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简钰与我 戚小凡
认识许许多多写作的女孩,她们都带着几许不染尘世的飘忽,然而,简钰她却是个特例。人与人之间的姻缘际会是种非常奇妙的东西,没有道理可寻也没有所谓的“同理可证”,和她认识这半年的时间来,我们除了对写作有份超平常人的热爱与执着之外,对于生活我们也在一次又一次的交流中,得到一份相知与契合。
简钰是个标准的天秤座女孩,话里字字珠玑,都带着一份她特有的理性,对于生活她也如是要求,所预定的行事规划,似乎都能在她的掌控下理智地进行。
而我是个很容易多愁善感的人,朋友们都笑我是个“不像狮子座的狮子座”,现实生活中紧抿着嘴不说话,梦里却时常大声激昂,自从我和简钰之间来了个“命运的聚会”之后,激发了我的潜在本质,在她面前我竟也能慷慨激动、侃侃而谈!
就把这种冥冥中的定理定义称为“磁场”与“频率”的契合吧!
而这是人与人第一次相会,或往后相处之时,所能产生的最美妙的化学作用。我一直觉得真正的好朋友是要懂得“相忘江湖”,不会三不五时前来叨扰,或天天打电话问你好不好,不会在你赶稿赶得天昏地暗之时,还口口声声埋怨责备你是个“人情淡薄的工作狂”。
然而,简钰一直很贴心地明了这一点,她总是在适当的时候递上她的关心与问候,属于赶稿的“巅峰时刻”我们互相加油打气,给对方最好的建议与鼓励。
我喜欢像她一个这样的朋友。
在简钰的书中,读者们能够发现简钰她所特有的理性、逗趣和慧黠,这也是我所认识的简钰个性中所专属的特质。
准备好细细品尝她的第三本书了吗?
准备好接招她的慧黠灵动了吗?
别忘了,把你们的感动留在心田,把感想写信告诉她!
最后,我要说的是——恭喜简钰出版第二本书,也谢谢简钰给我这个机会,送了一片小小的笔耕园地给我。
第一章
台中是台湾中部的第一都会,繁华程度不亚于台北,尤其当九月最后的折扣高潮来临时,街头巷尾都挤满了购物人潮。
包季鸣刚从台北祖屋回到台中,准备开始大学生活的第三年。
也许是秋老虎余威犹存吧,今晚他突然觉得待在家里很闷,于是开着车直奔市区,在商店街附近将车子停定,没有目的地加入闲逛的行列。
今天以前,他从未“脚踏实地”亲临这片土地。虽然在台中就学两年有余,但是包季鸣身为立万财团的少爷,生活中总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要什么就有什么,啥都不缺让他对购物与逛街兴趣缺缺,因此来台中两年多,他从未想过要往又挤又吵的闹区跑。托天热的福,今晚是个例外中的例外——他手插在口袋中,闲适地在人群中晃着。说起“立万财团”在台湾的地位,当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在各行各业广布触角,大胆行事的风格为它在商场掠得一席之地。最让人津津乐道的是创办人包立万先生出身并不优,但是经营起来的财团却比那些皇亲国戚的祖传家业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因此,说他实现了“万丈高楼平地起,英雄不怕出身低”的名言,绝对恰如其分。这段用血汗打下江山的故事,曾经是包季鸣童年时的床头故事、少年期的励志寓言;而今天,他已经长成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怀着满腔遗传的创业者热血,他立志要追随爷爷当年的步伐,一切从零干起。
他这一番雄心壮志……呃……在他的外表上,很难看出端倪。
出生在优渥的家庭,受过英才教育,使包季鸣一站出来就不同凡响。当然,这一部分得归因于他有张贵气的俊容与颀长的身量,使他看起来就是贵公子的标准版本。见过他的人,必定很难把他从记忆中剔除。他的外表优雅俊逸;眉毛细长,色深如墨;他的鼻子高挺,像雕像一样完美;他的招牌表情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每当季鸣微微咧嘴,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面容就洋溢着孩子气,把他那双深邃而犀利的眸光给掩饰住,使他看起来几乎是彻底的无害。
几乎——这两个字代表无限种可能。
在其他堂兄弟姊妹乖乖接受家人的安排,自小远赴海外求学时,季鸣已经学会微笑,但坚持不从的艺术;当同辈渐渐了解“立万财团”继承权的重要性,开始你争我夺的时候,他却置身事外,不当一回事,一步步实践了他“坚持”不要祖产,靠双拳打天下的理想。他的“坚持”,永远在笑容下进行;他的雄心壮志,常常在嬉皮笑脸中被其他人忽略。能看穿他的,向来只有包家大老——包立万,他看重季鸣更甚于其他孙儿,这小子潜藏在笑容下一意志比金刚石更硬,吊儿郎当的外壳不啻是最佳保护色。
第一次来到人挤人、挤死人的地方,包季鸣跟着人群往前走,商店门口强劲的冷气流与未消的暑气忽冷忽热夹攻着他,令他有些恍惚,直到一声女高音霍然响起。“小偷!”就像连锁反应似的,嘈杂的气氛静止不到一秒,惊呼声立即不绝于耳。
“唉,听说有小偷那……”
“在哪里,在哪里?”
