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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途中差点留落异乡。公路车五部挂红牌飞驰而过,我的意思是,如果该车站永无空车停下来,该车站为什么不取消呢?最后改搭小巴过海,再搭计程车回家,元气大伤。

  但总比半夜三更等一个男人回家好。

  张汉彪说:“不要紧,你一定会找到工作的。”

  “一定是一定,但几时?十年后可不行。”

  “别担心。”

  旧老板打电话来,真吓一跳。

  “干什么?”我问。

  “你在找工作?”

  “你怎么知道?”

  “整个行业都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事?”

  “你能帮我吗?”

  “当然,珍珠酒店要请蛋糕师傅,你要不要去?”

  “太妙了!”

  “不要做亚瑟王!”

  “亚瑟王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亚瑟王微服出行,到农舍去,农妇留他吃饭,条件是叫王去烤面包,王烤焦了面包,受农州羞辱——你没听过吗?”

  “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哈哈哈……”他大笑。

  “你还在想念他?”张说,“因此戒指没还他?”

  “他是一个有气派的男人,”我叹口气,“自然,”我抬头。“不娶我实在是他的损失,不是我的!”

  张笑,“他可不这么想。”

  “那也是他的损失。”

  “如果他不知道,他有什么损失?”

  “世人会支持我。”我说。

  “他并不关心世人想什么。”张分辩。

  “那么我也没有损失。”

  “对了!”他鼓掌,“不要替他设想,他已经与你没有关系了,替你自己设想。”

  我叹口气,“你的话中有很多真理,但是很难做到。”

  “过去的事总是过去了,”他把手插在口袋中,“想它是没有用的,老实说,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那么干脆就当没有发生过吧。”

  “我可以的,我绝对可以当没发生过。”我说,“生命在今日开始,昨日永远是过去,今天甚至是皮肤也不一样。”

  “但你的记忆会告诉你,你曾经做过什么,你不怀念?”

  “当然,那些名贵豪华的东西,”我微笑,“永远忘不了。你记得那张玻璃茶几吗?下面放满了好东西。名贵的图章石头,银粉盒,水晶镇纸,香水瓶子,金表,记得吗?”

  “我记得那只透明的电话——你从哪里找来的?”

  “只要有钱,当然找得到。”

  “还有那只透明镶钻石的白金手表。”他提醒我。

  “可不是!”我遗憾的说。

  “你倒是很够勇气。”他笑,“是什么令你离开的?”

  “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我说,“剩下一生的日子,永远要在那里度过,夜夜等那个男人回来——多么的羞耻与痛苦。当然我现在一直想念那件双面可以穿的法国貂皮大衣,但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一月复一月。

  我现在很出名了,行内人都会说起“珍珠酒店”那个丹薇周……

  张汉彪一直没有走。

  他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厂做工程师,他在我面前永远卖乖,他以为我搬出来是为了他那一席废话,那使他快乐,他认为他救了我。

  那聪明的驴子!

  但是我常常约会他。

  事情过去以后,我也弄不清楚我是哪里来的神力,那天居然背着三件大行李跑到青年会去。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永远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饿死。我的天!但是我搬了出来。

  有时候我也觉得笨,至少那套手刻水晶玻璃器皿应该带出来的,我抛弃了一整个奢侈宝藏,真是天杀的奢侈。

  我储蓄够钱买了只烤箱,每天做一点甜品。我的

  “苹果法兰”吃得张汉彪几乎役香死。

  “丹,”他说,“这才是女人呵!”

  我用木匙敲打桌于。

  “男人!当你要求一个女人像女人的时候,问问你自己有几成像男人!”

  “我的天,又来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煮食,但是找不到一个甘心愿意为他煮食的男人。当然我会煮食,我会煮巴黎美心餐厅水准的西茶,英国政府发我文凭承认的。”

  “我我我!自大狂。”他把苹果法兰塞进嘴里面。

  “你吃慢点好不好?慢慢欣赏。”

  “那么你为什么煮给我吃?”他问,“有特别意义吗?”

  “没有。”我说,“没有特别意义。”

  “那是为了什么?”张问。

  “你是我惟一的朋友,”我说,“有福同享,你总明白吧。”

  “那只方钻戒指,是他买给你的吗?”

  “是的,”我看看手,真是劫后余生。

  “在那几个月中,你到底花了多少钱?”他好奇。

  “我不知道,让我们忘了这些吧。”

  “你要去看电影吗?”他问。

  “与你去?”我尖着嗓子问,“当然!熟人见了会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

  “我岂不是你的朋友?”他摊摊手。

  “不,”我说,“我们是兄弟。现在是你洗碟子的时候了,好好的洗刷,你知道我的要求很高。”

  “我知道。”他绑上围裙,“你有洁痹。”他说。

  他到厨房去洗碗,我在客厅看画报。

  没有客人来的时候,我很少开客厅的灯,张汉彪这浑蛋是我惟一的客人,所以你可以想象。

  第九章

  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过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犹如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

  我的生活很平稳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纯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凉。然而这是卓别林式的悲哀,眼泪还没滚到腮帮子,已经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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