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迷恋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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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视太阳穴上的手枪,把她高举的手「拔」了下来,「手抬那么高不累吗?」凑近她柔柔嫩嫩、苹果般的小脸,淡淡的香导入他的鼻翼间……这是什么味道?清新、乾净、婴儿般甜蜜的香味,这味道让人舒服极啦!

  他的偎近让她的心脏跳动频率,以等比级数方式加快,扑通、扑通、扑通,每次的跃动,都差点将她的胸腔撞出大洞门,想起那血肉模糊、鲜血淋漓的恐怖画面,她抖得更凶啦!不要、不要啦!她不要死在这个两坪不到的小空间里。

  「先生,你可不可以稍稍站离我远一点,这样……我很有压迫感。」

  怪事!何谓压迫感?应该是那种,把人活生生的埋在泥土下,让他躺在棺材中,不论怎么踢、推、拉、喊,都天地不应的痛苦、窒息、挣扎、煎熬……这些字眼揉合在一起的感觉才是啊!怎么他的气息一冲入鼻间,她反而有—种微醺的飘飘然?

  眼前的超大特写,强制性地逼迫她的审美观启动作业。

  他的眉很浓很黑,粗粗地斜飞入鬓,虽然这种眉看来很威严,但他的脾气肯定不佳。

  他的眼睛炯亮有神,看人都把人给看进骨头里去了,那双眼睛老带著嬉谑笑意,好似心怀不轨,就像现在,他看她的样子就让她毛骨悚然、浑身没有一个毛细孔是正常代谢的。

  他还有个挺直饱满的鼻子,昭显了这个男人将一辈子富足;宽宽的嘴、薄薄的唇,嘴角轻轻一个挑动,就挑开多少女性同胞的心房。

  这样的一张脸很阳刚、很自信、很自负,坚定中带著些微狂妄,他的意志是不轻易被转移的吧!?

  他身上的二头肌、三头肌、几百头肌的肉,包裹在他那一身黑色紧身衣下,看来格外恐怖,若若想起电视上那些武艺超强的大魔头,手一捏就能把石头变成碎屑的画面……

  天!她这一身骨头大概经不起他轻轻一揉。救命哦!电梯先生、电梯老祖宗,求求你爬快一点,别让她出了这个方形盒子,就变得体无完肤……

  「你用哪个品牌的香水?」

  他突然出声,吓出她一身惊悸。幸好,他不是问她用哪个牌子的手枪。

  「香水?我不用香水的,我只擦痱子粉,可是这是去年夏天剩下的,现在还会有味道吗?」看来「娇生」的痱子粉虽然贵了一些,品质还是不错,她暗自打量,下一回有印花价时,要赶快去抢个几瓶回家。

  难怪她有那种婴儿般的纯净甜蜜,再次偎近她,就不知道她那两片翘得老高的红唇,尝起来是不是也有如水蜜桃般的香甜?渐渐地,他兴起吻她的念头

  吻?不会吧!他是热昏头,或是中邪了?他竟想「不耻下吻」一个矮冬瓜、还是个营养不良的淘汰货?难不成他把自己的审美观和一世英名,全当成汞污泥埋入中央山脉啦!理智及时阻上他的动作,贺耕尉拉直身体,把形象重新挂回,虽然她那张红唇,该死的诱人!

  电梯适时打开,若若把枪重新摆回贺耕尉的太阳穴,想演绑匪至少要逼真敬业一些,否则,难保陈进兴不会从骨灰坛里跳出来,把她臭骂一顿。

  在撞开季墉办公室大门的同时,若若总算安下心,上了岸、扔了破船,她又是一尾活龙。

  挑挑眉、甩甩被大巨人惹出的一身鸡皮疙瘩,挺胸翘臀,她很潇洒地拍拍贺耕尉的肩膀,说:「谢谢你的配合。」然後带著一脸的兴师问罪,大步迈向贺季墉。

  耕尉坐在角落,默默地把事情始末听个一清二楚。

  原来是季墉的新婚妻子——巧巧离家出走了,出走後她直接去投靠眼前这个矮冬瓜。现在,她正在为巧巧出头,挖苦这个不称职的老公。

  看著她咄咄逼人地,把季墉贬成一文不值的智障、白痴。他懂了「张牙舞爪」的正确定义,懂了「矮子矮、一肚子拐」的其来有自。

  奇怪的是,那盏从不当省油灯的贺季墉,居然就乖乖的站在那里任她叫骂,由著她顺竿子爬到天上,在他头顶上浇水。

  难不成是他多年没挨骂而心痒难忍?他摇头,更加肯定这辈子绝不结婚,因为他已经亲眼目睹,婚姻是如何把这个小堂弟,摧残得不像男人,他的男子气概呢?自尊呢?全让那个叫「婚姻」的怪兽给吞噬掉了。

