如果你不想再与她斗嘴,你应该表现好些,泰勒。”
他紧紧地咬住嘴唇,将手塞进兜里,皱着眉说:“上帝啊,我并不羡慕那位能赢得她芳心的男人,真的,我不羡慕。”
“她已经心有所属,所以我们希望她的心上人能够赢得她的芳心,将她娶回家。”
泰勒满腹疑虑地扬扬眉:“不过就是从昨天到今天,我似乎感到若有所失。”
“什么都没有失去,你肯定不愿做对不起公爵的事吧?”
“办这事得小心谨慎,布朗先生。上帝啊,要是弗雷迪亲眼见到这些,他可能会笑得前仰后合。”
莫蒂默?布朗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再度不满地看了一眼这高大的男人。自从他们离开肯特后,他满耳灌满了对方种种抱怨声。好在早有人告诫过他,抱怨是少不了要听的。
“如果你还带着一匹马,我建议你还是不走的好。”
“你是否听说过我要虐待你,‘凯撒’?”德夫林与自己的马交谈起来。“凯撒”是他的马名。
德夫林牵着这匹骏马走,莫蒂默则露出欲杀之而后快的表情,随后鼻子一哼,权作同意。已经是既成事实,他只好继续施压说:“我们现在只有一事可做,夜行昼伏,杰弗里先生。在白天,你会遇见许多人,许多人也会看见你,这儿的人都可能感到好奇,像你这种样子的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优秀的骏马?你来这儿的目的是隐匿形迹,而不是哗众取宠。”
“我想,你来这儿的目的就是死死地纠缠我。”德夫林反驳说,“这儿前不着村后不见店,路上连鬼都没一个,难道你没有注意到?”
“刚才是没有,现在却有了,难道你的眼瞎得像笨猪一样?”
德夫林忽略了有辆四轮马车刚刚出现。此时,他骤然停下来,表情可怕地盯着莫蒂默,他那6﹒3英尺高的身材,壮实得令人生畏,绝对能产生某种威慑的效果。但是选莫蒂默来作这年轻人的随从,并不是因为他事事毕恭毕敬。正好相反,他认识一人,那是德夫林唯一不敢轻视的。再说,他可以直接从这位人物那儿获得指令。所以,莫蒂默有着某种优势,当然是在特定的时间内。
“我们得知,乡绅的家离大路不太远,”莫蒂默合情合理地分析说,“我们到那儿,也住不了多久。接着,你就可以骑着这骏马回家啦。至于你此时的头衔,请记住你仅仅是个马夫……”
“马夫,布朗先生,”德夫林果断地打断话头,“一匹骏马的饲养人兼骑师。对,还是个骑师。这可是个响亮的头衔……”
“但是,你难道不知道这首要之事……”
“那是你需要考虑的,你很快会发现我不会自欺欺人。”
“这是为什么……”
“这正是为什么我答应你这讨厌的家伙随行。如果我必须住在马厩里,在这个马厩中就是我说了算,否则干脆现在就放弃这个大胆的计划。”
莫蒂默虽然敢张嘴争辩,但是他在这点上相当明白,顶嘴不会有任何好处。所以,他简单地点点头,转头发出不可忽略的告诫。
“那马车朝着我们这里驶来,上面坐的极可能是本地的乡绅。
将你的帽子拉下来,掩藏……”
“好啦,别再说了,布朗,”德夫林打断话头,其忍耐显然达至极限。“我们都来到了世界的边缘。要是这些乡巴佬还能认出我,我把这破靴子吃到肚里,而不是穿在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