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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她曾跟一个五十几岁的老教授谈过恋爱,原因无他,只因那个老教授是个中美混血儿,而且很显然的是混美国那边的血多了一点,因为,那个老教授长得像李察吉尔。

  于知燕一进T大,就相中了老教授,那段日子她是媚态使尽,用了所有的方法引起老教授的注意。而依她那狐媚的眼睛。流水般的眼波,才一眨眼,就让老教授的三魂七魄全被勾引得不知今夕是何夕。

  不到三天,那老教授心中所有的道德观念终于输给心中的邪念与欲望,于是,老教授义无反顾的展开他的黄昏之恋,寻求他生命中的第二春,且完全无视于学校的压力与社会的舆论,毅然决然地选择和她在一起。

  而她的名声就是这样闯荡开来的,于知燕成了T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而她与老教授的爱情只维持了短短的一个月。一个月后,老教授被学校解聘,两人分隔两地,不能长相厮守。

  于是,于知燕很快的就花心的找到了另一个新目标。

  那是他们学校有名的才子,是个傲脾气的艺术家,而所谓艺术家的定义就是作品有没有人欣赏不要紧,重要的是个性要够怪、脾气要够坏。

  那位才子虽然是出了名的棺材脸,但论长相、身材都还算可以,更重要的是,那个棺材脸的肚子里还真的有点墨水,那些幕名而来的女性同胞多得不计其数,然而,每个跟他表白过的女孩,在表白后都带着一颗破碎的心锻羽而归、无功而返。

  于知燕足足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才让那个棺材脸成了她的裙下拜臣,可这段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却只短短地维持了半个月,她就甩了他,理由是她厌了、倦了

  就为了一个厌了、倦了的理由,于知燕莫名其妙的甩掉棺材脸,而这让慕她名而来追求她的人变得更多了。

  在那些人当中多的是看戏的人,但其中不乏有自诩为潇洒的公子哥们,他们向来花钱大方,认为全天底下没什么东西是用钱买不到的,而那当然也包括了爱情。

  那些“火坑孝子”只是送送于知燕上下学,以及偶尔与她约约小会,便以为自己已经钓上她,孰不知在她的眼中,她只当他们是“柴可夫司机”罢了。

  她只是因为爱玩,才会跟他们出去约会,这其中有的只是利用,全然没有爱情成分。

  升大二那年,全T大的人几乎都认清了于知燕的个性。

  大伙都知道于知燕是坦白的、直率的,但她却是绝对的没良心。

  然而,于知燕的自私自利却没有吓退那些爱慕者,一些自认为痴情可以打动恶女心的笨男人仍然接踱而至的来向她挑战。

  他们有的在花前、在月下对着她唱情歌;有的在大雨滂论的夜里苦守在她的宿舍前,只为了一诉衷情;有人甚至清晨四点多就起床,只为了攀一朵初绽放且花瓣上还沾着朝露的花朵送给她……

  所有痴情的举动他们都做尽了,但那个没心、没肝、没眼泪的于知燕照常花心、照常流连花丛,玩得不亦乐乎。

  那些痴情男在无功而返后,各个沮丧得不断检讨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够好,所以才不能留住佳人的心?

  但他们错了,他们错在太自以为是,错在他们错估了浪女的天性。

  于知燕是只花蝴蝶,她爱流连花丛、拈花惹草,那是她的天性,除非自己飞累了,想歇脚之外,谁都不能改变她花心的个性。

  因为,要征服一个花心的人,靠的不是痴心,而是——运气。

  于知燕的真命天子必须选对了时间出现,才能幸运的得到她的人;不过,照现在她换男朋友的速度看来,她的真命天子可能还得等好长一段时间才会出现,因为,她历任的男朋友中从来没有一个人跟她的交往能超过两个月的。

  而眼前这个拙男,则会是于知燕人生中最大的挑战。

  于知燕的死党们带着看戏的心情,看着前面正捧着一大堆书的男人朝校门的方向走去。

  于知燕顺着死党们的视线看过去,她也看到那个拙男了。

  我的妈妈咪呀!

  于知燕不忍卒睹的皱了脸、眯上眼。

  他竟然跌倒了!

  那么大的人还跌倒,他……也可以算是奇葩一个了,只是这个奇葩即将是她的男朋友——哎哟……

  “我可不可以不要啊?”于知燕转头向死党们求饶。

  死党们各个笑得好和善、好客气,还直点头说:“可以啊!”

