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当然!」小女孩更神气了。「孟叔叔最喜欢的女生是我,我也最喜欢他了!」她刻意强调着,说话的同时,一双圆圆的眼还炯炯地瞪视着她。
「是是是。」叶慈赶紧连声附和,她不是看不出来小彤将她视为假想敌,可小孩子的占有欲就是这样,无须太过认真。
她的同意显然让小女孩很满意,这才从书包里拿出作业簿,开始写功课。
叶慈也随后拖了一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看着小彤专心写功课的样子,她脸上不由得露出陶醉又欢喜的笑容。瞧,白嫩嫩的圆脸蛋、长长卷卷的翘睫毛、扁扁的小圆鼻,还有不自觉微嘟的红嘴唇……真真是太可爱了!
她不禁愈看愈着迷。
「喂,妳干嘛靠我这么近?还露出一脸噁心的笑!」
冷不防地,一声童稚的斥喝响起,叶慈猛一回神,发现小彤正不悦地瞪着她。
「我、我是看妳有没有写错字嘛!」赶紧找了个借口,一边稍稍移回身子。噁心?!她说她的笑容很噁心,会吗?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笑起来很迷人呀!
半信半疑地瞥了她好一会,小女孩这才收回目光,不是很乐意地问道:「这个造句要怎么造?」
「我看看。」难得示好的机会,她立即靠上前看了一下。「因为……所以啊,这个很简单呀,像是小明因为生病了,所以没有去上学。」
「太平常了!」小女孩不屑地摇摇头。
「喔。」收到,立即再想一个,「哥哥因为上课爱说话,所以被老师罚站。」
「我又没有哥哥。」双手环胸,驳回!
「喔。」这个理由好像有些奇怪?算了,再想一个吧。「妈妈因为工作太丰苦了,所以才会累出病来。」这次总该可以了吧?
谁知道小女孩突然转过脸,气冲冲地朝她一瞪眼,「我不许妳诅咒我妈咪!」
啊?!叶慈楞了一下,这……这只是造句嘛,又不是真的。
不过,小彤的孝心真让人感动呀!
「对不起啦!」瞧她那么认真,她赶紧赔罪。「我再想一个喔。」
努力想、用力想、再给它认真想……
唔……如果这样这样……好像不太顺……那这样呢?嗯……程度太深了,不适合国小二年级……
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皱着眉头继续伤脑筋。
「哎唷,妳怎么这么笨啦,一个造句也要想这么久!」等得不耐烦的小女孩,不客气地开口吐槽。「孟叔叔怎么会请妳来上班呢?」说着还小大人样地猛摇头。
叶慈又是一愣,她笨吗?二十六年来可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她,何况还是出自一个小女孩口中。
「小彤,妳可别小看阿姨喔!」忍不住出声为自己平反,「我可是T大高材生,智商一八〇,功课顶呱呱的。」糟糕!话说出口她才惊觉自己竟然认真起来,为了跟一个还不懂事的小女孩赌气,连「T大高材生」、「智商一八〇」这种自以为了不起的话都搬出来了,真是要不得啊!
「『T大高材生』是什么?」小彤很有求知欲地问道。
这下好了,还得解释一番。「嗯,就是、就是大学生的意思啦。」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转而问道:「小彤,妳会不会口渴?阿姨倒果汁给妳喝好不好?」
「果汁?在哪里?」
「就在妳亲爱的孟叔叔的冰箱里呀。」她记得早上的果汁还有剩。说着她便起身走向厨房,没留意到小女孩惊讶不解的表情。
半晌后,看她真的拿了一杯果汁放在书桌上,小彤皱起眉头,很不高兴地问道:「妳怎么知道孟叔叔的冰箱里有果汁,而且还知道厨房在哪里?」
「因为我现在就住在这儿啊。」叶慈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于是老实地回道。
「妳、妳住在这里?」童稚的嗓音忽地拔尖,可爱的小脸蛋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随即转变成凶巴巴的模样,质问道:「妳为什么住在这里?妳怎么可以住在这里?」
哇,好可怕呀!叶慈被吓了一跳,随后赶紧安抚道:「只是暂时的啦!因为我还找不到地方住,妳孟叔叔很好心,让我在他这里借住几天。」
听了她的解释,小彤气呼呼的模样这才缓和了些,但仍是一脸防备地盯着她。「等妳找到房子就会马上搬出去?」
叶慈立即点头如捣蒜。
「妳没骗人?」小女孩不确定地又问。
叶慈马上猛摇头。
