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那只『猴子』比起来,对妳面言,我应该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才对吧?」大掌覆上她的肩,他不着痕迹地施加压力,并对自己逼迫她的举止感到兴味。
他一向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男人,但说不出所以然的,对她,他就是很自然彰显出自己霸道的一面!该说这女人是上帝派来试验他自制力的魔考吗?倘若真是如此,他不得不承认,上帝祂成功了!
「你不觉得自己很卑鄙吗?这样逼迫一个没有反击能力的女人。」她是可以不受威胁的让他去向孙大妈揭发一切事实,但这比一开始就直接拒绝孙候志还要丢脸千百倍!
更麻烦的是,孙大妈是批花市场里有名的「放送头」,哪个商家得罪了她,或在一堆批来的花里夹杂少数烂掉的花,都可以在半个小时之内传遍整个花市。
除非她不想再开花店,或从此不再涉足批花市场,否则她只有臣服于吕宗翰「淫威」之下一路可行。
「不,妳能反击,只是妳得想清楚,这个下场跟和我交往相较之下,哪个比较不吃亏?」他露出狐狸般的笑脸,纯然奸商的嘴脸,并奸险地释出诱因。「忘了提醒妳,我这个人不会让女朋友受到任何委屈,不论任何事情。」
「为什么是我?」韩乐乐闭了闭眼,不得不承认自己这次偷鸡不着蚀把米,她太早相信这只披着羊皮的狼!
吕宗翰耸耸肩,他也厘不清头绪,只知道自己暂时不想放开她。「受人点滴必当泉涌以报,就当是看在那两块菜头粿的分上吧!」
真是……令人抓狂的理由!
韩乐乐发誓,以后她绝对不再付了钱还受气!「该死的菜头粿!」她恼火的低咒。
「妳说的是妳的合伙人吗?需要我善意地转告她吗?」他挑起眉,似笑非笑地挑衅道。
「够了!你这个伪君子!」韩乐乐气坏了,口不择言地骂道。
「至少我还算是个诚实的伪君子。」他不以为意,随她发泄心头的不满。「骂够了吗?等走出这间餐馆,我们是否就算达成协议了?」意即走出这餐馆,双方便晋升为男女朋友的阶段。
「我才懒得理你!」她气坏了,揪起包包准备跷头。
「啊,孙大妈,妳怎么又折回来了……」
韩乐乐浑身一颤,连忙攀住吕宗翰的手臂。「亲爱的,我们不是要去看电影吗?」
「噗!」卧宗翰忍不住喷笑出声,为她敏捷的反应;紧接着醇厚的朗笑逸出喉管。天晓得他有多久没这么开怀了,这女人真是个活宝!
韩乐乐头皮一麻,双眼不放心地在餐馆里搜寻过一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再度被这恶劣的男人戏耍过一遍。「该死的!你一定要这样整我吗?」
「亲爱的乐乐,这就是生活情趣啊!」他止不住笑意,双肩抖动个不停。
「该死的你!你一个人留在这里笑死算了,我要回去了!」体内的火气凝聚成一颗原子弹,她担心自己再继续待在他身边,恐怕会炸死整个餐馆里一干无辜的食客,在不想伤人和丢脸的考量下,她大步走出餐馆大门。
「乐乐,妳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生气吧?」吕宗翰很快追了过来。在餐馆外的停车场边攫住她的手臂。
「怎么会?」她扯开甜美的笑,在月色的衬托下显得清灵动人。「我像这么小气的女人吗?」
吕宗翰心口一窒,仿佛到此刻才发现她的美丽。「当然……不像。」他凝着她的红唇,傻愣愣地应道。
「谢谢你相信我,我当然不是个小气的女人,只不过……」她的眼闪了下,旋即以迅雷下及掩耳的速度,用脚下那三吋高的鞋跟狠力往他脚上一踩——
「我绝对是个小肠小肚、会记仇的女人!」
第四章
在「某人」密集性地出现在乐乐和桃桂开设的「乐桃桃花坊」,不是邀乐乐吃饭就是看电影之后,没心眼的蔡桃桂终于发现,原来好友与那位某人之间已产生不同以往的「化学变化」。
「啊,有男朋友真好呢!」蔡桃桂着实难以想象,独立自主的乐乐会这么轻率便交了男朋友,她乐观其成,只不过三不五时会拿出来「刺激」好友一下,例如此刻。
「哪里好?多个人来管妳,这样也好喔?笨蛋!」白了桃桂一眼,屈服于吕宗翰胁迫而不得不与他交往的乐乐,脸色足以媲美厕所里的石头,臭!但微扬的嘴角却泄漏了她因倔强而隐藏的心思。
由开始的不怎么对盘至今,她和吕宗翰之间总算冒出一丁点的小火花,毕竟那个人强迫性地出现在她面前,要对他不习惯还真难呢!
