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吗?她觉得这个理由似是而非,不过此刻她不打算去追究。
「我们先来讨论一下你最关心的事——薪水……如果这个数目你不满意,就不必再浪费彼此的时间了。」她开门见山说道。方为若知道自己所能提供的薪水是养不起一个贪婪的胃口的。
黎曙天点点头。薪水,是他最不关心的事。「可以。」
方为若有些意外,原本预期他会讨价还价的。「我想,它远远及不上你到酒店上班的收入。」她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了他一番,「你是很够格的。」
他该谢谢她这么瞧得起他吗?黎曙天没好气的想。他脸上写了牛郎两个字了吗?「我一点也不清楚酒店的收入如何,不管你相不相信;我也从来没去过那种地方,不管是去花钱或是去赚钱。」
她是不信,但是不想和他争论这个问题。她知道自己的广告会招么样的男人:好逸恶劳。幸好这个男人不算太贪心,能够满足于她提供的薪水——那是她每个月收入的半数。而他也还算有点羞耻心。
诚实并不是必要的条件之一。
「好,言归正传。当我的男朋友很简单,偶尔一起吃吃饭,或是看看电影,在情人节或是过生日时送一束花,就这样。当然,这些开销全都由我负担。你满意吗?」
他满意?这女人在想些什么?如果他真是她男朋友的话,怎么可能让她付钱!
「凭你的长相……」他像刚刚她看他的模样,也毫不客气的从头到脚把她看了一遍。「干嘛还要花钱找男朋友?」
那一天在邮局中只是惊鸿一瞥,又隔了一段距离,因而他只见到了她的侧面。如今近在眼前,漆黑的明眸正对着他,仍是毫无温度;粉红的樱唇,不含一丝笑意,吐出一长串不该是她会说出口的话,仿佛她整个人是寒冰雕成,她的血管里流动的不是热血,而是从初融的雪山顶峰流下来的冷泉。
可就算她冷若冰霜,他还是无法不注意到,咖啡馆里的大多数男人都还是有意无意的把视线转到她身上,不管身边是不是有女友在横眉竖目。
「男友守则第一条…永远不要质问我的动机。好奇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她何必对一个出卖自己的男人解释任何事?
「当作红利也不成吗?」他开玩笑的说。
「表现良好的话,你会有年终奖金的。」她严肃的回答,「光是满足你的好奇心,并不能买到你身上这件古奇上衣。」她略带轻视的跟着又瞥了他脚上的名牌休闲鞋一眼。
她绝对不会相信这个男人是为了养活高堂父母和年幼弟妹才走入这一行。
黎曙天有点懊悔自己是用这种方式接近她。可他还有什么好办法吗?难道要老实的告诉她——他对她一见钟情?这似乎有些夸张了点;不过,一见难忘倒是不假。但若他真这么说的话,他肯定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她会掉头就走。
而且他也没有把握来应徵的就只有他一个。他可不希望等到他想到办法时,她已经交到了一匹恶狼。所以眼下她说什么,就先答应了吧。
「好吧,好吧,你说的都算,全听你的。」他无奈的耸耸肩。
「现在,麻烦你把身分证拿出来,我必须先登记你的身分证字号。先提醒你,你的个人资料,我会让我的律师保留一份,所以你最好不要有什么不良企图。还有你的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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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第一次约会是在电影院门口。早场,售票口外等了十来个人。轮到他们时,方为若从皮包里拿出钞票打算付帐,黎曙天挡下她的手,怒目瞪着她,一边把一张千元大钞递进售票口。
哼,男人,和他们可笑的自尊。都已经出来卖了,还想在外人面前保留自己的大男人尊严。
或者,他是认为自己只租不卖吧?
不是说好了吗?她会负担所有的开销。也罢。而且她也不想引人注目,就把这些花费加进他的薪水里头好了。
看完电影,他们习惯性的回到月光咖啡屋。
他为她开门,为她拉开椅子。
嗯,他的职业训练挺扎实的,坊间有这种补习班吗?
小小的咖啡屋也卖些简单的餐点,不过有名的是它的咖啡。
「你不大喜欢说话……」
方为若的视线从窗外那丛玫瑰花上头拉了回来,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你爱说就好了。」舌灿莲花不也是他这种人的必备条件吗?
