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要怎么说服她呢,呃……这是细节问题,他得再多加琢磨琢磨。
「小蓁,早!」他笑咪咪地说,却在瞧见门口的一只大行李箱时愣住。
心电感应?!太神奇了……
「早餐已经好了,报纸就在桌上。」她垂眸道,秀颜毫无表情。
他怔了下,立即警戒起来。
她为什么用那么生疏的语气说话?他以为这些日子以来,两人的距离已拉近了不少。
他又看看那只行李箱,问:「妳……要出门吗?」
「请先用早餐,然后我有事情想跟你讨论。」她避开他的问题,暗自希望能多拖延片刻。
「我不饿,有什么事现在就可以说。」四只眼睛紧盯着她。不妙,大大地不妙。
「早餐会变凉。」
「无所谓。」
玉蓁一窒,很明白他固执起来有多难应付。
她花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准备自己、武装自己,为的就是要在今早辞职,为什么他不能让事情容易一点?
把心一横,她简洁地说:「我想辞职。」
晴天霹雳,天地变色!辛樵这下真的呆住了。
「我知道这件事情很突然,不过我今早已经跟一家信用极好的管家公司连络过,他们目前有专人能立刻上任……当然,你会想先跟适当的人选谈过再决定。」她依旧不看他,像背课文似的说道。
「为……为什么?」他困难地挤出几个字。
「我想休息一段时间。」
「小蓁,妳说话的时候看着我好吗?」他柔声要求,一直等到她终于抬起视线,才又接着说:「我可以给妳放假,事实上,我原本就打算带妳出国度假,如果妳不想出国也行,就在家里休息好了,什么事也不必做。」只要她愿意,他可以雇好几打佣人来伺候她。
她看着他再度挂回那个温温傻傻的笑容,却笑得牵强,以前她是瞧不出来的,但是现在她已能毫不费力地辨别。
胸口蓦地抽紧,她逼自己面不改色。「我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心意不会改。」
俊脸上的笑容显得更加僵硬,他失神低喃道:「不能改吗……」
她默然不语,他接着说:「这样好了,妳先不要辞职,妳爱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爱在哪里休息就在哪里休息,等妳休息够了就回来,这里的大门永远为妳开着。」
听似轻快的语调透着企求,也意味着对未来的承诺,玉蓁觉得喉头像是被什么梗住了。
她不值得这种真心哪……
「我……不会回来了。」她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残酷,但是快刀斩乱麻的方式对两个人都有好处。
她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时间厘清思绪,又怎么能给他希望?她有什么资格让他等她?
笑容完全隐没,他认真地凝视她,像是想看穿她真正的想法。但玉蓁咬牙迎视他,费尽全力藏住心中的波动。
「小蓁,我一直不想逼妳,但是现在不得不问,妳……心里真的没有我?」
毫不掩饰的深情几乎让她想抛弃一切坚持,但是她不能。
若是没有,她又何必离开?
若是没有,她大可以完全视他为无物,把楚河汉界划分得清清楚楚。
但是她办不到。
「我是你花钱请的管家,你……是个很好的老板。」
他脸色丕变,好半晌后才自嘲地轻笑道:「原来我们还是脱离不了雇主和员工的关系,是我自作多情了……」
「所有的钥匙、信用卡和手机都在矮柜上。」她公事公办地说,力持镇定。
除了工作外,摆冷脸一向是她最拿手的,为什么她现在会心痛如绞,彷佛再多撑一秒就会崩溃?
