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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铃——”刺耳的电话声像催命符般地响起。

  置身梦乡的商小晚翻了个身,试图以棉被盖住那吵人的铃声。饶了她吧!商小晚是只夜猫子,昼伏夜出过着夜生活的女人。

  不但拥有百万存款,还只身住在东区黄金地段的小套房里,以她二十二岁才刚毕业的年龄来说,她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富婆。

  如果你以为她是那种靠肉种赚钱的“捞女”就大错特错了,她可是人格清高的“作家”,靠爬格子辛苦挣钱,而她最常用的笔名正是“商小晚”倒过来念的——“宛小桑”。

  “铃——”又是一连串刺耳的铃声,看来偏偏就是有人不肯放过她,商小晚好恨——

  她终于伸出手接了电话,该死的电话扰人清梦,她知道这通“早安电话”一定是出版社标准的“催稿机”打来的,也就是商小晚的责任编辑沈如云。

  “早安,大作家。”沈如云口吻不愠不火。

  “我要真是大作家,铁定把你炒鱿鱼。”商小晚的口气带着浓浓的睡意与不耐烦,两人合作已久,关系十分熟稔。“知道就好。还不快快起床开工,现在新人辈出,你不加把劲,随时会被后浪给淹没掉。”沈如云半带胁迫道。

  “大不了我再换一个笔名嘛!”商小晚把墨绿色无线话筒塞到枕头上,她想起“宛小桑”被人说得八卦不堪,换一个笔名也未尝不可。

  商小晚是个完美主义者,天蝎座的她是个不但相信爱情,更渴望承诺的女人,一头长发是她的正字标记,多年来舍不得剪,加上她特别钟爱绿色的清新,因此举凡她周遭的日用品,几乎清一色“绿意盎然”,她的双眸虽不是特大,却是灵气逼人,很多人说她有苏慧伦的味道。

  “你已经出了二、三十本书,笔名也换了三次。结果还不是不上不下。”沈如云在电话那头泼她冷水。

  “如云,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商小晚坐起身来,对方可是刺入她的心头痛处了,这也正是她目前写作的瓶颈。“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们是伙伴,我有义务点醒你。”沈如云向来公私分明。

  “我写得手都长茧了,我已经尽力了。”商小晚现在是专职写作,中文系毕业的她,不是什么“大作家”,但是她自觉自己的风格清新、故事新颖,也算是中上的佳作。

  沈如云常说她的过人之处在于她下笔快、点子多。那缺点呢。

  “因为我根本没谈过恋爱,你的小说都太着重情节的发展,而且男女主角相爱的理由都太薄弱,一见钟情过于泛滥,你写不出那种刻骨铭心的意境。”沈如云毫不留情地分析着,严重地打击到商小晚的自信心。

  “我一向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嘛!”商小晚只得无力地辩解。

  “现代的爱情不只是一见钟情,还要二见钟情、三见钟情……这样故事才有可看性嘛!唉,我看你不但需要去认真谈一场恋爱,也要多出去走动,不能老是闭门造车。”

  “沈、如、云,我恨你——”商小晚霍地站起身来,一字一字地说道。

  “恨吧!再过两分钟就十二点了,我的午休时间到了,我们可以恢复邦交了。”沈如云丝毫不以为意。

  十二点了。没错,商小晚一向是早餐和午餐一起吃的。也不知道是哪位作家说的——“创作者是属于夜行动物,如同一只在黑夜里瞳孔不断放大的九命怪猫,灵感源源而出。”

  商小晚抢在十二点之前挂掉电话,以回沈如云一枪。

  接着她便望着天花板足足发呆了三分钟之久,没错!她的的确确还没有正式谈过一场恋爱,扣掉那些不入她法眼的追求者,还有单恋、暗恋之外,她还真的缺少一个“男朋友”。商小晚的问题出在她太挑剔了。

  眼高于顶的她,相信“感觉”胜过一切。

  商小晚未曾对一个有过感觉,即便她看过数百本爱情小说,自己也执笔其中,但她的爱情故事全是虚构杜撰的。其实,商小晚每写一本小说,就像和画里的“男主角”谈了一场恋爱似的,一场场惊心动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全是她心里的投射。