  “真的?!”于知燕的眼睛当下亮了起来。

  “当然,只要你愿意请我们几个三个月午餐的话……”

  “你们去死吧!”教她花那么大的一笔钱去供养他们七个?作梦!“要我花钱请你们几个,那我宁可去钓那个拙男。”

  “那你就去吧!”死党们摆明了就是想看一出好戏。

  于知燕现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她拉正一下自己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后才往前走,此时,她那不苟言笑的脸孔、严肃的表情,活像是正要上战场打仗的勇士。

  这是于知燕活了二十二个年头第一次笑得这么难看,因为,这个拙男是她这辈子都不会看上眼的男人,而现在她却要为了一个赌约牺牲、奉献自己的三个月时间来跟这个男人维持关系。

  于知燕一想到这里,嘴角就忍不住开始抽搐,但她却还得勉强自己迎上前去,弯下腰来帮那个走路还会跌倒的男人捡起掉了一地的书本。

  上帝啊!救救她吧……

  于知燕捧着心脏,痛苦万分的蹲下去,佯装好心的帮拙男捡东西。

  “于知燕!”

  那拙男竟开口了!

  吓!他竟然知道她的名字?!

  于知燕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下,随即又恢复她该有的镇定,心想,大概是因为她的名气太大,而这个拙男既然跟她读同一个校园,会知道她也不算奇怪了。

  于知燕昂起脸,给了他一个最美丽的笑容。

  邯中业马上醉倒在于知燕的笑容里。

  他打从小四那年起,整个人的目光就只能随着于知燕的身影打转。

  或许于知燕已经不记得了吧?“我们两个是国小同学。”邯中业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兼自我介绍。

  “国小同学?!”于知燕的眉毛高高的挑起。

  看来,她是真的不记得了。

  不过,邯中业倒不怎么介意于知燕忘了他的事,在他黑框眼镜下闪着的是一张过于灿烂的笑脸。

  于知燕甚至觉得他的笑会不会笑得太灿烂了一点,真教人受不了。

  “……我是国小四年级转到横中国小的,你记得吗?”

  记得才有鬼!

  于知燕很想这么说,不过她并没说出口,只是很努力的维持脸上的笑意,不让自己的嘴角僵硬得像是就要抽搐似的。

  “……你小时候就是个万人迷,班上的同学不管男生、女生,老是随着你打转——”

  这是当然的,于知燕打小就知道她有群众魅力。

  她从小时候就是个小校花,长大后当然是个大美女啰!

  “……不过,你最爱跟我在一起玩了。”

  “是吗?”于知燕的脸当下像是被鬼打到般,一脸的不可置信。

  不不不!不对,她是要来钓这个男人的,怎么可以露出一副她很看不起他、他高攀不上她的表情呢?

  于知燕的嘴角一咧,又摆出明媚笑容的模样看着邯中业。

  邯中业很肯定的说:“是你忘了,我记得我刚转学过去的时候,是个小讨人厌……”

  看得出来,因为,长大后的他也没什么长进。

  于知燕脸上维持着美美的笑容,内心却很恶毒的这么想。

  她是个拥有天使面孔、邪恶心肠的女人,于知燕从来不否认这一点。“……我老是被人欺负,可是,你却像个小天使般降临在我的面前。”

  “是吗?”于知燕有点沾沾自喜。

  瞧吧!她从小就是魅力无边,而且,纵使她在还是个小恶魔的时候,她在这个拙男的心中,竟然还是个小天使呢!

  “嗯!”邯中业重重的点头,像是要强调自己所说的话有多认真、有多诚恳似的。“因为,你是班上头一个对我伸出友谊的双手的人。”

  “是吗?”对这一点,于知燕可是忍不住质疑了,因为——她好像打小时候开始,就乱设人性的不是吗?

  她哪时候那么善良过,还会伸出友谊的双手去迎接新同学呢?

  “嗯!你那时候说:邯中业,我们当朋友吧!”邯中业回忆起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都笑眯了。

  在他读国小,有于知燕在他身旁的那段日子,是他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候。

  “邯中业?”于知燕皱起眉、皱了脸,很显然的,她对他的名字感到很陌生。

  “那是我的名字。”邯中业连忙解释。

  “你叫邯中业?”于知燕根本忘了在她的生命中曾经有这号人物存在。

  “对。”邯中业却因为于知燕再度提起他的名字而感到雀跃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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