「妳……要回到那个袁博士身边吗?」他忽地又问。
玉蓁又是一窒。明知道谎言会是让他死心的最快方法,但是她无法允许自己在这件事上欺骗他。
志翔曾来过两通电话,想跟她言归于好,但是让她拒绝了,后来他也就放弃了。
「不是,我跟他已经结束了。」只是心头的伤口还在。
「这段期间谢谢你的照顾,请多保重。」她掉开目光,觉得自己再也挺不下去,把原本要在早餐后离去的打算提前,拉起行李箱便往门口走去。
如果现在不离开,她可能会不顾一切地留下来。
「等等!」辛樵喊道,她心跳登时漏了一大拍。「妳忘了妳的手机。」
「那不是我的手机。」她没回头,却听见他来到她身边。
「把它带着。」斯文的脸上出现少有的坚持,他把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唯一的请求。」
她自然猜得到他心里的主意,张口想拒绝,却因他的后一句话而说不出口。
「我不会开机。」她聚集了最后一丝力气维持淡漠的表情。
「我知道,」他俯视着她。「可是万一妳有天忽然想听到我的声音,或是想要我去找妳,只要开机就行了。」
玉蓁讶然看着他许久、许久,心中的感觉难以言喻。
他为什么这么傻气……
他笑了,是她所熟悉的那种既真诚又带了丝腼腆的笑容。
「我会每天打一通电话给妳,直到妳肯开机为止,」
她咬着下唇,在眼底的雾气蒙蔽视线之前,转身迈出辛家大门。
直到很久之后,再也看不见她的身影,辛樵才神色黯然地回到楼上。
他拨了通电话给辛壑,简短地要他安排一个钟点计费的家务能手,然后坐在电脑前重拾荒废已久的稿子,开始闭关。
这一闭关,就闭关了两个月。
这两个月中,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以及每日一通重要却没人接听的电话之外,他只是拚命写作,日以继夜、晨昏颠倒、不眠不休,比以往「写作机器」的封号犹有过之,威力加三倍,速度更惊人。
原本停滞不动的故事,在他的冲劲之下一气呵成,甚至还因页数超过太多,而分成厚厚的上、中、下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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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
丽莎在收到内容庞大的电子稿时,差点感动得跪下磕头谢恩,痛哭流涕,感激上帝没有遗弃她这个八百年不上教堂的教徒。
然而,她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太久,在审完稿子时,美丽的都会佳人已经搥胸顿足,面目狰狞,恨不得马上长出一双翅膀飞到台湾,掐死这个姓辛的大作家。
「他、他,他,他居然把尼克写死了……他居然把他写死了!」他是存心砸她的饭碗吗?!
哭天抢地的大嗓门响彻一整层办公室,差点震破环绕四周的玻璃窗。
同事们纷纷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大伙儿都知道名侦探尼克是辛樵一系列四十本悬疑小说的主人翁,出版社早计划要好好地利用尼克的英雄事迹大大捞上一笔,连档期都已经排到第六十集了。
现在,显然辛大作家突然对尼克很不爽了。
「不只是这样……」丽莎满眼血丝地环视一周,神情阴森。「他不是为了拯救无辜孩童而死的,也不是跟歹徒缠斗时中枪丧命,也不是受人陷害,他是被心、爱、的、女、人、用、菜、刀、砍、死、的!」
她也很想砍人哪!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多稀奇的事啦,作家本来就是很情绪化的生物,私生活上遇到重大打击的时候,难免会把低落的心情发泄在作品中。我看辛樵最近八成遇到某种挫折,正值低潮期……」同事A拍拍丽莎的肩,要她节哀顺变。
「没错没错,我负责的那个戴维斯上次就因为老公劈腿,离婚后又没挣到多少赡养费,结果她书里不只第三者一个死得比一个惨,连男主角最后不是断手就是断脚!」同事B想到就头皮发麻。
「那算什么!」同事C不甘寂寞地插嘴。「记得去年那个写罗曼史的新秀葛琳吗?她不只让书里的女主角最后发疯,她自己在完稿之后也到精神病院报到去了!」
丽莎恶狠狠地瞪了同事一眼。「我管其他人那么多!总之尼克不能死,最受欢迎的男主角死了还有啥搞头!」别说还是那么不英雄的死法!呜~~
同事A沈吟片刻,说道:「听起来我们公司的当红作家像是感情上受到重创……」
「他那人的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无色无味、淡得要死,能有什么感情上--」丽莎瞪大眼睛,赫然想起不久前和辛樵在电话里的谈话。
那家伙……他该不会是因为那蠢蠢的单恋一败涂地,从此决定把所有小说都写成悲剧吧?!
接着,纽约市中心的现代丛林中,传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哭号。
「老--总!红--色--警--戒--呀!我--要--出--差--」
第十章
丽莎见到辛樵时,差点被自己的三吋高跟鞋绊倒。
「他、他怎么会是这副德行?!」她讶异地瞪着书房内正在发愣的人影问道。
失魂落魄也就罢了,那张白白净净、迷倒无以计数女性的书呆脸,居然多了一轮黑眼圈!
「想揍人揍不成,反而挨了一拳。」大公子辛壑递了一杯饮料给丽莎。丽莎的前前前……任男友是他在医学院的同学,所以两人也算旧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