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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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你说香港女孩子老是这样讨厌:上车要男人开车门,坐下要男人拉椅子,上街等男人付钞票。

  但是你为什么请我喝酒?

  第一次在东京你是更客气的,当我要付钱的时候你相当不好意思,我想回来之后你就习惯了。

  我真的对你像一个纵坏的女孩子?不是,我一向习惯自己付钱,你不知道而已。

  我们听完一支歌就走了,我从来不喜欢夜总会。

  我们走下山去,一片的好灯色。

  我有点胡涂。我没有醉,我很少喝醉,但是喝多少之后我总多话,而且硬要人陪我说话,讨厌得很。但是你不埋怨。那一天我想到词里有这样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转头,但是谁也没看见,你不算,你是要走的。

  我就这样拉拉扯扯的回了酒店。过了一天阿九打电话来,他说看不见我了。我们七点半要走,他七点十五分来的电话,找了他三天都没找到。没有缘份就没到这样程度,听到声音还是见不到脸。

  我静了一个上午。你问为什么。我没有解释。由此可知我能见你多少天就是多少天,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一切都注定了,得多少爱,多少欢乐,多少失望,多少悲伤。我懒下来了。

  我想打电话给你,但是我害怕挂断电话的那一刻。然后你的信告诉我,你现在又在三藩市了。

  三藩市,现在一定很热了吧?你在做什么?你是否在爬斜坡?抑或在酒店大睡?如果是做选择题—我想你大概是在睡觉。你应该有充份的睡眠。奇怪的是,我总是知道你在做什么,我的猜测老是对的,我说过十分的了解你。但是我只到过三藩市一次,在我来说,一次已经够了,一次已经够了。

  我拿着你的信很久,我没想到你会写中文,连签名都是中文的,字写得像个孩子,而且也短得像孩子的功课,匆匆的交待几句。

  我折好了,放进抽屉里。

  而且地址也写错了。

  我开始怀疑你的记性与我自己的记性。

  真的。

  怎么我就这样倒霉呢?我想,才短短日子,就见不到你了。现在我回来,数看日历上空白的日子,空白的,没有你是空白的。而你从来没有骗过我,我会记得很清楚,你从来没有骗过我。

  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之后又是什么样的?我现在在等,我怀疑我是一个星期三出生的孩子。

  你坐在地上等我从洗手间出来,我呆了很久,我说:「不要这样做,我会爱上你的。」

  然而你说:「这根本是我的习惯。」你站起来。

  你是无处不坐的人!与我一样,地上、床上、窗框、阶梯、草地,没有一个地方不能坐。

  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我转过头来,你替我拍照。多少次,你叫我的名字,叫得好特别,在电话里,在饭店里,在汽车里。你可有想念我?

  我坐在你旁边吃饭,不捧饭碗,用筷子拨饭,你说:「为什么我们两个人,都这样吃饭?」我的左手永远放在桌底,我微笑,我说:「我父亲一直骂我,叫我把手拿上来。」你说:「我爸爸一直问我另外一只手在哪里。」我沉默得很,你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手很暖。有时候在晚上,我想念你的手,我把你的照片拿出来,我看着你的照片,我终于皱上了眉头,我的体重减轻。我想我的麻质长裤还是合身的。

  我带来了我的米色衣服,因为你喜欢米色。我带了长袖子衬衫,因为你喜欢在夏天看长袖子,我今年是怎么过的呢。三个月我与你在一起,卅五天我与你在一起,其余的时间,我只是坐着。

  我真想写信给你。但是我不要写信给你,我是一个一天写好几千字的人,我的信,大概是浮滑的吧,我不愿意待你那样,与你在一起,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纯洁的人,因为你纯洁。

  在你那里,你可觉得闷?有没有人为你买一罐可口可乐消气,你可觉得开心,我想你是好开心的,我希望你开心,我喜欢看你笑,那是难得的阳光。一个妒忌的女孩子对她的爱人说:「我只希望你与我同样不快乐。」但是我却希望你快乐,忽然之间我不再小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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