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趁他一个不注意,她急忙打开车门,就想往外跳,死也不肯再进医院。
老天爷!救救她吧。她可不行再在医院出现,如果让人发现她的心脏到现在还不能顺利跳动,有时候一分钟跳一下,有时候一分钟跳一百多下,相信她进医院的目的地绝对是在——太平间。
“喂!”多亏他反应够快,及时在她跃下车门刹那拉住她的身子。“你找死啊?”险险被她吓得魂飞魄散,这笨女人居然想在大马路上表演跳车特技,嫌命太长也不能这样搞啊!
“放开我,我死也不进医院——”她大吼一声,猛地一阵晕眩袭来,两眼一翻又昏过去了。
现在是什么情况?旭日踩下煞车,看着怀里的病美人、再望望对街的医院,理智和情绪在脑海里拔河,送她进医院?还是……
他妈的!他用力敲了自己的脑袋一下,掉转车头。
他不该这么做的,将来他一定会后悔这个决定,不!他现在已经后悔得天崩地裂了,可是……天杀的!他发现他居然狠不下心来拒绝这个陌生女孩的苦苦哀求。一咬牙,他还是把她带回了他的公寓。
“好难过……”莫愁儿冒着冷汗,感觉全身的细胞都在跟她抗议过度的操劳与酸疼,她每一根骨头、每一条肌肉都好痛,这具身体像是被卡车辗过似的,令人难受又不适。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此刻,她非常惨烈地用自己的身体体会了这句至理名言。
当初只想到这具身体与她的波长同调,能够接受她的意识转换,却忽略了一具病死的尸体,即代表了肉体本身的虚弱,哪禁得起意识转换这般强大能量的冲击,搞得她现在半死不活,全身三百六十多块骨头时时威胁着要散掉,天哪!她快痛死了。
“小姐,你可千万要坚强下去。”旭日殷勤地为她换下额上被汗水沾湿的毛巾,心里真正祈祷的是:“拜托!你可千万别死在我家里。”
打三天前将这女孩带回来,她就躺在床上哀鸣了,整整七十二小时,她昏了又醒、醒了又昏,一直没恢复意识。
直到现在,他的悔恨已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早知道她的身体这么差,他就该立刻送她上医院,做啥带她回家呢?他一定是发了失心疯,叫恶鬼蒙了理智,才会做出这等蠢事。
“坚强?”莫愁儿在心里大骂。“我还想‘撞墙’呢。”
不知道会不会比较快解脱?哦!她好痛,快痛毙了。“啊——”
“小姐……”她突然地吼叫,差点吓飞了他的三魂七魄。赶紧弯下身压住她乱舞乱动的四肢,以防她伤到自己。
他决定了。不论她是否抵死不进医院,他都得打电话叫救护车,她的情况已不容许他一时心软了。
“唔!”莫愁儿在他抱住她的同时,发出一声轻微、满足的呻吟。
好舒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打这股暖源紧紧包裹住她疼痛的身躯,那原在她四肢百骸莽冲乱撞的能量就得到了一条安抚和宣泄的管道。
她知道这世间万物都有一定的磁场,阴与阳、正与负,相辅相成的磁场可以彼此沟通能量,很久以前有人称此现象为“心电感应”。在古中国,他们经由修炼气功而增强本身这方面的能力。
可是她想不到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年代和时空中,居然这么好运让她碰到一个与自己磁场完全相融的人,救她一命。她不相信天意,然而这般的巧合却真是世间少有。
终于安静下来了。旭日缓缓松下一口气,没发觉他那因她的疼痛而忧心难安、高高蹙起的眉峰在见到她恬适的笑容后,正悄悄地抚平中。
“老天!多亏你救我一命。”她依然虚弱,但真心感谢的笑容却十分诚挚。“这回要是没有你,我铁是死定了,谢啦!”
“不必客气,我什么也没做。”他不是很明白,她的谢意所为何来?
