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怕,十二不怕,夫子跳,十二接住!」
「我跳你接?!」
季雅瞠大美眸往下看,透过枝橙审视着那副看来还挺结实的胸怀,虽然心智变成幼童,但他的体格及力气,却仍是属于成熟男人所有的,应该……没问题吧?
「你……真的可以吗?」语带试探,她寻求保证。
「当然没问题了!」官至宝笑嘻嘻地回答,不过那双灿烂笑眸里却暗藏了一丝诡芒,但隔得太远,她没有瞧见。
见她半天没动作,他不耐烦了,「夫子不跳,莫非是想坐在那里等我爹和姊姊们来,听听妳所悟得的道理?若是这样,夫子请等等,让我去把大家都叫来。」
「千万不要!」季雅发出了尖叫,「我跳!我跳!我相信你!」用力咬着牙,她闭上眼睛下定决心,「我喊一二三就会跳,你要接住我……一、二、三!」
她的「三」和他的「等一下」同时出口,但已经来不及了,松开双手的她砰的一声直坠落地,疼得她好半晌只能扶着腰、揉着臀、龇着牙,就是爬不起身。
「夫子,喔唷,妳还好吧?」
官至宝在她身旁蹲下审视着,嗯,背脊和骨头都还完整无缺,死不了人的!
他细细瞧,语带关心,事实上却是在审视自己的「战绩」。
怪的是,他原是一心想要整她的,却在看见她吃疼难受的表情时,有一丝丝的心疼了,怪哉!他甩甩头,甩去心软。
季雅深深呼吸,好半天才能自齿缝间挤出话来,「你不是和夫子说好,要接住我的吗?」
「是呀!」官至宝点点头,「可是刚刚我在地上看见了三只小蚂蚁……」
「三只小蚂蚁?」这和她有什么关系?
「是呀,三只小蚂蚁,牠们脱离了队伍,我怕牠们迷路,不能够回家去,所以想先把牠们放进队伍里再过来接妳……」无辜至极,是这个男人的表情。
季雅再度深深吸气,无言以对。
如果这种烂理由是由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说出来的,她大可将他痛捶至死,但眼前这是个拥有童稚想法的大男人,为什么她总会忘记?
结果今天的课被迫取消,因为夫子受了伤,自顾不暇。
季雅闷闷不乐地由着逆徒将她抱起,送到花厅让人去喊了大夫过来,为她检查伤处并开了方子。
早点休息!
这是大夫给她的建议。
于是天才黑下她就回房了,回房没多久,官家几个姑娘陆续来探过她。
一半摇头,一半叹气,甭多问也知道她会受伤是因谁的关系,这几日里这位可怜的女夫子几乎天天挂彩,而她们就会赶快跑来为她勉励打气。
「坚持下去!」
大家都过来握她的手,甚至还有人热泪盈眶,「我们相信,妳一定办得到的!」
致完了勉励词的娘子军呼啸离去。
季雅环顾着安静下来的房间,原是想睡了,却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便咬牙撑起身子,来到桌子旁边。
她坐下,打开放在桌上的木匣子,取出纸笔,倒了一杯干净的水,在烛光下动笔写着。
对于这宝物她尚未参透奥秘,只知道那支笔,是可以用任意的水来留下笔迹的。
她本来就有写日记的习惯,再加上此时身在别人家里,没人能够倾吐心事,于是在睡前写下这一天的心情以及对于未来的展望,就成了她的每日功课了。
今日跌下树,好惨!
但这一跤或许没白摔,因为至宝抱着我去叫人找大夫了。
感觉上,他好像有些关心我了,也比较接纳我了……唉!只希望这不走我的一相情愿。
我知道要打进一个人的心、并且获得认同并不容易,所以我还要努力。
相信等到至宝愿意接受我之后,一切就能够好转了。
而我对官老爷和官姑娘的承诺,也就能够顺利的完成了。
我不能够退缩,因为这是我自己答应下来的工作,既然接了,就该做好。
我衷心期盼,官至宝能够喜欢上他的夫子!
