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寒绯可没打算莫名其妙地被扣两个小时的薪水,于是她招呼也没打一声,便往门口走去。
「哇!公司什么时候来了个祸水,我都没发现?」在一旁看了半天好戏的康仲恩开玩笑的说道。
佟皓然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真的就是那只女王蜂。」他抚了抚眉心,隐隐觉得额上的伤口又疼了起来。
「我想也是。你刚也太含蓄了吧,她那长相岂止是过得去而已?可惜了颊上的那道疤。」
「什么疤?」佟皓然讶然问道。
「跟她说了半天话,你居然没瞧见她脸上的疤?其实没有很严重,高明点的整型大夫很容易就可以把它完全去掉,没有了那道疤,那女人差不多就是一百分了。你真不懂得怜香惜玉,居然叫她去扫厕所!」
「你不也见到她打架的那副狠劲了,可怜的是她的对手吧!」
康仲恩也没反对,「说的也是。那个何秀梅至少比她重二十公斤,她居然还能占上风,当真了不起。这只女王蜂身上的刺,可不是普通的刺啊,你自己要小心别被螫了。今天没让她走,我看你迟早会引火上身。」
说的太严重了吧?!佟皓然不以为然,「你该不会以为我会跟个清洁工纠缠不清吧?」
「你这话有职业歧视的嫌疑喔!用不着急着说服我,兄弟,管好你自己的心吧。」
「你也太杞人忧天了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交女朋友向来只交门当户对的,这样才会有共同的话题,也用不着担心遇上个拜金女。我怎么可能看上一名泼妇?我不只视力特佳、耳朵也很灵敏,那种女人不管为了什么理由,反正那张和人当众扭打、张牙舞爪的嘴脸,着实叫人倒尽胃口。女人最重要就是要温柔婉约、轻声细语……」
康仲恩耐心的听完他的谬论。「你的那些女朋友,哪个不是温柔婉约的名门千金?可怎么会一个又一个成了你的前任女友?什么叫作共同的话题?贝多芬钢琴奏鸣曲全集的版本比较?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们刚好都读过同一个乐评人的文章。那是社交的方式,不是恋爱的方式!」
佟皓然仔细一想,康仲恩的话也不算太错,他曾和前一任女朋友「讨论」贝多芬的皇帝协奏曲,他足足听了她三十分钟言之有物的评论,内容和某期的音乐杂志上的乐评还真是英雄所见尽同,当时还真不知哪来的耐心。虽然他自小学琴,却最讨厌和人讨论音乐,音乐是用听的,而不是一段段支解拿来研究的。
「大情圣,这是品味的问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的节目就是拳击和摔角。」
「也没你自己以为的那么讨厌吧?要不你怎么会没事空手道、柔道、跆拳道学了一堆,一点也不怕伤了你那双弹琴的手。」
「那些都是防身术,并不是因为我崇拜暴力;而且,我这双手也没你说的那么珍贵。」
「还不珍贵?你从小琴就弹得好,我一直都觉得奇怪,为什么你大学不选音乐系,反而去读市侩的企管?」
「好,我也只是好而已,绝对成不了顾尔德第二,况且我也没兴趣去教哭哭啼啼的小朋友认豆芽菜。」
「你的标准也太严苛了吧?我就没见过谁的琴弹得比你更好的!你那几个姊姊们更是你的超级乐迷,那时你不读音乐系,她们还偷偷哭了好久。」
「你们都是我的亲人、朋友,我就算拿只破碗来敲,你们也会说那是天籁。」
「太夸张了吧!我们都相信你一定可以成为一个一流的音乐家的。别的不说,光凭你这长相就可以红到天边去了,再堕落也用不着沦落成商人,整天在毛利率、净利率之间打转。」
「佟家是不用我工作,可是我不想当个闲人,是个男人就要靠自己吃饭。我做得也挺不赖的吧?当初你们都以为我迟早会把公司搞垮呢!」
「没办法,谁叫你就是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喂,我又不是住在古墓里的小龙女,请不要乱用形容词!」
「当小龙女有什么不好?你还要跟她多学学,看怎么才能让你的那只女王蜂听话,你要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
