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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不给面子了。你不晓得,我家那几个小朋友,不听我的摇篮曲都不肯乖乖睡觉的。你还嫌?」

  方为若又打了个呵欠,眼皮已经快要合上了。她终于在衣服睡铺上躺下,眼睛完全闭上之前,她含含糊糊的说了几句:「我要睡了喔,你不可以乘人之危,毛手毛脚……」

  黎曙天有点好笑的望着她的睡颜,也跟着在她身边躺下。他真要做什么的话,又岂是她这几句话阻止得了的?

  阳光被厚厚的树影挡住,并没有惊扰到她的安睡。风柔柔的吹着,几缕发丝在她颊上拂动。她无识的伸手拨着,一只食指代替了她的,轻轻将发丝拨回耳后,然后继续在她颊上流连。虽然涂了防晒油,她的双颊仍呈现淡淡的粉红色,漆黑的长睫覆着她的眼睑,胸脯微微的起伏,双腿微曲的侧躺着,面对着他的方向,双手松松的抓着他的外套,毫无防备的熟睡着。

  黎曙天一点也睡不着,心中暗自咒骂着自己出的什么馊主意。这么近的躺在她身边,却什么也不能做,确实是非人的考验……

  他的理智记着她不许毛手毛脚的警告,双手却是怎么也记不牢。原先在她颊上的手指慢慢移到她唇上徘徊轻抚。他低下头,唇离她的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得可以听见她蓦然加速的心跳,她的双眼忽然张开,将他逮个正着……

  「你想做什么?」她的声音因为睡意犹存,显得有些低哑,不复平时的清亮。

  做一切你不许我做的事,小呆瓜。「我好像看到一只毛毛虫……」这话也不算说谎,山里头的确到处都有毛毛虫。

  「在我脸上?」难怪她觉得有些痒。

  「变成蝴蝶飞走了,而且还是一只好漂亮的凤蝶。」他开玩笑的说道,生怕把她吓坏了。蝴蝶是满可爱的,不过若换成毛毛虫,大概没几个女生不害怕的。

  「这只好漂亮的凤蝶一定是突变种,只有你才看得到。你不会不知道,毛毛虫要先变成蛹,才能羽化成蝶吧?」

  他当然知道,他只是假设她不知道。「你不是念历史的吗?怎么连生物这门课你也这么清楚?」

  「这是普通常识好不好?只有白痴才不知道。」

  「看来你睡得很饱,又有精神骂人了。」

  「是你自己要找骂挨。你刚刚做了什么?」本来她并不怎么怀疑他的话的,她就躺在大树底下,有毛毛虫掉下来也不算稀奇,偏偏他要胡詻什么蝴蝶飞走了的鬼话,可不就露出马脚了吗?

  「真的没有。」还没有。「我发誓!只是帮你把头发拨开而已。没骗你,你看你的辫子都松掉了。」

  她怀疑的看了他一眼,把发带一把扯下,随意用手指耙了几下。

  「来,我帮你重新编过,坐下。」他从背包里取出一柄发梳,招呼着。开玩笑!他不晓得帮小侄女编过几次头发了,哪有道理搞不定她这个大女孩。

  方为若讶异道:「你还真是训练有素哪。」他到底帮多少女人梳过头发啊?

  「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七八岁的侄女,老爱缠着我。我还得陪着她玩芭比娃娃,帮娃娃梳头发的时候要敢粗手粗脚,她立刻替娃娃哭给我看。」

  「听起来你们一家人感情很好呢。」原本他们方家也是一家人感情很好的,只是如今只剩她一人……

  「是啊,我家是一个大家庭,两个哥哥、一个姊姊都结婚了。哥哥姊姊都满会生的,里里外外加起来总共有七个小朋友了。过年的时候,吃团圆饭,足足可以摆两桌,那可真是闹翻天了。不过,你别怕,我家的大朋友都很好相处,小朋友个个天真活泼又可爱,你一定会喜欢他们的。」

  「我……我干嘛要喜欢他们啊,横竖又见不着面。」她别扭的说道。

  「早晚有一天总要见面的。」

  「难不成你家人都知道你……」在她这边兼差?