她又写了很多,写今日,想未来,就是绝口不提从前,包括那个她正在努力遗忘的男人。
随着时日滑去,管束逆徒成了她心底的唯一思绪,对于洛伯虎,思念一天比一天淡去,受伤的感觉也在缓缓消失了。
这样也好,这样最好,她告诉自己。
她顺手翻了翻前面写过的内容,突然发现了一些巧合。
来到官家之前,她写下:
希望能顺利找到一份差事。
没想到她当真顺利在官家住下,一点也没因为她是个女夫子而遭到排斥,反倒是在这女口众多,女权为大的娘子兵团家族里,很快就得到了众人的认同。
在见到官至宝之前,她在册子上写下:
希望他就算是再不喜欢我,也千万不要当众把我赶出去。
听说之前那些上门应聘的夫子,个个都是让他挥舞着扫把、凶神恶煞地赶出去的。
但两人头一次面对面时,他并没有这么做,虽说他还是砸烂了桌椅、咬烂了毛笔,却没动用到扫把,不给面子地把她赶走,也就是因为这样,她在官家众女的叫好声中,勉强算是得到官家十二少的接受了。
还有一回她写了:
希望至宝能给我一个真心的微笑!
结果那一天他竟然头一回没有对她怒目相向。
她又翻、再翻,翻了翻。
看到有回她写了想要至宝乖乖坐在椅子上,别老像只泼猴似地蹲在桌上咬毛笔,还有一回她写了要至宝乖乖用箸吃饭,别用手抓饭,更别故意含了满口的水,一口喷出还好心地说要帮她洗脸,还有一回……
现在回想起,只要是她写在手札上的愿望,尤其是和至宝有关系的,几乎都会实现。
她突然想起洛伯虎在将木匣子交给她时所说的话了。
他说这是个宝物,希望它能为她带来幸福!
莫非……这就是它的神奇之处?
写下心愿,然后愿望实现……
不!不可能!
她立刻推翻了这个无稽的想法。
如果这东西真有如此神力,洛伯虎不会给她的,这么好的宝物,就算是再无私的人也会舍不得将它送人的,在他心里,她不过是那蠢蠢地爱上他的七个女子之一,没半点独特的。
停下纷乱的思绪,熄灭烛火,季雅回到床上闭上眼睛,决定要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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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头,在官至宝的房里。
呵,他想,他是真的有些爱上了这个游戏了。
十二岁中了秀才,十七岁中举,二十二岁时于殿试中挣了个探花头衔。
当今天子原是大力招揽他入主翰林,却让他以家中男丁单薄,必须回乡协助父业为由,婉拒了圣恩。
为了此事皇上还特地派人去查,在得悉他家中有十一个姊姊,以及官家老爷为了求子的斑斑血泪史之后,不得不松了手,任由着他了。
很多人不懂,不懂他既然无意为官,又何苦要去参加科举考试?
官至宝却很清楚,他只是不想太早接下那个他生下来就注定了要扛的庞大家业。
其实他并不讨厌当个商贾的,但如果人生只有一次,他总会忍不住好奇,想要试试别种生活方式。
而参加科举的最大好处,就是他可以打着准备考试的名义,到山中别业去伏居数年。
在那几年里山中苦读只是挂名,他真正做的,是到处游历学武。
他访遍了名山大川,上天山下龙泉,到处结交异人,广结善缘,学了不少本事。
约定的时间到了,他乖乖回家,也乖乖上京去考试,却一个「不小心」地,捞到了个探花头衔。
状元、榜眼、探花,此乃殿试结果的前三名,自唐朝起,所谓的探花郎,多半都会从新进士里公推一位最年轻俊美的男子,再由其来遍探长安名园,勘出何处花枝最盛,以作为游宴之地,故名「探花」,所以要当上探花郎,除了学识要丰富外,仪表俊雅,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就因为如此,一些家中有着闺女的将相贵族,偏爱将新任的探花郎,视做是择婿的最佳人选。
轮到他时也不例外,他虽然能够顺利地辞去了皇恩,却没能甩脱那死缠烂打想要结亲的郭丞相。
他再三婉拒,并逃回了故里。
偏偏那不死心的郭丞相还是追来了,不但直接找上他父亲,甚至还说服了他家的娘子军,两个家族一个有财一个有势,一拍即合,共同协议了这桩儿女亲事,还约定了要在他二十五岁、郭家小姐十七岁时完婚。
从那时候起,当时年仅十四的郭家小姐郭虹珠,每年都会找借口带着丫鬟、仆役到宝应城来玩,一住就是半个月,硬拉着他放下公事到处游山玩水,说是要培养感情。
其实她不来还好,至少他还可以存有些许幻想,但他一年一年地看着她长大,对她的感觉除了妹子还是妹子,在她身旁,他心跳正常,眼波不转,没有半点心动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