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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楼梯?!妳要爬上十六楼?」他不可思议的说。眼前这瘦小的女人,爬上十六楼她还有气吗?

  「时间不会太久,要不然钥匙先给你,你先进去不用等我。」陆诗文笑咪咪的回答。

  看到她笑容可掬,毫无戒心的样子,林雅风还真感谢她有男性恐惧症,生活封闭,要不然她怎么可能在到处都是阴谋陷阱的都市里独自生活。

  「去坐电梯!」他不容反抗的决定,直接拖着她走向电梯。

  「不要,会遇到……」

  「走楼梯就不会遇到男人了吗?」

  「邻居们知道我的毛病,见到我都会走快几步,擦肩而过我时还能忍耐,如果和男人待在同一个空间,我怕我会……」

  她的话还没说完,林雅风便猛地把她搂在怀里,「别害怕,有我在。」

  他语气中的肯定,让陆诗文安了心,乖乖的跟着他走进电梯。

  上下班的高峰时间已过,老旧的电梯里除了他们之外,只有一位老婆婆。

  陆诗文站在林雅风身边,好奇的望着电梯里的一切,在这栋大楼住了二十几年,她只有在很小的时候坐过电梯,其他时间,她都努力的爬楼梯。

  毕竟如果在楼梯上遇到男人,大家最多是擦肩而过,可在电梯里就不一样了,光是想象和陌生男人共处在一个密闭的小空间里,她就紧张得不得了,要是真的和陌生男人共处密室,她一定会昏倒。

  当电梯门缓缓阖上的一剎那,一只手伸进电梯门的中间……

  陆诗文还来不及明白是怎么回事,林雅风已经把她的头紧紧搂在怀里,她看不见来人,只闻到他身上的柠檬香味。

  刚才哭得太投入,她都没有注意到林雅风身上的味道,淡淡的柠檬香,好像是柠檬香皂的味道,还有一点很熟悉的香味,什么香味呢?这么熟悉。

  她埋头在他的怀里,努力想,到底是什么香味这么熟悉,完全忘记关心刚才走进电梯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电梯吱吱嘎嘎艰难的惨叫着爬到十六楼时,老婆婆和冲进电梯的男人,早就已经离开了。

  电梯门缓缓的打开,林雅风才松开紧搂着的柔弱肩膀。

  她抬起头,终于找到熟悉的香味来源,是口红的香味。

  刚才她趴在林雅风怀里哭得太投入了,眼泪、鼻涕、唇膏,融成一片模糊的红色,他纯白的T恤被弄得像一幅抽象派油画。

  刚刚外面天色昏暗,她没注意到,还以为这是新款的时尚T恤。

  她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这么大的人还把鼻涕弄在别人身上,真是太丢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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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进。」她打开家门,只要回到家里她就是安全的。

  林雅风也不客气地抬脚走进去,但只踏进一步,立刻感到令人窒息的气氛扑面而来。

  三房一厅的设计,面积并不小,看起来却很狭窄,房间的布置也很奇怪,沙发突兀的放在客厅中间,正对着卧室的门。

  房间里的家具大概二、三十年没有换过,窗帘虽不像家具那么老旧,但至少有十年以上的历史,而且房间里的一切布置都以黑色为基调。

  昏暗的光线,阴沉的色调清楚表明,房间主人执拗的活在过去阴暗的时光里,拒绝任何光明和希望靠近。

  阴暗的环境逼得人透不过气,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生活,真的会让人发疯。

  林雅风转过头,迎向他的是陆诗文。纯真、无邪、不设防的模样,拥有如此干净眼神的人,怎么会是这个令人发疯的房间的主人。

  「你先脱掉衣服吧!」

  他后退一步,吃惊的望着她,刚才她不是还怕男人怕得要死吗?怎么这么快就变身为豪放女,他进门还不到两分钟,她就要他脱衣服!

  难道又是小姨妈设计自己?

  「你快脱衣服啊!不要慢吞吞的。」她瞪大眼睛说道:「这种唇膏染在衣服上很难洗掉的,我有一件衣服就是因为沾了这种唇膏没有及时洗,后来不管用什么方法也洗不掉……」

  他闻言立刻爽快地脱掉上衣,把衣服递给拚命解释唇膏危害性的陆诗文。

  他真的很想知道,这个不按正常人思维行事的小女人,这次会有什么奇怪的反应。

  她接过衣服,淡淡的瞄了一眼,林雅风虽然精瘦,但肌肉线条依旧清晰。

  没有反应?!

