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一切、他的心、他的爱,全消失在一场车祸中……
后来他才知道,悦菱从宠物店里出来要去找他,却见到有个小孩为了追猫而跑到大马路上,她上前想带开孩子,这时刚好有辆车以极快的速度驶来,她来不及躲开,只能用尽全身力气将那个孩子给推开,自己却成了车下亡魂……
他不能理解,那么美好的一个女人,为什么老天要用这种方式来带走她?没有一点预警,只是短短的十分钟,他就再也见不到她的笑容、听不到她的声音。
他们的“一辈子”只维持了短短三年。
欧阳运翰的心很痛很痛,无法接受事实,他过了好一阵子茫茫然、没有生活目标的日子,他的幸福世界在那一天彻底瓦解,老天带走了谢悦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让他从此再不能完整。
然而,他终究是站起来了,照常到公司上班,照常出席该出席的商业聚会,但是,他再也不知道“快乐”两个字该怎么写。
☆☆☆
内线电话响起,欧阳运翰按下通话键。
“报告总裁,莫先生现在在一楼。”
“让他上来吧。”他说。
几分钟后,办公室大门被粗鲁的打开,他的好朋友莫修平叼着根烟,率性的走了进来,表情有点臭。
“又怎么了?”欧阳运翰问,手上的工作依然没有停下。
莫修平是他的高中同学,是某集团的老么,虽然个性冲又骄傲,但是很好相处,在虚伪的商界中是个异数,两人的交情到现在也超过十五年了。
“你又在工作,真是受不了你,难怪别人封你叫工作狂。”莫修平翻翻白眼,坐到办公桌旁的沙发上,长腿跷起。
“你总挑这种时间来找我,当然在工作了。”欧阳运翰不当一回事,问他:“你呢?今天不用工作?西装领带呢?”
莫修平穿着随性,领带不见了,白衬衫的扣子甚至没扣好。欧阳运翰还见到他的下巴有着新生的胡碴,这简直不像向来重视外表的修平,他高瘦俊美、眼眸狭长,做过一两年的模特儿,向来很会打扮,今天是怎么回事?
门上传来敲门声,秘书送进两杯热咖啡,俐落的放到桌上后便离开办公室。
“今天没事。”在自家公司当公关经理的莫修平哼一声,拿起热腾腾的咖啡,一边吹气,一边嘟嚷着抱怨:“本来晚上想带婉容去参加朋友婚礼的,结果又大吵一架,闷得很,所以来你这里走走。”
“又吵架了?”欧阳运翰摇头,他只见过修平的女朋友两三次,印象中是个温柔细心的女人,却老是一天到晚听他们在吵架。“怎么回事?”
“她说我聚会太多,说我又抽烟又喝酒对身体不好,还希望我他妈的晚上能早点回家,不要老搞到三更半夜!”莫修平把烟捻熄,从鼻孔里嗤了一声。
“她不在乎你的话,管你这么多做什么?”欧阳运翰理智的说,“不就是因为爱你才关心你吗?”
“我不需要一个老是在我耳边唠唠叨叨的女人。”莫修平哼了声。
“既然如此,那你们何必继续交往?搞得两个人都不愉快多没意思。”
“我……”莫修平气闷,捶了沙发一拳,懊恼得很,“跟她都交往一年半了,你看看我从离婚后,跟谁交往这么久过?她也没有哪里不好,就是爱管我这一点烦透人!”
莫修平在大学毕业后闪电结婚,但是婚姻维持不到一年,同样又闪电离婚,原因是他受不了妻子的虚荣好玩。
欧阳运翰微笑,知道修平嘴上不说,其实很爱女友,只是骄傲的个性让他无法轻易跟谁妥协,甚至也不曾把爱意说出口,让他总是没几天就跟女友闹脾气,老是跑来跟他大发牢骚。
“你好好跟她谈谈吧,我看她不是听不进话的那种女孩子,反倒是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人管你嫌烦,等到她有一天不管你了,说不定你还不习惯。”
莫修平更闷了,他跑来这里跟老友大吐苦水,无非是希望他站在自己这边,没想到他像个老头,还反过来训他一顿。“当我没说吧,你简直跟摊死水一样,没意思!”
对于他的抱怨,欧阳运翰一点也不以为忤,低头继续批公文,偶尔回应好友的话。
几分钟过去,莫修平不再说话,转而瞪着欧阳运翰瞧。
突来的沉默让欧阳运翰抬头望他,“怎么了?”
