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熊熊爱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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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妳在玩火知不知道?」他抓住她,眼底刚刚平息的情欲,被她生涩的吻轻易的挑了回来。

  她又不是孩子,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丽娟姐不是说过他的原则吗?若他碰了她,就表示喜欢她,或者已爱上她了。就算男人是欲望的动物又怎么样?半月的刻骨相思让她明白,她的心早已给了他,即使他不爱她,她也认了。她要用他的原则赌一把!

  有些无措的趴在他身上,脸颊火辣辣的热烫,除了知道用嘴亲吻他的脸,她真不晓得该怎样挑逗一个男人。若知道有这一天,当初念大学时,刘洛怂恿她去看三级片就不该拒绝的。

  那……那就先脱衣服吧!宁雨如是的想。

  「宁雨,再这样下去,妳该知道后果!」李斯趁理智还在时提醒她,有些纳闷适才他戏弄她时,她身体僵直一动也不敢动,怎么突然之间像变了个人。

  「宁雨,妳确定妳要?」他声音嘶哑的问,眼中燃烧着情欲的火焰。

  这让她怎么回答呢?她早就羞赧得失去了说话能力,除了顶着一张红脸吻他外,她连点头的勇气都没有。

  李斯突然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化被动为主动,眸光深幽的凝视着她,「现在说不要--也来不及了!」

  宁雨只来得及闭上眼睛……

  第七章

  宁雨没想到灵与肉的完美契合,会给人一种前有未有的巨大满足戚。就像她此刻的心被幸福装得满满的,她现在是个快乐的小女人。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在她文静的表相下,会是如此的大胆与……放纵。若被母亲知晓她二十多年来的严格家教下,女儿竟在婚前主动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会作何感想呢?

  唉!她也想做矜持的淑女啊!但只要一面对李斯,她所有的自制、理智、矜持就会全然崩溃,只能凭感觉行事。她喜欢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抚摸,他的点点碰触都会令她心悸,莫非自己是……淫荡!哦!天啊!

  更令她震惊的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在乎,只要李斯喜欢就好,她只在意他,

  自上次和好以后,他们之间更加亲密了。

  她感觉出他是爱她的,虽然他没说过,但他眼中的温情及平常对她的细心体贴是骗不了人的。不了解他的人很难想象他粗犷外表下会有一颗细致温柔的心,有时心细得连她都自叹不如。

  她曾笑着调侃他若把一点点的细心用在打理家务事上,也不至于住在猪窝里。因为他不是懒,而是根本不屑一顾。

  李斯则大言不惭的说有她在,他又何必浪费精力。

  也不想想没她的时候,他不也一样没花费半分精力,好好的三房一厅给他住真是糟蹋了,他是那种在下水道也能舒服睡一觉的人。

  他也同往常一样开玩笑,每每弄得她面红耳赤,还戏称她脸红的样子最吸引人。

  这天傍晚,两人手牵着手优闲的走在路上。

  宁雨突然说:「李斯,明天是周末,你陪我去晨跑好不好?」

  这段日子以来他们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李斯的公寓,公共场所去得少了,理由是她不喜欢,人一多,她就觉得太吵!只有清晨空气清新又安静,她喜欢与他漫步在晨光中,而非街灯处处的黄昏。

  谁知李斯却扫兴的说:「我起不来,晚上陪妳不是一样?」

  宁雨抿抿嘴,欲言又止。算了,还是不要强求他了。

  第二天清晨,李斯穿着一身运动装出现在她家门前,宁雨一出门就看到他。

  「你不是起不来吗?」宁雨问。

  「是起不来,所以昨晚没睡一直到现在。」李斯回答。

  「骗人!」宁雨笑了。

  李斯不在意的挑下眉,拉起她的手,「走吧!」

  宁雨家附近就有一座公园,他们沿着公园的斜坡缓步慢跑。差不多时就停了下来,两人手拉手慢行。走到一处凉亭坐下,晨雾未散,宁雨伸展双臂,深深吸了口气:心情愉悦得不得了。

  李斯将她揽进怀中,突然感觉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妳又带刀了。」话落的同时,他已经把她口袋的刀拿了出来。

  「防色狼呀!」宁雨回答。

  「哪有那么多色狼,妳真以为自己貌似天仙哪。」李斯皱着眉,一甩手刀飞掷出去,直接命中十多米远的垃圾桶。

  「哇!真厉害!」宁雨羡慕的说,真不知道他这些功夫都是从哪儿学的,又会耍刀又会打架,不是空手道就是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式,反正她打不倒他,问过他又不说,她的小伎俩全被他看在眼里了。「你教我飞刀好不好?」

