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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疑

  宇璐

  这一本是写《红了樱桃》里那个紫衣帅哥——明若溪的故事。璐璐没有给这个系列取名字,因为当初不知道写得出几本,也不知道能否成就一个系列。关于煜国的人,煜国的事,也许到此为止,也许还有下文。璐璐是个比较散漫的人,若事先做了周密计划,也许会失去写作的兴趣。

  这个故事,名字有点「香艳」,呃,内容也比我以前的小说……「火辣」。因为在这里,璐璐只想写一种比较原始的情感,男女主角会在一起,是因为天生气质的相互吸引,而非心灵融洽之后的理智结合。

  爱情当然有千万种面貌,记得以前璐璐的一个老师曾说,她认为爱情就是「从外形美窥见到内心美,从而产生一种永恒的美」。这本小说写的就是这样的爱情

  ——男女主角一见锺情,激起狂野原始的爱欲,然后才逐渐了解对方的想法,最后谁也离不开谁。从这最初和最后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永恒之美」,他们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我相信。

  为了让这种「吸引」变得更具体,璐璐在小说里提到女主角身上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淡香,是它,一开始攥住了男主角。这种香味别人闻不到,只有男主角能独自享受。它到底是什么?呃……用科学的说法,它其实就是人们身上的普通体味啦。每个人的体味是不一样的,但任何一种体味都会有人特别喜欢,那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你身上的味道而进一步喜欢上你,像动物们就是如此。

  原谅我把人比喻成动物,但有时候,人跟动物的区别确实不大。

  璐璐还让男主角穿一件雪青色的袍,女主角穿绛紫色的衫。雪青色,有朋友告诉我,它其实就是淡紫色。呃……这跟璐璐原先的认识有距离,我一直以为雪青色是一种明亮的淡绿色。总之,为了用词漂亮一些,就写「雪青」吧,它更适合用在男子身上。而男女主角用同一色系来衬染,也是把他们之间的「吸引」具象化的另一种手段。

  煜国是一个虚构的国家。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一个虚幻背景?璐璐在从前的序文中提过,因为不想被别人笑话不懂历史,而另一个原因,缘于璐璐大学时代读的一本书——《我的帝王生涯》。作者是大陆人,苏童。他的作品对于台湾读者来说,比较熟悉的大概是那本《大红灯笼高高挂》(原名《妻妾成群》)。

  《我的帝王生涯》里,苏童也用了一个虚幻背景,他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帝王凄凉离奇的遭遇,那华美的文辞、阴郁的笔调,很让当时的我著迷。于是很想模仿他,写一本这种风格的书。

  我记得当时在厚厚的稿纸上写了几十页,讲述一个女子为了报复不爱她的丈夫,用簪子划破自己的脸的故事。「煜国」这个名字就是从那里来的。年纪小的时候,就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写出这种灰色的故事,可以原谅。

  但事隔多年之后,想起当初的自己,觉得好笑。现在璐璐经历了一些事,反而不会故作悲伤了,喜欢的作品也变成了带著痞痞的调子,明亮甜美但不媚俗的,即使有泪,也应该是含笑的泪。

  现在璐璐青睐女人创造的艺术。听歌,专买女歌手的声音,飘忽在夜里,格外悦耳;看电影,一打听没有美女,立即退场;读小说,只把女作家的文字摆在床头,临睡前翻翻,产生共鸣。

  品味并不独特的我,常看的女作家也就是知名的那几个。其中最爱,当属张爱玲。

  初识她的大作是《金锁记》,记得其中有一个句子似乎是说,「风钻进男人的袖子,如扑翅的鸽」我从此记下了。那时阅读不广,把此句当作比喻中的经典,常常变相抄袭。有次写了一篇古代小说,其中形容一袭飘飘的白袍,便用了它。同学一眼识破,哈哈大笑。

  听说张女士幼年学弹琴,学绘画,所以她的文字里有声音和色彩的感觉。这话不假,光是那一片色彩,就可以写几本论文。

  比如她描写买来的日本布料,绿油油的棕榈,阴戚戚的紫花;比如一个女孩坐公车回家,窗上凝著的雨,映衬霓虹,仿佛彩色的星;就算是乘电梯,那上上下下的影,也分深的棕、红的棕……

