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第一次见面给彼此留几分面子,他的口气稍有缓和,「今天要排练的是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小提琴协奏曲』。」
「我知道,刚才只是练练手而已。」她耸耸肩膀,「不过既然『教皇』大人不同意,我就不拉好了。」既然敌人给台阶下,她也不会穷追不舍,让这第一场战斗尽快消弭于无形最好。
牧神一忽然从她手中拿过坎特拉,「坎特拉?这琴怎么会在妳手上?」
因为距离近,她清楚地看到他眼睛中有种很奇怪的情绪,好像是不满。
「是我老师送给我的,怎么了?」
「瑞奇那个老头子终于舍得把琴送人了?」他的冷笑中有股不善的味道。
秦蔷想起以前老师说过的话,一下子全弄明白了。「莫非你就是当年要买老师琴的那个混小子?」说完她发觉自己失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牧神一果然被触怒,「混小子?他是这样说的?」
秦蔷急忙从他手里抢回琴,生怕他盛怒之下把琴摔坏泄愤。「他也只是随口说说,再说,你当时硬要从他手里买琴,他觉得这完全玷污了坎特拉的纯洁,所以气愤嘛!」
「那是借口!」牧神一咬紧牙。
其实当时瑞奇老头曾语重心长地对他说:「牧,你太霸道,不适合坎特拉,我会把它留给真正能够驾驭它的人。」
「哼!号称十大名琴之首的坎特拉竟然被人拿来拉流行音乐,这难道不算玷污?」
他不屑的样子让秦蔷真有些不爽了,忍不住反唇相稽,「在优雅的古典音乐殿堂中,自大和高傲是不是更显得怪异可笑?」
牧神一蛮不在乎地回答,「一个人没有傲气怎么可能立足在自己专精的领域中?自大也只是才华的外露而已。」
「过分的高傲和自负是走向毁灭的序曲。」秦蔷刻薄地说:「它会让整幕音乐变得呕哑嘲嘈的难听。」
「妳说什么?」牧神一只听懂了前半句,他是自小就生活在国外的ABC,对于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名句是没有任何认知的,但他不用想也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话,起码和前半句是同样的难以入耳。
「妳还真是……很放肆。」他想了半天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来表示自己的愤怒,同时仍维持自己的风度。
「谢谢你的赞美。」她很优雅地屈膝一礼。「一会儿请多多指教。」
「哼哼,好说。」他盯着她,那双眼睛锐利得犹如手术刀,似乎随时都要剖开她的心。
这个女人很有趣,勇于向他挑战的人很多,但她却是第一个敢挑战他的权威和威信的女人。
好好准备吧!女人,游戏很快就要开始了!一会儿一定要叫她好看!让她那笑得过分灿烂的脸再也笑不出来。
首战失利的打击让牧神一的心态变得有些小人,暗自发下重誓后,他昂首定向指挥席。
第二章
「秦小姐,请注意妳的节奏,妳的节奏太快,在乐队合奏的时候会变成最不和谐的声音。」
「但是牧先生,难道你不觉得这段的速度应该更快一些吗?」
「谱子上标明这里是『纯朴的小行板』而不是『火热的快板』。」
「谱子是人写的,演奏是人演的,如果作曲家还活着的话,我想他也会认可我关于节奏变化的想法。」
「哼!可惜他的骨头都成灰了,很遗憾,现在的指挥是我,妳只能听从我的意见。」
「但是既然这次是我的音乐会,请问我的意见到底应该占几成?」
「一成已嫌太多。」
「牧先生是否对这次合作有什么不满,可以直接提出来。」
「我?没什么不满,秦小姐,我们整个乐团都在等妳。」
从早上十点彩排到现在已经两个小时了,彩排无数次中止并不是因为整个乐团有问题,而是乐团的两大核心--指挥和小提琴独奏发生严重的意见分歧。
最后,所有的乐团成员都放下乐器休息,要不是怕牧神一动怒,他们根本就想喝着水,聊着天,打着哈欠看这两个人斗嘴了。
「总监很少发这么大的脾气啊!这个女孩子还真是厉害,一点也不示弱。」
坐在后排的乐队鼓手和前排的单簧管手已经闲聊起来。
「是啊!照这个速度,我看排到今天晚上也排不完。」
「中午吃什么?」
「不如吃意大利面。」
「好啊,上次那家饭馆不错……」
两人自以为聊天的声音很低,不料前面的牧神一突然眉毛一凝,扬声说:「你们两个,如果肚子饿了就滚出去吃饭,不用再回来排练了!」