  林雅风倚靠在洗手间门口,饶有兴致的打量正努力和衣服上唇膏奋战的陆诗文。

  过了半天,林雅风缓缓开口,「妳是真的怕男人,还是假的?男人在妳面前脱掉上衣,妳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普通女人不惊声尖叫,更少也会表示害羞,妳好歹也应该脸红一下吧?」

  「看到不穿衣服的男人有什么希奇,我天天都看。」

  「天天看?!」他很难想象,像她这么清纯的女孩变身为色女的样子。

  「对呀,我在学校里天天看得到,我们每天祈祷三次呢!」

  裸男和祈祷有什么关系,林雅风茫然了。

  看到他无法理解自己的意思,陆诗文耐心的解释,「十字架上的耶稣就没有穿衣服啊!」

  自己真是败给她了!

  陆诗文的想法不是一般的与众不同,简直和外星人有得拚。

  不过,他还是想知道她的反应和自己家的女人会有什么不同。

  「我饿了。」他摸摸肚子,等着她的反应。

  根据林雅风的生活经验,在佣人休息,又没有准备好现成饭菜的时候,家里的女人只会让他吃泡面,而且要自己煮。

  甚至还会叨叨絮絮的念着,男人也要学会做饭,不能大男人主义。家里那两个女人明明就是厨房白痴,还硬要装出维护女权主义的样子。

  不知道,她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说不定直接告诉他泡面放在厨房的什么位置。

  「我马上去做饭。」陆诗文甩着湿漉漉的双手,绕过林雅风走进厨房。

  痛快地答应,出乎林雅风的意料,他还没能反应过来,厨房里的陆诗文已经开始准备。

  「冰箱里没有材料了,煮碗面吃好吗?」她在厨房里大声问。

  「可以。」他有气无力的回答,还以为可以摆脱泡面,没想到只是不用自己煮而已。

  不过味道好香啊!

  什么牌子的泡面这么香?闻了之后肚子更饿。

  「你饿坏了吧?」她端着两碗面出现。

  是真正的汤面,不是泡面。

  他盯着自己眼前的面仔细看,有蔬菜、虾、贡丸,花枝、蛋,还有……

  「这是什么东西?」

  「肚片?」

  「猪的胃?」家人都没有吃动物内脏的习惯,他当然也一样。

  「是呀!」

  冰箱里没有材料,煮碗面还能有这么多东西,难道这个女人平时吃的是满汉全席?

  试着尝一口,汤鲜面QQ,真的很好吃,水准和饭店里的厨师有得比。

  陆诗文盯着他的表情,等着他给这碗面一个评价。

  「好吃吗?」

  「好吃!」林雅风回答的时候,一碗面已经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我再去盛。」在他开口之前,她已经主动接过碗,盛面去了。

  林雅风愣住了,这是从他有记忆以来第一次,有人主动帮他盛饭。

  小时候,家里的人不要说帮他盛饭,常常空荡荡的饭桌上只有他一个人独自面对一大堆菜。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移民国外,父母每天忙着工作,聚在一起时就为一些无聊小事吵个不停,还把自己交给只比自己大九岁的小姨妈照顾。

  他们也不想想,就算小姨妈聪明过人,人又早熟,可一个大孩子能照顾好一个小小孩吗?

  等他们终于想起自己的时候,是他们发现事业后继无人,才想起他这个儿子,才拚命关心自己。

  迟了,他才不会乖乖顺从他们的意呢!

  这些年,联合以整人为乐趣的小姨妈,他三天两头制造问题,打个小架,就说自己去混黑社会;明明是去美国念大学,却假装离家出走;去给小姨妈的俱乐部当活招牌,偏偏告诉他们是在做牛郎。

  无论如何,他就是不那么轻易回去他们身边。

  那两个据说是自己父母的人,为了莫名其妙的理由闹了这么多年,他至少要让他们之间有个了断才回去。

  第三章

  林雅风摸摸肚子,好饱,她的厨艺真是好得没话说,一碗简简单单的汤面,也做得色香味俱全,吃过之后唇齿留香。

  他真的遇到一个喜欢待在厨房做饭的女人,连洗碗都高兴得唱歌。

  有得吃、有得住,和她住在一起绝对开心,相比之下,居家布置给人的阴暗感此时已显得举无轻重。

  他总算下定决心住进陆诗文家,而且打算能住多久,就住多久。

  在被每天只会追着自己,要他继承公司的老爸老妈找到之前,他要一直住在这里。

  「小文,我睡哪呀?」都吃了人家做的面了,也该算是熟人,怎么好意思再连名带姓叫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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