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这本书原名叫做《神灵的新郎倌》,也不知道书上市的时候,会不会改了另一个更适合的名字?不管了,那是编编大人的问题。
想说些什么呢?
想去玩,想再去英国一趟,觉得很可惜的是,没办法在今年夏天成行了——呜呜呜———人家在肖想什么爱丁堡音乐节啦!
我想去翻译小说中的苏格兰高地。
我想去喝当地道地的下午茶。
我想去一趟跳蚤市场,看看有什么美丽的东西,或许是一块细镂精美的刺绣,或许是一组骨瓷茶具,或许是一件高腰的礼服,或许是……
上回去英国,是高职时候的事。
一趟英法之旅,在英国的部分居然只停留两天时间,当然是意犹未尽!
两天?连伦敦的一半都走不完说!
回头再来谈谈这本书好了,这本书的灵感……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很多作品都是灵感不明,然后不知不觉写出来的。
如果还喜欢这个故事,或是想再看其它相关的故事,不妨打电话给红唇编编或写信给我,我很想看看这个故事会不会受到读者们的青睐。
到此停笔,按照惯例,附上邮政信箱:
106台北市青田邮政7-154号信箱章庭收
楔子
风,荡荡地、荡荡地,却吹不入树海的中心地带;喧哗的人语也传不入此处,有的只是风拍着树草的凄呜;牲口的叫声传不入此处,有的只是在风中悄悄传送的细呜!很弱、很弱的,像交头接耳的对话,一语语、一句句、一串串……
「……」
先是此起彼落、呼唤声不曾间歇,然后月光挪着自己的方位,洒落树海,无奈每一处枝叶皆很茂密,要透过一丝光线谈何容易。
「爷——」率先的,有个细脆拔尖的噪音哭喊着,「山神爷,您佬这回一定要替我陆氏一族作个主啊!是他……是那个『哈德林斯』的长子,昨儿又打了我族好几名族人,赶尽杀绝的,连已经走不动的老人家他也没放过啊!」
「是呀!他还杀了我们一名才刚会站立的幼儿!」
「还有我族的……」
哭音一拔尖开场白,立刻此起彼落着,大伙儿纷纷投诉,喊冤的喊冤、饮泣的饮泣,一声接一声的,不曾有过间断。
「唉……」
山神爷隐隐约约的叹息!尽管四下仍是阒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却清晰传来纸页翻动的声响。
「瀚天,『哈德林斯』的长子,以寿折命,数一数已是近时辰……」
「不——」
蓦地,有记激动的女音截入!
「不、不、不……」
谁?!众声骤然暂断,旋即又零零落落地响起。
「是赤族的……」
「她在喊个什么啊?」
「她不是赤族最小的女儿吗?」
「咦?就是她吗?那个五年前的……」
女音不顾其它的窃窃私语,只是激动的轻嚷着,「山神爷、山神爷……请……请别伤他,请别呵!」
「奇了!妳凭什么要山神爷放过那个『哈德林斯』的长子?」最先的细脆拔尖嗓音敛起了哭泣,激亢地说着,「妳搞清楚些,赤族的小女儿,咱们是可以和人们和平共存,可他们也不能这般欺侮得过火呀!说起来人们的寿长不过几十载,凭哪点和咱们平起平坐,甚至傲过咱们?」
「是啊、是啊!」
其它的声音纷纷附议,可以想见一堆脑袋猛点的光景是多么的同仇敌忾。
「谁没子没孙啊?若是看见他们只是因为一时兴起而被打死……这口气谁咽得下啊!」
「对呀、对呀!」
「而且……咱家可以发誓,那个『哈德林斯』的长子一边杀死咱们的族人时,还狂妄的笑得像什么似的,那表情哪像个人啊?比鬼都不如呀!」
「就是、就是!」
正当所有的吵闹即将鼎沸到极点时,山神爷不得不出面了。
「住口。」他淡淡的、只斥了这么一句,众声当下噤住,再不甘心也只得静下。
可在阒黑之中,依稀彷佛能感觉到阴灰灰的眼神彼此交换。
「现在,」山神爷再度开口,「赤族的小女儿,妳想说些什么?」
「我……我……山神爷,」双膝一曲,她语音哽咽的求道:「我给您磕头!给您磕头啊!请、请千万别对『哈德林斯』的长子下手!他……如今他会变成这模样……都是我……都是我害的……」
山神爷轻咦了一声,等着她说下去。
「五年前!我一时好强又好玩,将自己弄伤了,他好心带我回牧场疗养……是我不对,管不住自己爱上了他,更管不住自己因为他将娶亲的事实而嫉妒……才会一时冲动抓伤了他的脸,也因此他才会变得……变得……」变得这般残忍啊!
