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绘画课到了尾声,小学生一一带着彩笔和画纸离去,丽莎和小燕则刚为各自的作品做完最后的修饰,谭子擎正准备收拾小朋友用过的画架。
“子擎哥。”
一阵轻轻软软的嗓音飘来,丽莎循声望去,看到一个出色的妙龄女子。
乌黑的长发,飘逸的乳白色长洋装,皮肤也跟衣服差不多白,纤细的身段像是稍一刮风就会被吹走,严格说起来,那张脸蛋算不上艳冠群芳,但别具几分清灵、脱俗的气质,像朵纯洁的百合似的,而此时,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正柔情似水地望着那位“子擎哥”。
看来真刺眼,还子擎哥咧!
“抱歉,我又练琴练得晚了,老是迟到这么久。”小百合满脸愧疚。
“没关系,反正我没什么事要忙,你尽管待在这里把素描画完。”
谭子擎神情温和,丽莎看在眼里超不是滋味。
猪头!每次都对她板着一张死人脸,现在遇到小百合就完全换了个样,男人都那么好骗吗?
接着小百合自动自发地要帮谭子擎收拾小朋友用过的画架和小板凳,结果他制止了她。
“东西重,我来就好,你别伤了手。”
小百合笑道:“我没那么弱不禁风,子擎哥,这点重量我还提得动。”
听听那两人你来我往、旁若无人的对话,活像演连续剧似的!丽莎听不下去了。
“小燕,那女的是谁?”她跟小燕咬耳朵问。
“那是心柔姊,乡长的女儿,住在隔壁村,每星期都会来跟哥哥学画。”既然是悄悄话,小燕也很配合地压低了嗓门。
“乡长的女儿很伟大?”
“嗄?”小燕一愣,不确定该怎么回答。“我也不知道耶,不过大家都知道乡长不但管理乡里八个村,也是这一带最大的地主,很有钱,村里的一些阿姨婶婶们常说,能娶到心柔姊的人很走运,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说不定你哥哥就走运了……”
小燕没听清楚她的话,只接着小声道:“我觉得心柔姊好像满喜欢哥哥的。”
废话,瞎子都看得出来。
“那你哥喜欢她吗?”
“不知道,他从来不会跟我说这种事。”
谭子擎和黄心柔这时朝她们走来,熟女跟少女的窃窃私语也就此打住。
“子擎哥,你收了新学生吗?”
算是吗?谭子擎也不确定,只模糊地应了一声:“嗯。”
然后他拉张椅子在丽莎身边坐下,一一指出她的作品上需要改进的地方。
黄心柔注意到,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正眼看过这位显然是混血儿的美丽小姐一眼,几乎像是刻意回避眼神交会似的。子擎哥平时不是这样的,这点令她觉得奇怪,而他们两人之间某种奇特的张力也令她不安,她说不清那种感觉,但是女性的第六感让她提高警觉。
在三年前的一场婚宴中,她对子擎哥一见倾心,从此每周日都从邻村过来跟他学画,甚至每次都故意迟到,好让自己在其它人离去后有机会与他独处。她并不喜欢画画,但这几乎是见到子擎哥的唯一机会,所以三年来她从未缺席过一次,就等他对她动心,而她不喜欢今日突然出现的“潜在威胁”。
谭子擎给丽莎的指导结束,接着又检视小燕的作品,丽莎站了起来。
“你好,我是黄心柔。”黄心柔友善地介绍自己,但丽莎很确定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正将自己从头打量到脚,一处都没放过。
“林丽莎。”丽莎伸手跟她握了握,笑得比对方更灿烂。要装大家一起装,那点小小的心机可瞒不过她的眼睛。哼哼……果然是朵塑胶小百合,假得要命。
“林小姐刚来到好米村?”
“是啊。”
“丽莎姊是从曼哈顿来的,她爸爸以前是我们好米村的人,她妈妈是美国人……”根本不需丽莎多说,旁听的小燕便热心地报告了她所知道的背景。
黄心柔含笑听完,轻松随意地问:“林小姐打算在好米村定居吗?”
“只是短期停留。”丽莎也轻松随意地耸耸肩,没错过黄心柔眼中闪过的释然。
正在修改小燕作品的谭子擎微乎其微地顿了顿,却没人发现。
黄心柔理解地点头。“跟五光十色的曼哈顿比起来,我们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对林小姐来说可能太安静、无趣了些……”
单纯个鬼!