  正在思考,终於,忍无可忍的季墉拎起那只聒噪母鸡……看来,他再不出手相救,她就要变成鸡块躺进麦当劳的保温箱中了。

  他架开濒临疯狂的堂弟,出面调解:「你快带季墉回去找巧巧,他已经急坏了。」

  「不是我不带他去,而是巧巧不在我家,她趁我去帮她买早餐的时候,偷了我包包里的一千七佰三十六块走掉了,她交代我去跟水水要,可是我等不及水水回国,他得代巧巧还钱,还要再加上五分利,要不然我会活不过这个月!」她急急地把话说齐全,并在「五分利」上提高音量。

  「该死!她会躲到哪里去?」季墉青筋暴突,举拳捶向门板。

  「安啦!先别急、也别气,我估计她不出一星期,钱花完了,就会乖乖回家,因为一仟多元没法让她躲到天涯海角。而且她也没水水那么精明,一躲就躲个一年半载;七天後她不回来,你再雇人去找,也还来得及。反正你们贺家男人,都很擅长找女人。」

  她一屁股坐上季墉的办公桌,蹬著两只脚叩叩作响,满口的「打腊凉」。

  看著她一张一合的小嘴,耕尉想尝鲜的欲望,又隐隐窜升上来,虽然理智不断提醒他,她再新鲜也不过是颗冬瓜,冬瓜是怎么也比不上鲍鱼的……

  但,何谓冲动?就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无聊欲念,它是完全不接受理智控制、无从解释的莫名固执。

  强自镇定荡漾心神,他告诉自己,等离开这里,马上回去饭店找他那客鲍鱼大餐解解馋,就不会这么容易冲动了。

  回头,见她大摇大摆地坐在季墉办公桌上,唉!这女人懂不懂办公室是男人的王国,怎么可以在地盘上乱撒野?

  眼见季墉心神俱疲的模样,今天不是拜访人的最佳时机,他还是离开吧!临走前,再好心地帮季墉把这个不懂事的女人带走,就当是日行一善。

  他优雅地走向若若,「绑匪小姐,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离开,让季墉静一静?」

  「我不当绑匪已经很久了,嗯……让我算—算……」

  她翻翻腕间那只夜市一九九买的KITTY仿造表,尔後抬头说:「已经整整过了四十七分钟,这两千八百多秒的时间,已经足够我漂白为一个清纯、没不良纪录的女大学生。」

  出了电梯,少了他窒人的压迫感,她的狗胆又似泡过自来水般,瞬间膨胀起来。

  「我承认我用辞不当,那请问清纯的女大学生,我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先离开?」

  「不可以!」她笃定的回答。

  这个笨蛋不怕被季墉的火山熔岩煮焦吗?他这是在救人耶!百年难得现身的好心肠,就这样随随便便被她糟蹋了。

  「告诉我理由。」他的耐心已经走到油箱红线了。

  「我在等他把巧巧『ㄎ一ㄤ』走的钱还我。」人两脚、钱四脚,要不催得紧一点,钱飞了她找谁要去?

  「钱?」这年头全是这种要钱不要命的白痴吗?原来台湾的功利思想早已腐蚀人心。「我替他还。」不由分说地,他的大掌握住她细瘦的手臂,一把将她从办公桌上搬下来,连哄带骗的把她扯出季墉办公室。

  「大男人说话要算话!」她喋喋不休说个不停。

  「我不会坑你这点小钱。」他马不停蹄地把她拉出安全距离。

  「要想清楚,是一千七百三十六元再加上五分利耶!」她的良心没比地下钱庄的老板多几分。

  若若扯著他的袖子拚命摇,想拉回他的意识,却没想过,光她正在摇晃的那只袖子,就超过她要的五分利,要是把它摇落,她下半个月连泡面都别想吃了。

  「我给你十分利!」说著,他从口袋掏小钱包,看她这样子,没拿出钱来,是塞不住她的大嘴巴了。

  「大丈夫一言九鼎哦!」她的眼瞳中进射出「贪婪光线」。

  「你这种慷慨的男人最棒了,待会儿我请你吃饭,我们可以叫两碗阳春面各加一个鲁蛋,再切十元豆干和海带两块!」

  耕尉盯著她,停止了掏钱的动作,久久不发一言。

  「太……寒酸了?」好吧!心一狠,脱口说了一个让她椎心泣血的重大决定。「再切二十块猪肠子、一块五花肉和两碗馄饨汤。」她的「心疼」继「贪婪」之後浮上眼眶。

  他缓缓地摇摇头,铁了心,决意要吃这个抠门女人一大顿。把三仟块递到她面前,摇摇三张白花花的钞票说:「我要吃牛排!」没想到,跟在他这五个字後面的是一大串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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