她一说完,四周陡然寂静了下来。
「请……请别怪罪『哈德林斯』的长子……他只是个可怜人,若真有罪,就让我偿吧!让我来偿给大家吧!」
「哼!满嘴大话,妳打算怎么偿?」还是有声音按捺不住地问话了。
霎时,数道光芒亮起,带着火般光彩,数粒球形隐隐约约藏在其中。
「这是……」山神爷讶然的看着,问出众声的惊疑,「赤族最小的女儿,妳取出自己的元神丹做什么?」
「这里有九粒元神丹。」女音平平静静、从从容容的说。「各族若有想要的就拿去吧!我全副的修行就在那些里头,盼能多多少少弥补各族些什么。」
「这……」
众声高高低低不一,但若没有山神爷更进一步的允可,大家也只能按捺地静待了。
「妳何必这般做呢?」头一遭,山神爷的声音充满不能理解与不敢置信。
「这样做,妳现在可就和人们一同的脆弱了呀!」
「是的,我知道的,山神爷。」女音坚定不改打定的主意。「但这该是我的罪啊!请让我来赎。」
「妳……」山神爷像是经过思考,然后再重重地颔首。「嗯!」
不过是眨眼的工夫,原本还浮在半空中的元神丹,已经被数双无形的手给抢得精光!
「可……」山神爷的声音再度若有所思的响起,「赤族的小女儿啊!人们有句话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现下那『哈德林斯』的长子可以减少了些折寿的岁数,但为了公平起见,我仍是得给他今年注个大祸下去,否则怎么对得起痛失亲族的其它族人呢?这大祸,重则丧命,轻则是皮肉之伤,算是给各位出口气,给个交代,这样可以吗?」
「这……」
交头接耳的对话再度一语语、一句句、一串串响起……彷佛过了个把时辰,总算才有了表示全体同意的沉默……
第一章
五年前
绚丽光华的色彩布满了天空。
「天空的颜色哟!傍晚就变成了姑娘脸蛋上的红晕……」
由远而近前来的是牧人悠扬的歌声,此起彼落的!伴和着羊儿咩咩的叫声,以及狗儿汪汪的吠声!宣告着这一天的白昼时光已将结束。
远处屋宇的灯光盏盏亮起,同时飘散出食物的香气。
是的,对辛苦劳动了一天的牧人而言,一顿又香又热又好吃的饭菜,再加上个热水澡,整个人便可以舒懒松散像长了翅膀飞上天了,若再学上蒙古人巴嗒、巴嗒地抽上一水袋的烟——啊!人生夫复何求?
喀蹬、喀蹬、喀蹬、喀蹬……
马蹄声一阵疾过一阵,践过草根、踏过野花。
在广阔无边际的大草原上,一骑轻快的身影,是那么放肆地驰骋着,长长的发丝随风飘动,更加明白显露出骑士深刻的脸部线条,他双眼中那自信又明亮的色彩,正如泛满天际的霞光,教人移不开目光。
北大荒,冷又寒,却是广阔的。
北大荒,贫又瘠,却是奔放的。
北大荒,险又峻,却是自由的。
北大荒,天空是明的。
北大荒,日月是亮的。
北大荒,星子是闪烁的。
北大荒,土地是坚硬难驯得一如出了山海关的垦民,一吋一吋,那从地面上生长出来的作物,是珍贵得媲美黄金。
「哈德林斯」这一代的男主人,原先是个蒙古的贵族阶级,后来因为爱上了这家汉人牧场中的独生姑娘,便不惜舍弃了在蒙古部族中的高等地位以及姓氏,入赘到「哈德林斯」来。
夫妻俩虽然只生了一个儿子,却慈心仁肠的收容了好些个无家可归的弃儿,将整座牧场填满了娃娃欢欢快快的笑笑闹闹声。
时光荏苒得快,眨眨眼睛,独生姑娘与蒙古夫婿的儿子如今也是个挺拔的青年了。
对啦,快马的骑士就是他呗!
继承父亲结实的体格与朴直的天性,揉入了母亲细腻的体贴及沉默的柔和,瀚天在双亲的眼中是个好儿子,在其它弟妹的眼中是个好兄长,更是其它牧场人手、附近居民眼中的好男儿!
年轻男人以他为学习的榜样,年轻姑娘以他为爱慕的模板,甚至还偷悄悄地编出一首小曲儿——
瞧,他的眼睛俊而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