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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游香江之台湾之光 林以绿

  很多人都去过香港了吧?

  至少,我认识的很多人都去过了。

  而我只有在几年前,曾经有幸在香港过境,却没入境,只在光亮洁净的机场里晃过来又晃过去。

  今年,总算去了一趟。

  去了一趟香港后,我总算对不夜城有了新的定义。

  记得到香港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入了关,到搭机场快线的入口,买了八达通卡,而后坐上冷气强劲的电车,朝香港岛前进。

  等到我与友人辗转抵达饭店时,已经接近凌晨一点。

  这时,我接到一通电话,比我们先行一步抵达的朋友,吆喝了声:「走,出来吃消夜。」

  子是我与友人丢下行李,连忙赶到饭店大厅,见到朋友夫妻两人已在大厅等待着。

  由子飞机上的餐点没能满足我们的牛胃,子是我们带着满满的期望跟着先行抵达探路的朋友,开始了香港的第一餐。

  来到一家二十四小时的点心连锁店,已是凌晨一点半。

  店里的生意不能说门庭若市,但是也坐了半满,有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西装笔挺的上班族,甚至上了年岁的老爷爷都有。

  我们用餐完毕,步行回饭店,已经超过凌晨两点半。

  这时,我们一行四人经过离饭店不远处,据说是香港很有名的DiscoPub,外头还有一群人在排队等候入场。

  「天啊,那些人明天不用工作吗?」

  我呢,晚睡是正常,友人夫妻呢,因为工作关系也属夜猫一族,与我同房的友人则是早早睡觉,早早起床作息规律的好宝宝。

  半夜两点半,我虽不至子昏昏欲睡,但也不至子活力充沛得想要来场热舞。

  看到这群人,我有种深深的感觉——

  香港,真是个有活力的地方!

  隔日,我与友人展开我们的美食之旅,跟着杂志上推荐的美食,搭着地铁,穿梭在九龙与香港岛的地下……我们是典型的——吃东西、吃东西,还是吃东西!

  朋友夫妻俩呢,则是展现台湾雄厚的经济实力,朝各大名品、精品店奋勇向前!

  当夜,两组人马子兰桂坊会合,拍了到此一游的照片后,结束当天行程,满足睡着。

  犹记得要回台湾的前一晚,朋友因为没吃到港式饮茶,心中颇有憾恨,子是我们一行四人努力穿梭在旺角的大街小巷,瞪大「火眼金晴」,努力的寻找着饮茶的踪迹。

  找了一个多小时,仍然末果。

  这时朋友灵光一现,一行四人跳上出租车,对司机说:「饮茶!带我们去有烧卖的地方!」

  鸡同鸭讲了老半天,最后司机先生终子带我们到了一家有卖港式小点的酒楼。

  在女侍送上菜单后,我们四人迅速的点了各式点心以及各式菜肴,这时我眼睛往桌上一瞄——

  本日特价,烤鸭一只,八十八块!

  「哇!烤鸭耶!只要八十八块,我们点来吃吧!」

  四票无异议通过。

  当侍者开始上菜后,我们感到灾难逐渐降临。

  四人座的桌子,放不下我们点的菜,女侍得再拿个小桌子,才能勉强将菜给摆上。

  四周的香港人莫不以惊奇的眼光投向我们这桌……

  这会儿,朋友的先生说话了——

  「不能丢台湾人的脸,吃吧!」

  就见四人埋首苦干,发挥无比食力,朝满满一桌菜进攻。

  最后,我们吃了大半。

  朋友的先生总结一句话——

  「台湾之光!」

  那夜,我比平常要晚一个小时睡觉……实在是吃太多了!

  隔日,我与友人收拾行囊回家去,朋友夫妻则是加签了台胞证,往深圳而去……

  短短的三天三夜香江游,虽没机会多看香港几眼,但的确体会到,这是个万象之都啊!

  第一章

  蓝采凝原本只是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小护士,却莫名其妙的在一夕间成名。

  成名的原因说来光彩吗?

  倒也不见得,因为她把一个挟持医护人员准备行凶的现行犯,失手打成重伤。

  这件事让多事的记者给报导了出去,一时之间,她仿佛成了正义的化身,天天都有媒体上门采访,也有不少好奇的民众,为了要见她一面,甚至天天上医院挂急诊。

  有支持她的,当然也有反对她的。

  毕竟医者仁心,本意是要救人,而不是要伤人。

  为了这事,她先是让急诊室主任叫去训了一顿,说什么急诊室的功用是抢救病患,不是制造病患。

  之后,连院长也亲自召见她,据可靠消息指出,此次面见头头,可谓凶多吉少,饭碗极可能不保。

  同事们莫不为蓝采凝抱不平,虽说她下手的确重了点、狠了些,可她好歹也算是为民除害,让犯人接受法律的制裁。

  她做的可是好事!

