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一定,大多时候自己住,不过若我奶奶抱怨,我就会回家住几天。」刑立威不懂她为什么要对他笑,而且还笑得那么诡异。
其实这几年来,他为了工作方便,在公司附近买了一间大约三十多坪的公寓。那公寓和他家祖屋比起来是不大,至少没有奶奶的碎碎念,耳朵可以清静不少。
「既然可以的话,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回家住?」这样不是比较省钱吗?
「我家离公司有点距离。」他解释,这当然也是理由之一。
对喔,欧小筝点点头,她一直以为他每天骑脚踏车去上班,如果他家在郊区的话,脚踏车岂不是要骑很久?那真的太累了。
「阿威,我告诉你,我住的地方其实还不错,风景视野也很好。」最顶楼,虽然只有五楼高,但视野已经算是不错了。「而且离公司没有很远。」
「是吗?」她告诉他这些做什么?
「是啊。」欧小筝充满希望地看着他。「怎么样,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考虑?」
「对啊,考虑搬来跟我住。」
「妳要我跟妳同居?」
「同居就同居,干么大惊小怪的。」喊得那么大声,好像有什么问题似的。
厚,好样的,刑立威黑眸直直地盯视着她,没想到她看起来很保守,事实上居然这么开放。
「这样不好吧,我们……」他还在想该怎么拒绝她。
若让他奶奶知道他和一个女人同居,欧小筝就别想有安宁的日子可过,更何况他们并没进展到那种地步。
欧小筝思想单纯,她可没想到他居然会想歪。
「你就考虑一下,阿钰的房间整理得很干净,你不用担心。」为了展现自己的诚意,她忍痛给他一点折扣。「不然我当二房东,收你三千五的租金就好。三千五很便宜了,我要付五千耶,还不包含水电费。」
「嗄?」原来她说的同居还是为了省荷包,害他以为……
刑立威暗敲自己的脑袋,怪自己胡思乱想。
不过,跟她同办公室上班这么有趣,那若是跟她同居,不就更能时时看到她?
时时看到她?!
他居然为了这个念头而感到兴奋与迫不及待,这……会不会太跳脱常轨,太过度在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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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疯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疯了。」金仲扬在听完好友的转述后,在办公室内烦躁地走来走去,简直不敢相信会有这么荒谬的事。
「仲扬,冷静一点,你走得我头都快晕了。」刑立威根本不觉得那有什么。「只是同居而已。」
「少爷,刑大少爷!」金仲扬难以相信他居然将事情说得那么简单。「如果今天换作是别人有这种天上掉下来的艳福,那我一定会诚心诚意地恭喜他。但你不一样,你是刑家的大少爷,海威的太子爷、小王子,难道你不怕那个女人别有用心?」
「她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可以每月帮她付三千五的租金。」
「有这么简单?」
「那有多复杂?」刑立威不以为意。「别忘了,她是欧小筝。」头脑简单,单纯到像个单细胞动物的小女人,她会有多复杂的心思?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像他这种大少爷,更是得多提防注意才行。
「你很啰唆,我只是告诉你一声,免得你到我那里找不到人。还有,我奶奶那边若问起,你得替我挡着。」刑立威倒也很潇洒,做事干脆俐落,直截了当点出事实。「我并不需要你的意见。」
「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才好。」
「放心,我知道,我很清楚。」刑立威自信地一笑。「不知道新房子怎样,当欧小筝的室友一定很好玩,很令人期待。」
金仲扬撇撇唇,不敢苟同。
「容我提醒你一下,她是欧小筝,就算对你没有其他用心和心机,她还是欧小筝。」
废话,他当然知道她是欧小筝,就因为室友是她,所以他才期待。
但后来,刑立威终于明白好友为什么要一再地提醒「欧小筝」这三个字,且第一次为自己的决定感到大大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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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干么?哇,好多东西。」欧小筝看到搬家公司载来了一大货车的物品,当场傻在住处前。「你这是做什么,搬家吗?」