两人吓了一跳,立刻正襟危坐。他们忘了,牧神一有一双据说是魔鬼的耳朵,在集体合奏时,即使是后排的某个大提琴手拉错了一个音,他也会立刻发现。
牧神一掉回视线,重新看着她,「秦小姐,如果妳不想让今天的排练继续下去,我可以停止排练,到明天妳想通了再说。」
「为什么是我想通了,而不是你想通了?」
「因为我从来不会错。」
「是人就会犯错,难道你不是人?」
「如果妳想把我放到神的位置,我也无所谓。」
秦蔷现在知道了,牧神一不仅高傲自大,而且还极度的厚脸皮,和这种人探讨问题,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不可理喻。
「OK,既然你是音乐总监又是指挥,我愿意服从你的命令。」她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他质疑地皱紧眉头。「真的?」
「当然。」她笑得甜极了,但这笑容让牧神一看了更加不放心。
接下来的排练果然如秦蔷保证的那么一帆风顺,她很中规中矩,老实本分地完成了自己独奏的部分,没有再多问任何一个多余的问题。
彩排在一个小时后顺利结束。
「今天就到这里。」牧神一下达了最后的命令。
所有人都在收拾东西,牧神一定到秦蔷面前。「明天的演出妳准备好了吗?」
「好了。」她总是以微笑回答,但她笑得越甜,牧神一心中就越不安。
「秦小姐,希望妳明白,我所有的决定都是为了让音乐做最完美的结合。」他难得肯多做一点解释,然后又很礼貌地发出邀请,「一起吃饭吧!」
「哦,谢谢,不过我今天有约,改天再说了。」秦蔷急于回答。
她那个离家出走的好友一个人在别墅里,如果她不赶回去给丁敏慧做饭,只怕她最终会饿死,自己虽然不在乎背上谋杀的罪名,但实在不忍心见宋世豪那样的好男人年纪轻轻就成了鳏夫。
牧神一对于她的拒绝倒没有介怀,不管怎么说,今天彩排最终的胜利者是他,他已经满足了。
「那好,明天演出完我给妳开庆功宴。」
两人一同走出排练厅,有辆红色的保时捷已经停在那里,秦蔷还没有看清楚车上的人儿,就见一条金色的影子倏然间闪过她,扑向身后的牧神一。
「牧!人家等你好久哦!」柔媚到骨子里的女声让秦蔷好奇地回头去看,只见一个女人紧紧搂着牧神一的脖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毫不做作地和他拥吻。
牧神一的吻好像打赏一样,没有对方的热情,只是沾了下唇就迅速推开那个女人,「以后不要到排练厅门口等我,我不想上报纸头条。」他冷漠地话语,依旧是那种命令的口吻。
那个女人立刻点头,「好嘛,我知道啦。本来我是在饭店等你啊,可是等了你好久都等不到,人家实在是等不及了嘛,所以……」
「上车。」牧神一径直坐进副驾驶座。
眼看车子开走,秦蔷笑了笑。牧神一果然名不虚传,投怀送抱的女伴如此热情的肯定不只一两个,刚才那个女人很眼熟,好像是好莱坞某位新进窜红的女明星。不过这个花花大少好像对女人真的不是很真心,否则怎么会在与佳人有约的前题下还约她吃中饭?
或许他请女人吃饭只是习惯用语,并不是出自真心。
幸好她没有中了圈套。
看看手表,糟糕,已经一点了,借住在她家的敏慧肯定已经饿瘫在家里。她迅速跳上自己的车子,一路绝尘,以赛车的速度直冲向家里。
第一天正式和牧神一交手,她已经对对方的实力有所认识。其实今天她刻意隐藏自己的实力,相信明天的演出--嘿嘿,必然是精彩绝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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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卡内基音乐厅今天座无虚席。
秦蔷以一袭紫色晚礼眼惊艳全场。因为她的美丽为她赢得了不少男性乐迷的支持,所以今天支持牧神一的女性乐迷,和支持她的男性乐迷成为现场分庭抗礼的两大部分,分外抢眼。
牧神一身着一身纯白色晚礼服,衬托得他修长挺拔的外形更是贵气十足。当他走到台上时,秦蔷彷佛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从她左上方重重地压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