  唯一不好的就是,她做的这件好事上了报纸。

  支持与反对的人为此天天到医院来兴战,搞得所有人不堪其扰,就连其它病人也颇有微词。

  最后,蓝采凝只得为这件「好事」负责,即将沦为失业一族。

  蓝采凝抱着壮士一去不复返的壮烈神情踏入豪华的院长办公室。

  才见到院长金面,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行为辩解,院长便从皮椅上站了起来,热切的握住她的手。

  「好,做得好!我们社会上就是需要妳这种有正义感的人。」

  蓝采凝被他的举动给弄胡涂了。

  不是说她这回是砍头之旅,有去无回的吗?

  那院长现在是怎样?把握机会来个临别性骚扰?

  「院长,这个……我……」

  「没关系,妳什么都不用说。」院长终子放开手,也摆脱自己可能对即将离职员工性骚扰的罪名。「如果我当时在场,我一定也会做出一样的事,见义勇为是应该的。」

  「院长,你的意思是,我还可以继续留在医院工作啰?」敢情这会儿召见她,不是为了斥责,而是为了嘉奖?

  「很抱歉,我虽然很想留住妳这么优秀的员工,但是站在医者的立场,我不能说妳做的是对的。」

  讲了这么多废话,最后还是要炒她鱿鱼?

  「不过,妳别担心工作问题,我已经替妳铺好后路了。」

  闻言,蓝采凝皱起眉头,还来不及开口问,院长便径自往下说。

  「这个工作绝对比在急诊室轻松,待遇也绝对不会少,所有的一切我都帮妳争取好了。」

  啊?这是怎么一回事?蓝采凝更胡涂了。

  先是炒她鱿鱼,然后又帮她找了个更好的工作?天下哪有这种事?

  「院长,你说的工作是……」

  「是这样的,我有个朋友的女儿身体不好,需要个私人看护,刚好我朋友看到报纸的报导,知道了妳的『义行』,便说无论如何都要请妳担任他女儿的看护。」

  「看护? 」

  「放心,他女儿并不是什么重症病人,只是心脏不太好,需要有人时时注意着。」

  「只是这样的话,并不需要看护吧?」

  院长似乎不想多透露什么,他只是看着她,问了一句:「这工作妳是做还是不做?」

  「薪水多少?」她问出最实际的问题。

  「比妳现在多一万。」

  「真的?」

  「千真万确。」

  既然薪水多,工作轻松,那她还去管人家请看护的原因做什么?反正有钱人的想法也不是她能理解的。

  人家要花大钱,她又乐得轻松,干嘛不去?

  「好,那我什么时候开始上工? 」

  就是这项前因,所以蓝采凝才会在离职的隔天坐着有司机驾驶的奔驰,在山路上不断蜿蜒前进。

  「还要多久?」她忍不住开口问司机。

  「就快了。」

  「十分钟前你也说就快了!」她从不知道自己会晕车,直到此刻才知道这项事实。「如果十分钟内还到不了,我就要吐在这辆车上了。」

  闻言,司机脸色一变。

  「我保证,不到十分钟就会到的。」

  不晓得是威胁奏效,还是司机怕她,果真不到十分钟后,蓝采凝双脚踩在地上,觉得自己仿佛再世为人。

  待她脑袋清醒,神智集中后,这才发现她正面对一栋像是座小城堡的豪华住宅。

  「台湾居然会有这种建筑?」果然,有钱人的有钱程度,绝非她这般市井小民可以想象。

  这时,大门缓缓打开了,一名长发飘飘,衣衫雪白的美女,莲步轻移的朝她走来。

  跟着她身后传来急切的唤喊声——

  「小姐,妳不能走这么快,妳的身体会受不了的!」

  听到这话,蓝采凝讶异得差点连下巴都掉到地上,这美女优雅的步伐叫快?!

  那她平常在急诊室迈步狂奔要叫什么?

  赶着投胎吗?

  「妳是蓝采凝吗?」

  老天真是不公平,这美女不仅人美,连声音都甜得酥人筋骨。

  「是,我是蓝采凝。」面对美女,说话向来大刺刺的蓝采凝,也不自觉的把语调放柔:「请问妳是……」

  「我是苏可柔,妳叫我可柔就好了。」苏可柔巧笑倩兮的说着,「爸爸说妳这两天就会到,所以我这几天天天都在客厅等,怕来不及在第一时间欢迎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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