「你付钱就为了听人说话?」
「是啊,陪着吃吃饭、说说话啊。当然最好是声音悦耳,言语别太无味,也不要太唠叨。这些你都做到了。」
可是,他想做的,可不只是这些啊。「既然你都正式承认我是你的男朋友了,我还不知道你住哪里,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吗?」今天这场电影是她主动联络的。他不仅不晓得她的住处,甚至连电话号码都不知道。她若是就此甩了他,他还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她让他喊她小方——还是小芳?这是姓还是名字?或者只是个绰号?
一个会要他命的小方。
「我不想引狼入室。」她淡淡应道。
「你也知道会引狼入室?你以为登那种广告会引来小白兔吗?」
「喂,我请的可不是贴身保镳。」多管闲事!
「男朋友本来就是要身兼数职的。他要陪你,让你开心,还要保护你,至少让我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吧,我保证不会随便打扰你。」
「电话号码?」她茫然的重复。家里当然是有电话的,是为了以防万一,打一一九用的,平常连电话线都没接上,她早就忘了号码了。
她和往来的出版社或远在温哥华的舅舅一家人都是用e-mail联络。
「你家总有装电话吧?号码几号?」
「呃……我忘了……」
「忘了?你忘了自己家的电话号码?很蹩脚的藉口。」他不满的说。
「我又不打电话给自己,何必记得?而且即使你知道了也没用,因为电话线没接上。」
「天啊!你是漂流到荒岛的鲁宾逊吗?」他不可思议的问。
方为若认真的思索着。「好像也没错,唯一的差别是,我没养狗。」
「所以现在要找一只披着人形的宠物狗?」
「不,事实上我并不喜欢宠物狗,我喜欢的是不被豢养的狗,像巴克那种,显然你不是。可是……」她扬起唇角,微微讥讽的笑着,「我对礼拜五也没有特别偏好,你要把自己叫成礼拜四或礼拜六都无所谓。」
「你确定自己登报是徵求男友?而不是徵求会开口说话的宠物?」
方为若没有直接回答。「你很会说话,不会结巴,音质也不错,听起来很顺耳。如果你后悔接下这份工作,就直接说了吧,我可以再和别的应徵者联络,就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
黎曙天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没有后悔!」就算被当成未开化的食人族,他也只好暂时忍受下来,绝对不让她去面试其他的应徵者。天晓得那些人都是些什么豺狼虎豹!
听起来他真的好像满缺钱的,那就继续试用吧,当作是日行一善。「最近还有什么好电影吗?」
「刚刚那一部你不喜欢?」
「好暗。」她皱眉,「画面乌漆抹黑。美国人真穷得连灯泡都缺货吗?」
「你不喜欢动作片。」他有点好笑的问,「那你干嘛选这部电影?」
「排队的人比较少。」她老实回答,「还有,我不想一开始就选一部慢吞吞的文艺片,把你给吓跑。」
「我猜你喜欢的一定是铁达尼号那种电影吧,让你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那部电影确实满好,结局拍得很不错,男主角来不及变心。为什么要哭呢?除了导演以外。听说花了很多钱。」
「导演笑都来不及。你不晓得那是影史上最赚钱的电影之一吗?」
方为若对任何排名的问题都没什么兴趣。「我年轻的时候喜欢侯麦的电影。你看过吗?」
「姓侯的导演,我只认得台湾的这个。这位也姓侯的先生是谁?还有,你是戴了人皮面具吗?实际上你已经六十岁了?你现在不是正年轻的时候吗?」
她只有在身分证上才算年轻。几不可闻的微微叹了一口气,「我想现在已经不流行看电影了。」
「还是很流行的。只不过我对电影是个大外行,向来只对卖座前十名的片子有兴趣。」
「我本来以为做你们这一行的,要十八般武艺样样皆通,吃喝玩乐十项全能。是你的专业训练不够吗?」
你们这一行?她到底以为他做的是哪一行?专门吃软饭的?「我对户外活动比较擅长,比如说爬爬山之类的。可惜你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可能不大适合。」
是不大适合,方为若也同意。她虽然冒险登了广告,可不打算冒险和一个陌生男子单独到荒郊野外。「你看起来不大像寒暑假会去参加救国团活动的那种人。」乖宝宝哪会来应徵支薪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