“应该跑掉了吧……”
“哎哟喂呀!”一声低呼倏地响起。“好痛!”
他的心声,怎么会被一个女人的声音咬牙切齿地叫出来?
包季鸣摸摸被撞麻的下巴,定睛一看,面前有个黑鸦鸦的小人影儿正失速地撞向地表。他闪电似的伸出手,环着她的腰部,刚好在她差点折断腰之前捞起她。
“你还好吧?”他展露优雅的绅士风度。
“不好!”还站不住脚,软软的身躯背靠在他胸膛,她马上大叫。“快放开我!”“容我说一句,这实在不是个好主意。”包季鸣低下头,调侃的笑容在他脸上扩展。“你不怕我手一松,你人就往后倒下去吗?”
“我想我不用怕。”她闪着灵眸,看大踏步走来的老板娘和那只早就往前伸出的大掌,意有所指道。
“还敢逃?”圆胖的老板娘揪住她的衣领吼道。“把你袋子里的东西通通倒出来。”分贝极高的女高音震得季鸣晕了一下,他回过神,发现……原来那个被喊打喊抓的小偷,就是她!
包季鸣盯着在他面前拉拉扯扯的两个女人,如果要他说句良心话,他绝不会用“逃”这个字来形容她的动作。一个有心“落跑”的小贼再笨也知道要使尽吃奶的力气往外跑,怎么会像她一样,蹩脚地往后倒退,直到掉进别人怀里?
他放开她已站稳的身子,看着两方摆出开骂的阵式,直觉眼前的事应该颇有意思。“我注意你很久了,你不买东西也就算了,居然还敢顺手牵羊?”老板娘尖着嗓子喊,周遭立刻围上一群看热闹的群众。
“我也注意你很久了,你对客人不礼貌也就算了,居然还敢诬蔑我顺手牵羊?”她对答如流。
“你还敢打马虎眼?”老板娘眼一瞪。
“你不是也在转移视线?”她不疾不徐地反驳回去。
若不是怜惜她势单力薄,包季鸣一定会笑出来,她的口吻分明是在挑衅,老板娘气得蹦蹦跳只是平添这场闹剧的笑料,他逛街逛得很无聊的情绪立刻被看戏的好奇心给打消了。包季鸣摸摸下巴,深陷的酒窝旋出坏坏的笑容。决定了,他要留下来观察后续发展,顺便瞧瞧有什么可以让他参一脚。
“你!”老板娘加重手劲。
“对,我怎么样?”她愈见吃力地还嘴。“我天真可爱又活泼,你小心点,当心掐断我的脖子。”
那涨红的粉脸与短促的喘息让包季鸣漾起不忍的情绪。“老板娘,你先放开她,有话慢慢说,要是闹出人命可就不好了。”
人命?有那么严重吗?
对上一双坚定的眼眸,老板娘不情不愿地松开手,靠在那女孩颈侧的两只手顺势将她往包季鸣的怀里一推,吆喝来两个伙计,当下就大剌剌地将纸袋中的物品倒出。不得了!包季鸣咋舌。这女孩买的东西可真多,而且又……“耸”。那些花色款式跟路边随便一个女孩的行头没啥两样,就“流行”两个字便可概括。他不自觉地环拥着个儿小小的她,由上而下审视她的妆扮。
不好!他攒起眉峰,若她不是以这意外之姿撞上他跟前,他敢打包票,这辈子他永远不会注意到这个埋没在人群中的女孩。
她的双眼晶莹灿亮,却被当红的紫色眼影给破坏了;她的脸型弧线优美,喷上发胶硬做造型的长发却糟蹋了难得的自然美;脚下一短靴是塑胶皮制,看起来又硬又重;连身洋装质料更差,一眼就可看出衣料上起了多少小毛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