  她的视觉无比敏锐,一般人与之相比,沦为色盲。

  我从小只看小说,读不进散文,直到有一次在课堂上,偶遇《公寓生活趣记》,惊为天人。至今仍喜欢那高楼上的风声雨味,那远远眺望到的一点摇曳淡灯,那碧蓝的潇潇的夜。

  学习张爱玲,可以让自己的文字在笔下徐徐绽放,如水中花朵。

  写古代小说用上张氏的比喻,张氏的色彩会变得繁华绮艳。手头上这本书,当然不敢奢望它如何有内涵、如何精彩绝伦,但璐璐希望,至少它的文字是漂亮的,看它的时候,至少让你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这对璐璐来说,已经够了。

  楔子

  他是万人景仰的南阁王,煜皇最宠爱的兄弟。

  满朝文武无不羡慕他,据说只有他的话语能左右皇帝的意愿,全国女子无不爱慕他,他俊美的容貌甚至能让仙子倾心。

  他应该是一个快乐的人,但明若溪发现自己异常贪心,因为他寻遍全身上下,没有找到快乐的影子,却只看见寂寞。

  那些羡慕他的男人倾心于他的权势,当面阿谀奉承,背地里却骂他是走狗:那些爱慕他的女子,倾心于他的容貌,当面百般讨好,背地里却骂他花心。

  他有三个哥哥,却早已反目成仇,一个自立为王,一个远走他乡,一个当了皇帝。母亲很久以前就死于皇宫深苑,音容笑貌于他的脑海中,没留下一点印象。

  他独来独往,心里不快乐,表面上却要自得其乐。

  他爱穿雪青色的袍,飒爽的英姿在皇宫的长廊上静静游走,有时候会忽然停下来,看栖息在衣袖间的一片阳光。

  阳光无声无息,像他的影子,同样孤独。

  煜国人惯称的雪青色,就是中原人口中的「淡紫」。

  他居住的地方,叫做煜国。

  第一章

  寂静的御花园里,一张龙榻置于牡丹花丛前,一排编钟摇荡在风里,里三层外三层的侍卫屹于百步之外。

  煜皇胧月夜倦眼微闭,半躺在龙杨上,衣著一派休闲,传承自中原的编钟被乐师轻轻敲打,柔和悦耳。

  「轩夷国贺——」

  远处,司仪官正手持礼单,念著一串名称。

  今日是诸国进贡的日子,因为胧月夜的四十华诞即将到来。

  胧月夜像所有国资丰厚的帝王,对这些小小贺礼不屑一顾,甚至连听也不愿一听。

  煜国一向强富,邻近小国无不惧怕,每年进贡无数,妄想以此避免战争。但他们错了,强大的煜国在乎的并不是微薄的进贡,而是天下的领土。尤其当胧月夜接承皇位后,这样的野心变得愈加明显。

  编钟的乐声在他耳里似乎更有价值,闭目养神最适合他此刻的需要。

  「轩夷国使臣觐见——」

  离著百步之遥,见了等于没见。

  但那位轩夷国的使臣并不这样想,他手心含汗,满腹激动,却又不动声色。

  这是他跟胧月夜之间所能达到的最近距离,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了。

  御花园里忽然扬起一阵风,有人看见一道黑影跃起,而后箭一般冲向煜皇,那是意图行刺煜皇的轩夷国使臣。

  他扬手一抽,瀑发顿时散乱,发中,有一把短剑。

  剑锋像一朵凛冽的花,绽放在空中。

  本来一切顺利,剑光能直达胧月夜的心窝,但龙榻的边旁有人凌空一挡,凛冽的剑花瞬间凋谢,行刺的人捂住咽喉滚落地面,他艰难地睁开眼,看到一袭雪青的袍。

  「把剑藏在头发里,你是第一百四十个,下次记得换点新鲜的花样。」袍的主人微微一笑,手中正捏著那把行刺的短剑。

  剑不知什么时候被折成两截,希世利器沦为破铜烂铁,模样滑稽。

  「可惜呀,」袍的主人又说,「人和剑,都可惜。」

  使臣努力记住那张脸,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记忆了。

  「你是……」绝美的俊颜不可能属于别人,「南阁王明若溪?」

  「猜的没错。」明若溪点头。

  「他们告诉我,胧月夜不足为惧,只需当心你……我后悔没听他们的……」一口气没提起,人头终于垂下。

  「把尸体抬下去,」明若溪瞥一眼四周吓傻了眼的侍卫,「送还轩夷国,就说是我们的回礼。」

  他表面上镇定吩咐,心里却暗暗苦笑。

  「胧月夜不足为惧,只需当心你。」——刚刚,这刺客的最后一句话,假寐的皇兄一定听见了。胧月夜向来善妒又多心,有了这句挑拨,将来说不定会怎样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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