  李斯笑着摇头,「免了,我当初只教妳用刀的技巧,妳倒是毫不吝啬的都回敬给了我。」李斯指的是她曾划伤他胳膊的事。「我若再教妳飞刀,搞不好妳哪天又发起疯来,我的命会给妳搞掉。」李斯笑着说。

  「对不起嘛!」宁雨不好意思的垂下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情绪会失控,事后连她自己都纳闷怎会发那么大的脾气。

  「你以前答应过要教我的,怎么?现在把我追到了你就想赖帐?」

  「聪明!被妳猜对了。」李斯坏笑的说。

  「讨厌!」宁雨气得跺脚,就要去打他。

  李斯往西边的林子里躲,宁雨在后面追。直到看到一群人才停下,原来是清晨到公园来溜鸟的人。

  李斯兴致勃勃的走了过去,嘴巴里学着鸟叫,逗弄着。宁雨也不甘示弱,站在旁边想吹几声口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李斯转过头,眼光怪异的看着她,突然道:「妳有小镜子吗?拿给我。」

  宁雨由口袋里掏出镜子,她的头发又直又长,因此她身上有两样东西一定少不了,一是镜子,一是木梳。

  李斯拿到镜子后,照向宁雨,「来,看看妳现在的样子。」

  宁雨疑惑的看向镜中的自己,天!脸蛋好红,比煮熟的大虾子好不到哪里去。她只不过也想象李斯那样用嘴吹出些声音,却搞成这样。讨厌!她不是很健康吗?为何脸蛋总像充血似的红呢?她挫败的想。

  李斯突然俯下头,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宁雨羞涩得脸都不敢抬了,可恶的家伙什么恶劣的话都敢说,也不管场合。

  李斯站在她旁边得逞的笑着。

  宁雨气得抢过镜子照向他,「有什么好笑的,看看你自己的样子。」

  「我怎么了?」

  「你的皱纹啊!就在眼角,哼!老男人了!」她故意把老说得很大声。

  「妳嫌我老?」李斯瞪大眼。

  宁雨看他的眼光,猛地意识到情况不对,也顾不上四周溜鸟的人怪异的眸光,拔腿就跑。想看笑话就尽管看吧!反正她宁雨自从爱上李斯的那一刻起,她就被他改变了,还文静什么呀?她现在根本就是个疯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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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段时间内,最高兴的莫过于父母接受了李斯,让宁雨悬于心口的大石落了地。那日,他去拜访她父母时,她紧张得喘不过气,就怕他玩世不恭的样子给父母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这人是需要慢慢了解才能体会他的好。

  他倒是神情自若,一进门就开始投其所好,跟宁父谈书法经,什么柳体、王派,什么行书、草书,各家渊源说得如数家珍,接着又是一阵挥毫泼墨,直到宁父的嘴角扬起。

  隔天,她问他怎么懂那么多,连是行家的爸爸都十分折服。

  谁知他竟朝她眨眨眼,嘻皮笑脸的说:「为了让未来的岳父大人满意,我可是不眠不休猛啃了几天的书,看我这样为妳,妳要怎么报答我啊?」

  李斯跟宁母心目中忠厚、稳重、儒雅的女婿人选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好在宁母信佛,一切都说成是缘,十年前相遇是前缘,十年后再次相逢是老天安排、不得违背,总算是勉强通过,否则一段得不到家人祝福的爱情,再幸福也枉然。

  李斯有些事情是瞒着她的,她能感觉得出,若说不介意是假的。比如他有钱的父亲,他复杂的生活圈子,他时而繁忙、时而清闲,有些神秘,却从不对她说原因,再有就是一个女人--艾芬!

  有一次她到卧室拿他的脏衣服,无意问在他掉出的皮夹里看到了一张旧照片。照片上是个神采奕奕的女孩,短发,穿着运动装,背靠着大树站立着。

  她直觉的认为,照片上的女人一定是艾芬,她不只一次在杨大哥和丽娟姐的口中听过这个名字。丽娟姐曾说过,艾芬是李斯的女朋友,跟杨大哥是同事也是警察,几年前在一次缉毒任务中不幸殉职。

  看到自己心爱男人的皮夹里装着另一个女人的照片,说不难受是不可能的,那一瞬间的酸涩心情无法用言语形容,无论那个女人是否还活在世上。

  此时,李斯恰好走进来。

  「我……我不是有意看到的。」宁雨听到了自己用微弱、颤动的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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