  「他们不知道。」真要让家人知道他追女朋友追得这般狼狈,不被笑死才怪。「好了,我的手艺很不错吧?」他得意的把辫子用发带扎好,拉到她胸前要她验收。

  「你有一双巧手。」她心服口服的赞美道。

  「总算从你嘴里听到了一句好话。」他叹着气说道。「要喝水吗?」

  「你实在很体贴,很专……」

  「很专业?下次留着上半句就可以了,好吗?」

  方为若点点头。那句话主要是为了提醒自己莫要忘记他的身分。她打开盖子喝了口水,再把水瓶交回他手上,放回背包中。一个付费的男朋友最大的好处是,她可以理所当然的把他当挑夫使用。「出发了吧。」

  「把帽子戴上。接下来的路向阳,又没有树荫。」他从背包里掏出一顶鸭舌帽让她戴上。帽子太大,一下便遮住了她上半部的脸,只露出下巴。

  「唉呀,这谁的帽子啊,好大的头!」她抓下帽子,重新露出一张清丽的脸蛋,然后干脆把帽子反戴。反戴的鸭舌帽,让她格外有一种俏皮的风情。

  黎曙天把背包挂在肩上。「这样不行的,挡不住太阳。」他把帽子拿了下来,调整好松紧带,再帮她戴回去。「会不会太紧?」

  方为若摇摇头,「不会。这帽子肯定是你的,对不对?这么大的头一定买不到合适的安全帽,得要用订作的。啊,顺便可以省下买雨衣的钱。」

  「头大才聪明呀。」

  「你的意思是我很笨喽?」她存心跟他抬杠,「我不信你的头大得过黑猩猩。喂,你没长头虱吧?」

  「喂,太侮辱人了吧!我可是天天洗头的。还有,帽子是特地洗过,又在大太阳底下晒了一整天,你没闻到阳光的味道吗?」

  他的帽子有阳光的味道,他的衣服有阳光的味道,他整个人都有阳光的味道。方为若忽然发现,她开始迷恋起这种味道。他的味道,像是在超市的货架上装瓶出售,她买得起……

  「唉,我闻到了……」她喃喃加上一句,叫阳光牌……

  「来,你走这边,走我左后方。好,开步走,一二二一,听着我口哨前进……」

  阳光从右前方照过来,他的影子罩在她身上,为她挡去了半数的骄阳,口哨声是一首英文歌的旋律,阳光季节……

  等他的口哨声告一段落,她才开口道:「你有两副声带吗?吹口哨和唱歌用的是不一样的声带?」

  「不,是听的人用的是不一样的两对耳朵。我来找找,你的另一对耳朵长在哪儿。」他故意拉开她的辫子,左找右找,仿佛真要找出一对隐形的耳朵似的,趁机嗅着她颈间的馨香。

  「喔,你肯割开喉咙让我也找找看吗?」她紧盯着他的喉结,一副跃跃欲试的口吻。「你的背包里头肯定有瑞士刀,对不对?」

  「好血腥的女人,叫你要命的小方,一点也没错。下次和你出门,我一定要记得穿副盔甲。」他装出害怕的样子,一手紧紧掩住自己的喉头。

  「我请到的是马戏团小丑吗?」

  「才不是。我可是乐团的主唱兼贝斯手兼钢琴手兼萨克斯风手兼鼓手——」

  方为若打断他的话,「还兼唯一的听众?你好忙哦,不只有两副声带,还有八只手。」

  黎曙天笑道:「我又不是八爪章鱼。八只爪子好像是女人的专利吧,我可没那本事。这可是大作家易安弗莱明说的,你别不信。○○七的电影你没看过吧,我有全套的DVD,改天借你看。」

  「是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当○○七?啊,泌尿科医生一定特别喜欢他……」也会特别喜欢你。她忽然想到,他的职业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尤其自从爱滋病出现之后。「喂,你有定期健康检查吧?」

  黎曙天一时无法把○○七和健康检查联想在一起。「有哪一集○○七,庞德是乔装成医生的吗?」他疑惑问着。

  方为若担忧的望着他。「我想你最好每半年做一次健康检查。」爱滋病还有什么什么花柳病之类的,好像没一样是好治的。

  「关心起我的健康啦!」他高兴的说,还没想到她是小人之心。「我的身体一级棒。念书的时候还是游泳校队,从小就是健康宝宝,连伤风感冒都很少有。」他一副得意的语气。

  方为若也不想把话说白了。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有什么传染病,气色好得很。他平常有份正职,大概也不至于太勤快的在晚上兼差,去做别的女人的生意。假日的时间就全由她包下好了,免得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增加风险。

  想想万一他真的得了什么不治之症,她不是还得赠送个挽联花篮什么的?像他这种职业,该提些什么字才恰当?痛失英才吗?真让人为难啊。所以她一定得尽力别让他和别的女人交往。

  「现任的○○七是谁?还是提摩西达顿吗?」心里有了决定之后,她又有了闲聊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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