“你才三十多岁,说话神态、生活方式都已经像个老头似的,说真的,”莫修平倾身向前,认真的建议,“你有没有考虑再娶?悦菱都过世三年了,一个人不寂寞吗?”
这话题让欧阳运翰一愣,摇摇头,“我从来没打算再娶。”
“为什么?至少找个女朋友,让自己快乐一点,不要像行尸走肉似的,每天光是上班忙公事啊。”莫修平站在朋友的立场继续劝道。
快乐?欧阳运翰失笑,他老早就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了。“我没兴趣。”
这简短的回答让莫修平撇撇嘴角,慵懒的靠回沙发椅背上。在他看来,好友的生活简直是无聊到极点,真的应该找点刺激才是。
刺激……他眼睛一亮,诡异的笑容浮现唇际,或许他可以想点办法来帮他?
第3章(1)
“厚!我真的会被你气死,不要跟人说你是我朋友,太丢女人的脸啦。”叶姿苹哼声,略高的声音在小小的连锁早餐店里引起不少注目。
“姿苹,你不要骂我啦,我已经很难过了。”宋晶晶瞄周围一眼,脸红了起来,她小声抱怨,用力咬一口汉堡。
“一大早被你挖起来吃早餐,还以为你要告诉我什么好消息,结果一点进展都没有,光是等有什么用啊。”叶姿苹换了个姿势,将右脚跷到左脚上,凸显出一双美丽长腿。
宋晶晶嘟嘴,从好友一头妩媚的棕色长发看到尽管是一大清早、却妆点得无懈可击的美艳脸蛋,再看到她身上穿的动辄上万的名牌衣服,深深叹了口气,“不然我该怎么办嘛,我就是很烦恼,才找你出来商量的嘛。”
叶姿苹对她摇摇食指,“早来问我就对了嘛。我告诉你啊,男人很笨的,你这样隔一个月联络一次,一点用都没有,他还记得你根本是奇迹!”
“可是……”宋晶晶喝光杯里的奶茶,开始有点紧张,“他又没跟我要电话,我总不能自己留给他吧。”
“所以啦,上次见面要分手的时候,你就该暗示他,或者技巧的让他主动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啊。”叶姿苹优雅的叉起一块萝卜糕送人红唇,“这需要技巧的。”
“啊~~”宋晶晶沮丧的低头,拿筷子翻弄盘里的蛋饼。“我一点都不懂男人,只是单纯的喜欢他而已,哪会什么技巧?唉,你说我该怎么办?再自己打电话去?我不想让他觉得我烦啊。”
“我看他八成对你没意思,至少没把你当作恋爱对象,不然在飞机上老早就问你电话了,男人都是这样的。”叶姿苹断言。
好友犀利的分析让宋晶晶浑身无力,趴在桌上,有点想哭,“我也知道他不可能会喜欢我,但是……你也不要这么诚实嘛。”
“不是我在说啊,要是他没意思的话,你趁早放弃比较好,世界上又不只有他一个男人,你说是不是?”叶姿苹劝道。
这不是放不放弃的问题,而是她根本没办法管住自己的心啊。宋晶晶摇头,“我看就这样了,我也不能总是打电话去烦他,有这两次的回忆,对我来说已经很够了。对了,”她转了话题,“我晚上要去打工,你给我一点建议好不好?”
“打工?”叶姿苹拿面纸擦擦嘴,恍然大悟,“你说那个啊。你真的要去吗?我很担心你做不来。”
“先试试看吧,不行的话就算了。”宋晶晶笑了笑,若不是有人介绍,加上这份打工薪水很高,她也不想做。她就快毕业了,在找到正式的工作之前,总是需要一点积蓄来生活,而光靠她现在的薪水根本没办法存钱。
“好吧,虽然我没做过,不过我想应该差不多啦,总之你……”
☆☆☆
晚上,宋晶晶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店里,换上这辈子第一次穿的“打工服”,还抹上浓妆。快八点时,她在老板娘的指示下踏进了特制的快递箱里,之后约莫二十分钟,她一直在车里摇摇晃晃的,觉得有点不安,但是她告诉自己,不管以后还要不要继续,今天一定要尽力才行!
姿苹叫她情绪要夸张些,务必要让客人开心,虽然她也不知道今天是什么场合,不过既然这工作是让人开心用的,她猜测应该是那种很多人参加的派对,而她是客人要给主人的“惊喜”。
宋晶晶有点不安,开始在脑子里幻想自己出丑的情景,譬如她从箱子站起来时脚软怎么办?或者她忘了要说什么怎么办?或者拉炮失灵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