“无趣倒不至于。”丽莎别有深意地笑道:“而且未来会有什么变化很难说,说不定我明天就改变主意,决定在这里长住下来,一切都得……看情形。”
她故意把语气放得暧昧,顺道瞥了眼谭子擎的背影,黄心柔微变的脸色让她暗爽。
看什么情形?她哪知,她只是不想让黄心柔太高兴,凭本能乱说罢了。
黄心柔对她有种敌意,她看黄心柔也不顺眼,大家彼此厌恶,很公平。
“我很想跟你多聊聊,林小姐。”黄心柔含蓄地一笑。“不过我得开始今天的素描了,说起来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每次练琴都练得忘了时间,常常迟到,幸亏子擎哥人好,不管我来得多晚,他都会耐着性子在一旁陪我,再继续耽误他的时间,我会过意不去。”
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迟到的?
“黄小姐真是大忙人,又弹琴又学画,我相信谭老师绝对不会介有这么一个好学勤奋的学生。”
丽莎皮笑肉不笑,转头看见谭子擎已经让小燕替黄心柔布好画纸,心中更是不爽到极点。说不定那家伙真的想要少奋斗二十年——
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那两人接下来的几个钟头都会窝在一起作画,她的胸口就奇闷无比,像是被什么巨型重物压住似的,很不好受。
搞什么?她只打算在这穷乡僻壤待满三个月,时间一到就拍拍屁股走人,回到她生活了快三十年的曼哈顿,又何必在乎姓谭的和这个姓黄的假仙女人怎样?
话虽如此,她离开谭家后,一整天的情绪都差得要命。
第5章(1)
台风夜,无情的风雨肆虐。
老天对她真好,假期开始不久就送给她这辈子的第一个台风,据说还是强度的。
丽莎心情烦躁,细长的手指飞快在新购买的手机上按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便表明身分。
“丽莎?!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你的电话了!”
“那么想念我啊?”她无意识地看着噼啪打在窗上的雨水,雨势似乎加剧了。
十天,已经是她的极限,再不过问一下出版社里的事她一定会抓狂。
“我已经被那些作家逼得快疯了!”丽莎的助理接收了她负责的作家,绝望到极点。“乔治又拖稿了,不管我怎么催,他就是不交出稿子,除了告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法子!”
“冷静一点。”丽莎沉着以对。她这个助理是个刚自大学毕业一年的大男孩,做事认真但经验不足。“听我说,你马上到他的住处,然后哭。”
“嗄?”
“没错,去乔治的公寓,等在那边,哭给他看,保证你明天就能收到稿子。”
“这……这叫我怎么哭得出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呀!
“那是你的问题,用洋葱抹抹眼睛或什么的,反正你哭就对了,一天没拿到稿子你就多哭一天。”
“噢……”助理好哀怨,接着又控诉道:“还有那个丹尼不管我怎么劝,就是不肯改稿!”
“带瓶十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去找他,让他喝两杯,两杯之后别说是改稿,那家伙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送给你,不过记住,two shots。一滴都不能多。”
不愧是王牌编辑,小助理赶紧将大姊头由经验累积出来的智慧记下。
“詹姆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缠主编?”丽莎问出重点,她急欲知道自己主编候选人的位置是否受到威胁,小助理则是她离开纽约前布下的眼线。
“没有,不过……”小助理迟疑了片刻才又说:“不过我昨天早上看到他搭老总的车来上班。”助理口中的“老总”是公司的小老板,是个只挂名不做事的总编辑,不幸的是,人事异动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他手中。
“什么?!”丽莎暴吼。“死娘娘腔!连色诱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敢使!”噢……扼腕,为什么小老板不喜欢女色?!
“你别太激动……老总一向最敬重主编,我觉得主编心目中的理想接班人是你,有他挺你,你的胜算还是最大。”
“最好是啦。”小助理的安慰抚平不了她的气恼。
“丽莎,我有插播,不能再多说了,詹姆如果另外有动作,我会打电话给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丽莎报上电话号码,收线后,神色阴郁,强风加豪雨把窗子打得砰砰作响,惹得她更心烦。
主编的位置是她努力已久的目标,若是让一个阴险的娘娘腔夺走,教人怎么想都不甘心。
大二就踏入出版界,从最初的小小见习生到编辑助理,然后到今日多家公司都想挖角的王牌编辑,凭着能力和毅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十年来,工作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