“你抱着我就是救了我。”她紧贴住他的胸膛,感觉他炽热的体温渐渐温暖了她僵硬的四肢、体肤,使它们变得越来越灵活。
“啊——”经由她的提醒,他才发觉这种女下男上的姿势实在很暧昧。
有一股热意从他的心口升上脖子、脸颊、额头,好像连百会穴都要冒出烟来。感谢他这一脸浓密的虬髯吧!因为它们的遮掩,没人看穿他纤薄易红的脸皮。一个容易脸红的男人,简直丢尽他祖宗十八代的脸。
“对不起。”
他迅速放开环着她腰部的手。
“哇——”没想到他会突然放手,害她险些栽到床底下。“你做什么?想摔死我不成?”她余悸犹存地搂紧他的腰,可不想刚复活又立刻再死一次。
“男女授受不亲。”他严肃地扳开箍在腰杆上的纤纤玉手,不能说这样软玉温香的触感不好,只是占一个病人的便宜是不道德的。
“谁说的?”送给他一个充满不屑的白果子。身为一名天才科学家,她向来不承认那些不能在实验室里做出实验证明的道理。
“老祖宗。”他同样回她一记大白眼。所有人都这么说,谁晓得哪个是始作俑者?
“好啊!他姓啥?名谁?哪个时代的人?做什么行业?在何种情况下说出这句话?”实证、实证。科学家做事是讲求证据的,没凭没据的,谁理他?她照样死抱住他的腰不放。
“我怎么知道?”他忍不住怒吼。奇怪!世界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他可不可以告她性骚扰?
“不知道就乖乖躺下陪我睡觉。”开玩笑,他是她的救命灵丹耶!她会这么轻易就放过他?别闹了,又不是活腻了。
“你……”旭日再度被这个陌生女子的豪放言语惊吓得瞠目结舌。然而她真的压下了他的身体,当他猛然察觉她的四肢正与他的交缠。“喂——”他已经控制不住身体那股欲火奔腾。
她是个小女孩。他告诉自己!
她是个病人。他再度警告自己!
他要是碰了这么一个小病人,他一定会下十八层地狱,可是……他诅咒这个妖女在第十九层受罚,她居然这么不要脸、浪荡地勾引男人,而这个倒霉男人却是他——慕容旭日,他奶奶的,该死!
当莫愁儿再度清醒,天空已被浓浓的墨水染成一片漆黑,惟一的光明只剩床头柜上一盏晕黄小灯。
她转转颈脖、动了下手指和脚趾,它们已经能够随她的意识活动自如。这都是那个男人的功劳。
她没忘记那个有过二面之缘,却都以吵架收场的有缘人。他呢?记忆中,她遇到的是个道德感异常强烈、全身散发出慑人气势、敏锐如鹰的男人。
直觉地,她并不欣赏这种男人,他太粗犷、太硬、太冷、太……对他的批评在不经意瞥见枕边那张侧卧的睡脸后,又多了两项——太丑、太脏。
这男人有着一脸的毛,头发和胡子,完全遮住了他整个五官和脸形。这样的人如果往马路上一站,远远望着,肯定分不出哪边是他的后脑?哪边是他的脸?
噗哧!她忍不住好奇地拨开他的虬髯观察他,他的胡子握在她的手里,扎扎、痒痒的;不舒服,但也不会太难受。
她意外地发现躲在那浓密黑毛下的是两片相当性感、完美的唇形,粉粉的颜色、丰润如水凝。这样的唇放在女人脸上会让人垂涎欲滴,但生在男人脸上,竟也性格得叫人期待他的吻。
他的鼻子长得也很好看,直挺挺的,高高耸立在那张看似粗鄙却线条细致、温和的脸上。一双斜飞入鬓的剑眉点出了男子的气势与威严,不知道他的眼生得怎么样?如果他剃掉胡子,或许……
老天爷!莫愁儿轻皱琼鼻,赶紧放下好奇探索的手。
这个男人是祸水。她才稍微注意他一下下,就差点被迷昏了心智。
她已经无法以观察实验品的眼光研究他,这是一种奇怪、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而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代表——危险。
迅速溜下床,还是离他远点儿好,远远站定离床三尺处,判定这是安全距离了。她才开始探索这间卧室。
“开灯。”弹了两下手指,电灯依然不亮。她方想起这里已经不是二十五世纪的地球,科学没进步得这么快,一切家电用品可以探查出人们的要求、进而满足其需要。
看来她得亲自动手了。放眼搜寻四周,终于在墙壁角落给她找到电灯开关,啪一声,按亮它。
环视迟来的光明——“还不错。”她满意地点了下头。
幸亏她向来勤劳,在研究科学进步的同时,对于科学史的沿革也稍微涉猎了一些,二十世纪末的生活虽然没学过,但书本子上的描写倒看了几遍,相信适应起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再了不起,顶多她亲身着手改装它,这些小玩意儿,费不了多少心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