「妳不可以跟我抢孟叔叔喔!」最后再加上一句霸道的宣示。
「不抢。」叶慈一脸正经严肃地回道,一边还举起手做发誓状,以示自己的真诚。
「大人说话不能不算话,我就暂时相信妳。」小霸王这才满意地重拾起铅笔,继续写功课。
叶慈跟着松了一口气,一会儿后,她忍不住问道:「小彤为什么这么喜欢孟叔叔?」
「因为孟叔叔高高帅帅的,而且对我又很好呀!」小孩子不会拐弯扶角,回答得很直接,最后还加上一句,「我将来长大要嫁给他。」
小彤的童言童语让叶慈不禁羌尔,但又不忍心戳破小女孩天真的梦想,如果告诉她,等她长大了,她的孟叔叔也已经变成了个老男人,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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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下来,叶慈对咖啡店的工作已经非常上手,也能烹煮出几种较为简单的咖啡。
对于她的表现,孟品轩觉得很满意。她是一个活泼称职的外场,常挂在脸上的甜美笑容很受客人们喜爱,言语幽默的她也很会招呼客人。
仅仅一个星期,「寻路」的生意又更上一层楼,客人比之前多了些。
当然,他心里很清楚这是叶慈带来的效应。
很多客人都是冲着她来的,甚至有几位每天固定上门的男客,总是会找机会和她说说话、闲聊几句。唉,从这些男客脸上的表情看来,就知道他们醉翁之意不在「咖啡」,全是为她着了迷。
就拿现在来说吧,不过才十点半,就已经有七、八位上班族上门光顾,且还清一色全是男性。
看她飞舞在两桌客人之间招呼谈笑,自然随和中又带了点潇洒不羁,和她精致美丽的容貌感觉有些不搭,却又是那么地融合,真是矛盾又炫1U。
孟品轩发觉,就连自己也在不经意间被她吸引了目光;且不得不承认,初相识时对她颇感兴味的好奇,随着相处时日不减反增。
「老板!」一声清亮的呼唤蓦地拉回他的思绪。「三号桌要两杯曼特宁、两杯义式浓缩咖啡。」送上点单的叶慈,朝他微笑说道。
仍然穿着简单T恤、牛仔裤的她,依旧难掩天生的丽质,扎成马尾的柔亮长发更显青春朝气。
有那么一瞬,孟品轩稍稍闪神。然而,也就那么一瞬,迅速得来不及捕捉。
「嗯。」朝她轻应了声,他便开始动手调制。「小叶,妳房子找得怎么样了?」见她仍站在吧台前,他状似随意地开口问道。
说到这个,叶慈立即苦恼地皱起眉头。「唉,目前毫无进展。」
「有什么问题吗?」
「也没什么,我只是想找离这里近一点的房子,可偏偏看过的几家房租都高得吓人,我根本负担不起。」
「这一区的租金确实不便宜。」他轻点着头。
「老板,不好意思喔,我恐怕还得在你府上叨扰几天。」
「不要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嘴里虽这样说,但他心里却在苦笑,并非言不由衷,只是她的存在带给他不小的影响。
他一向独居惯了,以前即使谈恋爱也很少带女友回家过夜。而现在,属于自己的生活领域里突然多了一名女子,多少改变了他原有的生活样貌,心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不过,他看她倒是没这方面的问题,住在他那里一个星期了,她非但没有半点拘束,不自在,反而还很大方自然,仿佛当是自己家。
这并不是说她的行为不当,令人反感;相反地,她是一个很nice的室友。举例来说,她会和他一起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或听音乐,并轻松随意地与他闲聊,她的思绪敏捷、言语幽默,总能带给他开心愉快的感受。
既是这样,那么他还有什么好在意的?
唉,老实承认吧,其实他在意的是当她穿着可爱贱兔的连身睡衣出现在他的客厅时,那沐浴后清新柔美的模样;还有她和他说笑时充满慧黠的甜美笑靥;以及当她吃着他亲手烹煮的早餐和宵夜时,那一脸幸福满足的表情。
以上种种,就是她带给他的影响。
但他并不以为这就表示自己已经喜欢上她了。
在感情上,他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也很清楚自己要找的不是最棒、最美的女人,而是最适合自己的女人。
他承认,自己对她确实有一分欣赏、一分心动,毕竟他是一个正常男人,面对美女的反应和其他男人并无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