「不然呢?」她不是邀请他来当她的新室友吗?刑立威解释。「我有很多惯用的东西,这些只是一部分,看需要的话,我会再搬来。」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内搭削肩圆领白T、看来很普通的宽版牛仔裤和耐吉球鞋,俊挺的脸上仍旧是那副矬毙了的黑框眼镜。
这样的穿著搭配,穿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都应该很普通才是;但不知道为什么,欧小筝老是觉得他身上有股特别的气势,就像领袖气质,走到哪里都是焦点,而刑立威看起来也是神气十足,像他现在指挥搬家公司工人搬物品的姿势,更给人大老板的感觉。
指挥工人搬……哎哟,死定了。
「等等、等等!」欧小筝连忙阻止搬家工人卸货,并火速地将刑立威拉到一旁。「阿威,我不是说过了,我……我那里什么都有,桌椅,甚至餐具,你不需要这么大费周章。」
「可是我有自己惯用的东西。」刑立威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他的「怪癖」可多了。
举凡像是床和枕头的柔软度、窗帘的颜色、沙发的材质、餐具上的雕花,甚至连室内拖鞋都十分讲究。当然,他也猜到她绝对不可能提供他满意的东西,因此他自备总行了吧。
欧小筝快晕倒了,这家伙毛病这么多,他真以为他是大少爷啊?切。
「不用不用,我说我那里有。」她瞪着满车子的东西。「退回去啦。」
拜托,请搬家公司搬一趟东西至少要好几千块吧,他真的是个笨蛋耶,那几千块都可以付一个月的房租了。
奇怪,人穷就穷嘛,怎么会养出这副大少爷的德行,实在令人费解。
「这个……」刑立威皱着眉。平常工作很辛苦,所以他很注重住处的品质,可不想委屈自己。
「小老板,啊偶们诉要把东西搬企哪里?」搬家公司的人操着台语口音,上前客气地询问。
这个凯子爷多付了他们一倍的价钱,他们当然要小心伺候,不但不能弄坏他的东西,还要安全地把东西搬到他的新家,这样以后他要搬家才会再找他们。
「搬走搬走,看哪里载来的,就送回哪里。」欧小筝讲得有点心虚。
老实说,她刚刚偷偷地瞄了一下那台货车上的东西,真的吓了好大一跳,每样东西看起来都好高级,万一弄坏了可不得了。
对喔,这家伙不是骑脚踏车上班吗?穷成这样难道是把钱花在这些家具上,他有没有搞错?
「好吧,麻烦替我再搬回去。」刑立威不再坚持。
他说过要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既然如此,他就要有勇于挑战现状的打算。
嗯,没错,已经当过职场的平凡小员工,现在就让他挑战新的环境吧。
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挑战竟然如此「艰难」。
「妳确定这里可以住人?」
第一眼看到欧小筝所谓要跟他分租的房子,刑立威惊愕地张大嘴巴,久久无法闭合。
这里是违法加盖的顶楼不说,地方还小得让一百八十几公分的他有强烈的压迫感,似乎连在室内走路都得弯着腰、低着头才行,他强烈地怀疑这根本就是个鸟笼。
更扯的是,这里客厅、两个房间和厨房等,前后加起来竟然不到十五坪?更遑论他刚刚爬了五层楼梯,到现在还觉得有点喘。
没错,这里连座电梯都没有。
喔,要他住在这里,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妳真的确定这里可以住人?」他难以置信地再问一次。
「当然,我不就住在这里。」欧小筝拍拍他的肩。「放心啦,这里看似简陋,但事实上还可以,习惯就好,不用担心。」
习惯就好,不用担心?
才怪,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阿威,我带你去看你的房间。」欧小筝好担心新房客不愿意留下来,赶忙展现出她的热情,召唤他去看他的新房间。「怎样,这里之前的房客阿钰整理得很干净吧。」
刑立威看了一眼,差点没晕倒。
「这里没有床。」
「打地铺。」欧小筝一副豪气模样拍拍他的胸。「日本人不都这样。」喔,他的胸部怎么那么硬啊,害她拍得手好痛。
「是吗?」人家日本人睡的是铺上榻榻米的和室,而这里是硬邦邦的水泥地面,哪里一样了?刑立威苦着脸。
不行,这里他绝对没办法住,要他住在这里他一定会作恶梦。
脑子里不断地盘算着他该找怎样的借口离开,浓眉更是皱得死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