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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打破现代魔咒啦 花儿

  一年,满长的一段时间。

  距离花花的上一本现代稿,已经过了一年呢,原本还以为自己大概写不出第二本稿子了,没想到在一年后的今天,花花终于办到了。

  终于打破长久以来的现代魔咒,可以很顺手的写出现代稿了,这、这实在太叫花花感激不已,好想大叫老天保佑喔。

  虽然最近老天爷对我实在不怎么宽厚,不过看在现代魔咒打破的份上,花花就不要太用力责怪老天爷了。

  说起来呀,花花最近真的有点不顺利,满心期待可以生个女娃娃,却偏偏怀了个带把的。—…

  连续两个月都因为台风而遇到缺水,过着苦哈哈的省水生活,身为家庭主妇的花花,成天提着水桶跟着水车跑,还得挺个超大肚子被烈阳晒得眼冒金星。

  居然好大胆的忘记截稿日,一个字都没动,等到太后催稿时,还死不认错的争论自己的截稿日还没到,这记性呀,真是害死人了。

  坐个电梯也会被门夹到,痛得泪眼汪汪,出去逛街被朋友的小女儿踢翻了脚趾甲,当场血流如注,痛得想骂国骂,倒楣的是还不能教训那个臭小孩,因为她哭得比我还惨。

  好不容易求到了去麦当劳吃薯条的机会,又被奔跑的小孩撞到,弄倒了可乐和薯条,居然是我去跟店员对不起,明明不是花花的错呀!

  最最倒楣的是,截稿日在即,花花居然因为急性肾炎又住进医院,被超大针头伺候得生不如死,

  只剩下一个章节就可以交稿的花花,每天在医院哀求医生让我出院,再不然请假半天也好,总得让花花把稿子写完嘛,不然哪来的CoCo付医药费嘛,还好最后终于顺利出院,赶在截稿日的最后一天交稿,保住了花花不拖稿的美名,呃……什么?花花刚刚才说忘记交稿的事吗?不是嘛,让人家解释一下,忘记交稿跟拖稿是两回事,不可混为一谈喔。

  天音,居然有人认为忘记交稿比拖稿的行为还不严重?

  可是人家太后有原谅我呀,因为花花是孕妇嘛,记忆力差了一点点,不是故意的,就算忘了交稿,也还是乖宝宝。

  对不对,亲爱的太后大人?(花花谄媚中)

  楔子

  台北繁华的街头,一个穿着白纱、拖着长长头纱的新娘正在漫游。

  路人惊讶的看着她,忍不住开始猜测这是怎么回事。

  是拍戏?是神经病?还是个逃婚的新娘?

  年轻而苍白的小脸上有着茫然的表情,文海婧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

  当她感到疲累时,天空已经下起一阵又一阵的大雨,每个人都忙着躲雨,但是她没有动。

  “我该到哪里去?”

  才十六岁的她,感到无助、彷徨,她那充满迷惑的小脸仰望着天空,让雨水洗去她那轻淡的妆。

  她漫无目的的四处游走,最后停在分隔岛上一片三角形的绿地上,这似乎是个给行人休憩的小角落,还摆了张绿色的长椅。

  她再也忍不住,腿一软就跪在长椅前,然后趴在上面放声大哭。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浑身湿透,在春寒中不断发抖哭泣,她不在乎礼服脏了、破了,也不在乎来往的行人怎么想。

  她只知道哭,要大声的哭,才能减少心中那些悲伤。

  雨不断的往她身上打和她的眼泪混合成一片。

  她不断的重复问着为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太不公平了,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为什么要死掉?为什么?你告诉我、告诉我呀,呜呜……”

  “不会有答案的。”

  一道温雅的男声突然从她头上传来,文海婧吓了一跳,抬头望着。

  是个约莫二十岁的年轻男人,他有着一张帅气抢眼的面孔,但却有一双忧伤的蓝色眼睛。

  他穿着非常正式的黑色西装,打着严肃的领带,浅棕色的发一丝不苟的往后梳。

  他坐在长椅的另一端,手上的黑色大伞不但为他遮挡了雨,也庇护了她。

  文海婧用手背抹去脸上的雨水、泪滴,不住的抽搭着,清澈的大眼睛却一瞬也不瞬的看着他。

  “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公平,没有为什么。”