「虽然会有那么点不自由,可是很浪漫啊!」桃桂才不理会她的愤世嫉俗,满脑子充塞粉红色浪漫思想。「妳少人在福中不知福了,虽然那吕先生离过一次婚,但再怎么说人家也是耀达建设的少东,口袋里麦克麦克……」
「妳说什么?离过婚?还是耀达的少东?!」乐乐以为自己耳背了,怎么桃桂会比她还清楚?她才是吕宗翰的女朋友,不是吗?
支着下巴的手掌滑了下,桃桂不敢置信地瞪着她。
「有没有搞错?怎么妳全不知道喔?」这两个人,绝对足以荣登金氏纪录里最怪咖的男女组合。
「……不知道。」上天明鉴,她是真的不知道他的一要。离过婚的事就算了,连他是和自己有生意往来的耀达建设的少东她都不晓得——其实除了他的名字之外,她可说是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那家伙对她还算体贴,就酱子。
桃桂好笑地摇了摇头。「我真好奇妳是怎么决定跟他交往的?」
其实她对吕宗翰并不如乐乐那般陌生,再怎么说她一个礼拜得到耀达换插两次花,工作间难免听闻公司职员及打扫的欧巴桑聊起吕宗翰,对他的印象不错,坦白说,乐乐是捡到宝了。
「……」她语塞,说不出自己是因为孬种而接受他的胁迫。
爱面子,死好啦!
「不好意思说也没关系啦,重点是现在妳们已经开始交往了咩!」桃桂拿起刚到手的某周刊,边翻边调侃道:「现代人离婚也不是什么太惊天动地的事,而且他和前妻也没生孩子,相处起来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才是。」
「桃桂,我都不知道原来妳想改行了。」乐乐悲痛地深吸口气。
「啊?我什么时候想改行了?」桃桂怔愣了下,双眼呆滞而茫然。「我做得好好的,没有想改行啊!」
「不然妳怎么什么都知道?而应该知道的我,却什么都不知道?我看妳改行当侦探算了!」她就事论事,却怎么都掩不住话里的酸味。
「哟哟哟,合着我们乐乐吃醋了吗?」桃桂啧啧称奇,想不到一向酷帅的乐乐,这会儿竟会为了个男人跟她呛酸?!感觉……超酷!
由抽屉里抽出几本过期的商业杂志丢给乐乐,正巧有位客人走进花店,她起身准备招呼,在经过乐乐身边时轻声说:「妳喔,要当人家女朋友,就得先将人家的背景弄清楚。」
斜睨了眼桃桂应付客人的背影,韩乐乐嘟起嘴,捧起商业杂志紧紧压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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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道理啊!不过是当人家胁迫而来的女朋友嘛,干么还得清楚知道他的一切?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她竟然得藉由商业杂志来得知他的资料引想想心里还真不平衡。
趴在床上翻看桃桂塞给她的商业杂志,韩乐乐边看边嘀咕,却也发现能被刊登在商业杂志上的,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一律长得十分「奸商」样,唯一勉强让她这个外貌协会入得了眼的,竟只有她那位「鸭霸男友」。
啧!那家伙竟能跻身台湾前二十名首富?原来她身边摆了个金矿,她竟毫无所悉,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哟!真的结过婚捏!离婚两年,目前为台湾女性心目中排行前三名的性幻想对象?!
哇咧……有这么夸张吗?
怎么她跟他在一起时,完全没有性冲动?!
虽然多少是有些脸红心跳,可性冲动就夸张了点,更别提性幻想了,这么耸动的名词,从来没在她纯洁的脑子里出现过。
既然他对女人这么有吸引力,那么离婚……有了,烂到极点且了无新意的说词:个性不合。
全世界离婚的夫妻,仿佛全都同样拥有这个理由。
不过说来他还算有勇气,大部分豪门往往为了顾全不值钱的面子,夫妻间即使早已相敬如「冰」,也会在众人面前表现得相安无事、一派甜蜜,很少会像他这般公开自己离婚的讯息,然后成为媒体追逐的目标。
该说他是笨还是正直呢?天晓得!
正当她一面翻阅有关吕宗翰的资讯,心里不忘加上自己的注解之际,电话铃声打破满室沉寂,猛地将她拉回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