  林林总总的男主角,有的霸气、有的斯文、有的幽默、有的才华洋溢……个个有款有型各擅胜场,惟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对女主角都很“痴情认真”,尽管以前情场浪荡,男主角最后也最爱的人绝对是女主角,也就是商小晚的化身。所以,说她没谈过恋爱的人,错了,她谈了二、三十次了。只是每写完一本小说,“感觉”就消失了。她笔下的男主角出现过黑社会大哥、医生、摄影师、新闻主播、电影明星、豪门子弟……但,她真正接触过的行业不多,全是她一手编织出来的梦幻世界。

  商小晚的下一本新书,她想设定男主角是一个“画家”。

  被沈如云这么一激,她还真想去找个画家来做专访。写得栩栩如生的,让读者心服口服。

  现在台湾的画家都是什么样的呢?商小晚才惊觉一向懒散的她,竟有好几年没去过美术馆、画廊了,看来这下她得开始做功课,好好恶补一番。

  离忠孝东路四段最近的图书馆,是位于国父纪念馆内的——“孙逸仙图书馆”。商小晚本来想到国父纪念馆看看有什么“画展”之类的,但碰巧这段时间并未展出。

  她索性步向图书馆,看看是否有人在阅读她的小说。

  一进了“孙逸仙图馆”的阅览室,只觉得眼前一片“花白”她还真以为她走到了“养老院”,因为举目望去,全是白发苍苍,或是半白的欧吉桑在看报纸,除了她之外,竟然连一个女人也没有。

  而且她是如此的甜美“幼齿”,她都可以喊他们一声爷爷了。

  商小晚想了想释然一笑,这种“上班时间”,一般人是不会出来走动的,除了退休老人,和她这种“自由业者”才会来这儿溜达,她悠闲轻松地走至报架。

  一袭绿色荷花叶边的连身洋装,一头乌黑如云的秀发,走到哪儿都是男人目光的焦点,可是她今天却栽了个大跟斗。一群老眼昏花的爷爷们,竟然无视于“美女”的存在,他们的目光只集中在她身旁的报架,只要有任何风吹草动或有人拿报纸放回架上,立刻有数十双“老掌”伸手去抢——

  别看他们年纪一大把了,哇噻!抢报纸抢成这样,个个身手矫健而且目光如鹫,在谨奉“敬老尊贤”的信念之下,商小晚杵了十几分钟连一份报纸也没看到。而且还有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先生弯着背可怜兮兮地盯着别人手上的报纸。

  商小晚看了于心不忍,于是乎她见到有人拿报纸回去放,立刻也伸出玉手加入抢夺行列,不料有人动作比她快,毫不客气地瞬间便在她眼前把报纸夺去,快到她只看到那人的背影而已。而且那人还撞到她的手指头,天啊!真是没有“老绅士”风度,她差点破口大骂。这种“抢报老顽童”大概是全阅览室里白头发最少的老先生,背脊也挺得很直,只是黑白相杂的头发,在清一色的“银发族”中显得有些突兀,何况他身手矫健……商小晚不禁盯着那一族白发看,内心暗笑,道:大概又是一个染发失败的LKK(即老人)。

  商小晚悻悻然地走向座位后方的图书柜,心中巴望着也许可以见到自己的“巨著”名列其中,不过她找遍了几层书柜,连一本也没有,难怪嘛!这里放的都是些四书五经类的书。

  商小晚本来准备要离去了,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异常”,那就是有人为了怕抢不到报纸看,于是就多拿了一份备看,更夸张的是竟然有人“为老不尊”霸占了三份,这简直是太恬不知耻了,而这位“老兄”正是撞到她手指的罪魅祸首。

  商小晚的中指仍微微作痛着,她深吸了一口气,恶狠狠盯着他,这才发现这位“老先生”不但手上压了三份报纸,还一个人大咧咧地霸占了四个人的桌面,若不是必须维持淑女的风范,她是很想卷起袖子和他对决一番,反正他们同属“老弱妇孺”级的,谁也不吃亏。

  她走到那位“老者”的桌前。“这位老先生,您可不可以一次只拿一份报纸,其余的让大家有福同享?”商小晚很客气地道。

  不料对方好像有重听似的并不答腔,只是推了推眼镜(八成是老花眼镜),然后酷酷地理也不理商小晚。

  七老八十了还装“酷”,她开始不耐烦了。“老先生——”商小晚耐着性子又喊了他一声。

  其实她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商小晚是满爱看热闹不错。若不是方才被对方用报夹棒打到中指,她也不会想“纠正”他的,毕竟年纪小的人是不该同年纪老的人说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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