  眼泪又从她的大眼睛里滚下来,他掏出一块滚着金边的洁白手帕给她。

  她愣愣的接过来,“但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也希望有人可以告诉我。”他的蓝眼睛好悲伤,“今天,我参加了一场葬礼,送走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文海婧用力抓住手帕,努力的咬住下唇,但却无法忍耐的痛哭失声。

  “我不要这样!我要他活过来、活过来呀,呜呜……”

  今天,她也失去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他甚至来不及看见她穿上白纱的美丽模样。

  男人看着她那不断落下的泪水,想到自己的悲伤,忍不住眼眶也红了,但却因为男人的骄傲,而不愿轻易落泪。

  两个陌生人就这样相遇,共用着一把伞,拥有相同的悲伤。

  世界好像剩下这小小的角落,雨慢慢的停了,但是那种悲伤却好像永无止境,永远不会消失似的。

  第一章

  三万三千英呎的高空中,一架豪华私人客机平稳的飞行着。

  拥有这架飞机的元宁盘腿而坐,聚精会神的利用操纵盘,和超大萤幕上的士兵做肉搏战。

  多国混血的他有著令人惊叹不已的俊美外貌,浅棕色的头发、一双湛蓝的眼眸,以及随时随地挂在唇上的迷人笑容。

  出色的外貌和完美的体格,总是能让女人们神魂颠倒,再加上雄厚的家世背景,说元宁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元宁,我希望你能再仔细考虑!你这个决定太荒唐,我完全不能接受!”

  身为他的经纪人兼朋友,有着运动员身材的马克还抱着一丝希望,努力想要让这个天才摄影师打消退休的念头。

  另一个金边眼镜,身材瘦削的是元宁的私人助理戴维斯,他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

  “怎么,你还不死心呀?”元宁随手将操纵盘扔下,伸了个懒腰,“我既然决定了,那么就是这样,你不用多说了。”

  “魏斯顿先生是联合集团的继承人,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将心力投注在休闲娱乐中。”戴维斯推推眼镜,一脸马克搞不清楚状况的轻蔑模样。

  谁会放着跨国连锁集团的总裁不当,背着相机到处跑?

  马克一脸不爽的说:元宁在摄影界的成就已经把他推上世界顶端,他不是单纯的摄影师,在所有搞摄影的人心中,他是精神指标你懂不懂呀?你知道他现在退休,有多少人会失望吗?”

  这些生意人就知道赚钱,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

  “好了,别吵了!我从摄影界退休,并不代表会接管联合集团。”他对经商毫无兴趣。

  他父亲是人称魔鬼交易的菲力·魏斯顿,他强悍的作风和态度,的确扩展了联合集团的事业版图,但也让许多人从此水深火热,恨他入骨。

  戴维斯张大嘴,一脸的失望。“可魏斯顿先生非常希望你能进入联合集团。”

  老魏斯顿多希望他的独生子能接下他的棒子呀,还千挑细选了他这个企业精英来担任他的私人助理,为的就是有朝一日,他能帮他顺利进入状况呀。

  “目前我没这个打算,说得够清楚明白吗?”

  他要过宁静、平和一点的生活,这么多年来的四处飘荡,让他觉得有点累了。

  当初要离开家时,旅行摄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能站上顶峰。

  奇怪的是,摄影满足了他所需要的一切,但他对摄影的那股热爱却渐渐的消退,所以他知道是该停止脚步的时候了。

  多奇怪呀,在过了这么多年的放逐生活之后,他会突然萌生该给自己一个新生活的念头。

  或许是因为真的累了吧。

  他选择在母亲出生、死去、长眠的台湾告别他过去十四年来的流浪。

  跟着,就是一个新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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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为一个知名交响乐团所举办的庆功派对。

  在这幢豪华的别墅里,来的都是知名的音乐家、文化人,以及上流社会人士,整个派对就像一场时尚表演。

  这种盛况,文海婧一向都只有透过电视才能见到,今天却亲历其境,但她却没有半点兴奋之情,只有格格不入的自卑感。

  毕竟她只是个小老百姓,来到这种地方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也不知道一向游手好闲的哥哥海乔是怎么弄到邀请函的。

  她乌黑的长发直落腰际,服帖得令人羡慕,且穿着一袭黑色、略微保守的晚宴服,虽然简单却充满气质,使得她不但美丽而且优雅。

  她有些不安的看着衣香鬓影的派对,总觉得自己闯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哥哥需要一个女伴,死拖活拉的把她押来之后,自己却跑得不见踪影,把她扔在这陌生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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