「什么叫作我的女王蜂?」佟皓然有点不高兴的说道。他对于康仲恩老是要把他和叶寒绯扯在一起很是无奈,「你对她那么有兴趣,就自己去直捣马蜂窝好了,反正就算被螫得满头包,你的医疗保险也付得起。」
「你别嘴硬,我的第六感最灵了,她不只是女王蜂,还是只蜘蛛精,我说你这名唐三藏可不知要到哪儿去找个孙悟空来救你喽!」
☆☆☆
叶寒绯很满意自前的生活。打架事件后,她找了间顶楼的房子住了进去,左右没有邻居,由于西晒,夏天很热,冬天很冷。不过不要紧,她有过多人挤在一间小屋子里闷热的经验,冬天她也还买得起电暖器。
公园她照去不误,虽然门口仍没有挂上「男人与狗,不得进入」的牌子。她还在镇上一家武馆缴了学费,因为她发现以她在狱中学来的种种招数,不见得应付得了所有的男人,譬如说那个姓佟的厉害家伙,让她有严重的不安全感。缴了钱,她开始认真的每个礼拜去上两堂课,每堂两个小时,学什么她不太在乎,她唯一的要求是指定一位女老师,然后可以把男人打得当狗爬就好了。她还听说有一种在人的某个穴位一抓就立刻致命的厉害功夫,要能学到这一招就好了,就再也不用满手鲜血什么的,多干净俐落,可惜师父不肯教。
她不喜欢见血,如果出嫁前学过杀鸡还是宰鸭什么的,她肯定会习惯得多,也不会到现在有时还作恶梦。不是梦见那人胸口插着把刀,却一滴血都没流是步履如常的向她走来;就是梦见一屋子的鲜血,慢慢将她淹没……
下午四点钟,她走出武馆,迎面而来的阳光照得她睁不开眼。
突然一声招呼吓了她一跳,定睛一看,她根本不想理会这个危险人物,要离他愈远愈好。不过光天化日之下,也不用太害怕,他这种人在公开场合都是谦谦君子,只有在四周无他人时才会变成禽兽。
「喂,叶寒绯,你不认得我了吗?」
「认得,你是付我薪水的人。」看在这一点份上,她勉强应付两句。
「你来这里做什么?」佟皓然好奇的追问。
「学一些厉害的功夫,好把登徒子打得落花流水。」她不太客气的照实回答,当然也把他包括在内。
「你不会拿来对付公司的同事吧?」这女人还真是唯恐天下不乱。
叶寒绯睨了他一眼,懒得回答。真讨厌,绿灯坏掉了吗?怎么这么久还不亮?
「灯号坏掉了。」佟皓然好心的提醒道。
叶寒绯又恨恨的瞪了他一眼,彷佛认定这是他搞的鬼,随后便大踏步的走向另一个路口。
佟皓然有点意外,说实话,一个女人连杀人都敢了,居然会在乎红绿灯这种小事?实在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叶寒绯倒觉得这逻辑再合理不过了,像这种枝微末节的法条守了也无所谓,她所不能妥协的是大事,比如说在牢里蹲个几年,以求彻底摆脱一种名为丈夫的四不像生物。这种奇特的生物在别人面前通常是楚楚绅士,只有在自己妻子面前才会神奇的变身,并且不像狼人只在月圆之夜化为恶狼,也不似吸血鬼只有在夜里才露出它的獠牙……
佟皓然没有理由跟上去,只远远的见她过了马路又折回一段路,然后拐进公园里头。显然上次的事件并没有让她却步,也或者该却步的是那名混混吧!两分钟后,他又见到三名男子也跟着进了公园,三颗头颅上有七、八种颜色在阳光下闪烁,比彩虹更夺目。他隐约记起那天晚上几乎惨遭毒手的男子也有一头精采的头发……顾不得绿灯亮还是不亮,他看准车流的空档,斜斜穿过马路,奔进公园里,一时还来不及细想,他要救的是三名混混?还是神力女超人?
她今天可不怎么厉害了,虽然右手牢牢握着一把小刀,但以寡敌众,人家可不把她放在眼里。那三人围成圆圈将她困在中间,小刀也只是拖延时间罢了。佟皓然没有马上帮她解围,有点坏心的想让那三人小小的教训她一下,他可从没见过她求饶示弱的样子。
旁观了二十秒钟,他发现这个女人就算要被打死了,也不可能吐出一句求救的话。明明她已经看到自己过来了……
「你们在做什么?」他喊得有点不情愿。谁让她是他公司的员工,总不好眼睁睁的见死不救。
三名外强中干的无赖见来人架势十足,不像是个好惹的人物,便有些畏惧,可一想自己人多势众,也不好就此罢手,先跑的人可是会被另外两个嘲笑到死。于是手持球棒的那个威武的挥了两三下,像挥苍蝇似的想把他赶跑,没料到球棒没几下就落到人家手里,这下子逃命可比被取笑重要得多了,他带头便跑,剩下的人手里又没有家伙,当然更是理直气壮的比赛谁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