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道电光从天际横劈而来,乌云自四面八方赶来聚合,苍穹如遭浓墨泼洒,一场不寻常的大雨即将来袭。站在斜坡上的两个身体颀长的男子,完全不为这骤然生变的天候所动,犹自伫立在广袤的草原上谈话。
穿着灰色亚曼尼西装的龙天雄抿嘴莞尔,“你真的还要继续为那个天杀的暴发户工作?”
站在他身旁,乱发飞舞、胡髭满腮、浑身上下沾满泥巴的男子静默无语,只是冷凝地望向晦涩的海平面。
他叫夏元赫,美国康乃尔大学的植物昆虫学及生物学博士,年仅三十一岁,曾是某公立大学的副教授。
他和龙天雄是大学同班同学,两人交情原本十分不错,但自从龙天雄开始担任一个专门研发生化科技的私人公司执行总裁之后,两人便渐行渐远。
“这份工作太委屈你了,”龙天雄接着说:“要不是你老子欠下一屁股债,凭你的才学,何必……”
念叨不休的他发现,夏元赫如深潭般的黑瞳专注于遥远的天幕。
根本没有听嘛这老小子,这样他怎么说得下去。
“喂、喂,”他清咳了五、六声才把夏元赫的神魂唤回来,“好,我不多说废话,两倍如何,公司以高出两倍的价码请你担任顾问,你每天只要闲闲坐在办公室,提供你的经验所学……喂,等一下,我话还没讲完,你要去哪里?”
夏元赫步上一条蜿蜒的坡道,骤雨几乎要阻绝了他的去路,但他依然健步如飞,不顾四周满布的泥泞,迅速爬到山崖上。
“喂,你倒是听我把话说完呀!”龙天雄在后头追得好不儿狼狈,昂贵的皮鞋和装束,全泡汤了。
夏元赫自崖地上拔起一株不知名的小草,递给他。“它能不能或多或少唤起你一点良知?”
龙天雄随手拿过,慢不经心地瞄了那小草一眼。
“这样说多伤感情,哪家公司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再说我们又没有贪赃枉法,危害到任何消费者。”他理直气壮的辩解一遇到夏元赫凌厉的眼神,声音马上细如蚊蚋。
“好吧,就算我们老板不是个大好人,但那个暴发户呢?”他仍是锲而不舍地鼓动如簧之舌。“他把你当廉价劳工,要你来当农夫,帮他整治二、三十亩的废田,他以为你是谁,愚公吗?”
“那不是废田了,是一大片花园。”夏元赫的语调平淡中有着一丝骄傲。
“是,好个病虫害满园的破烂花园,我长眼睛没见过荒废成那样的破园子,居然还妄想能找培出什么。”想起上回看到的破败景象,他忍不住蹙眉摇头。
“看清楚它是什么?”夏元赫把龙人雄手上的小草拿到他眼前咫尺处,叫他不看都不行。
“海星乌?”这不是一种只能生长在平地肥沃土壤,日照和雨水都要控制得宜的药草。“这是……你培植出来的?”龙天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夏元赫弯身抓起一把泥土,包住海星乌的根部,小心放人随身所带的一只塑料袋里。大风大雨在这时候增强狂飙而来,两人的衣摆被吹鼓得摇摆纷飞,龙天雄重心一个不稳,差点跌落泥地,慌忙中攀住夏元赫的手臂。
倾盆大雨湿透夏元赫单薄的衣衫,令他壮实魁伟的身材清晰可见。龙天雄立在他身后,望着他线条分明的肌肉,仍一如当年青春方炽时的结实健美。
他撼动不了他的,毕业那么久了,他的死硬脾气一点也没变。
算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不屑赚,一定有人巴望着赚,就不相信这世上还有钱办不了的事。
“好,工作的事情不谈,那你跟我妹妹的婚事呢?
都已经五年了,你还要耽误她到什么时候?以依旬的体弱多病,她受得了这里的鬼天气吗?”
夏元赫炯灿的双眸瞬间蒙上一层深重的阴霾,龙依旬,他心中难放下的牵挂。
“你要是还爱她,就赶紧回T市去,安安份份当个大学教授,否则……”该想什么犀利的话来恫吓他?“否则哪天她不肯等了,你可别懊悔。”见他一动也不动,龙天雄又道:“公司里有个同事叫季木英,哈佛的企管硕士,年纪跟依旬差不多,两人似乎很淡得来……喂,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你?”
冷风如刺,毫不留情地迎面袭来。可皮肉上的疼痛,远不及心里的创伤,蓦地,夏元赫胸口涌起一股笑意,他仰天长笑,笑得热泪盈眶。
“你!太过分了,算我白认识了你这没心没肺没天良的冷血动物!”
龙天雄气呼呼地走了,山崖上风雨依旧。夏元赫独自傲立的身影,如同黑白电影中的一幕。
雨停了,全无预警地,阳光在下一刻光芒万丈地洒落大地,他周身仿佛镀上一层耀眼的金粉,与湛蓝的海洋相互辉映。
这一天,是他来到南部的马雅村落刚好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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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望无际碧波如顷的稻田,绵延至山的那一头,两条小溪流交汇处,矗立着一栋数百坪融合了农村特色的别墅,那就是村人戏称为乔阿舍的乔国栋的家。
乔家六代务农,以前生活极为清苦,但在景气极好时,大举卖掉十几二十亩地之后,跃身一变成为住豪宅,开名车的亿万富翁。
虽然外界喜欢以暴发户来耍戏挖苦乔国栋,可和他比较亲近的朋友都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很阿莎力很好“逗阵”的庄稼汉。
因为没有念过多少书,所以他对学有专精的人格外尊重。某天他在一本农经杂志上看到有关夏元赫种种伟大的研究改良,不禁佩服得五体投地,当下便提着一麻布袋的千元大钞,到他任教的大学等了三个钟头,目的是希望能够聘请他到他的农场,为贫瘠的土地和农作物进行改良。
没有人知道夏元赫究竟是怎样被他说服的,一个星期之后,他就辞去教职,到这块被海风侵蚀得十分严重的山坡地来。
“不是跟夏教授约好中午以前到的吗?你怎么还在这儿蘑菇?”乔国栋嗓门大,一开口就像在骂人。
他惟一的女儿乔羽书,嘴巴嘟得半天高,一脸的不高兴。要不是老爸硬要她去,说是能学到夏元赫二成的本事,一辈子就吃喝不尽,她才不愿意大老远地跑到那鸟不生蛋、乌龟不靠岸的地方去吹海风。
“让他等一下又怎样?他是我们家请来的耶,他不敢摆脸色给我看吧?”
“胡说!”乔国栋大声斥喝。“人家是什么身份,你当人家是什么?你给我听仔细,我敬他七分,你就必须敬他十分,要让我知道你在那里耍大小姐脾气,回来我剥掉你一层皮。”
“妈,你看爸啦!”老妈永远是她的最佳护卫。
“你说就说,那么凶干嘛?看,把孩子都吓坏了。”
乔母对女儿的宠溺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从小到大,乔羽书一直就是呼风给风、要雨给雨,没有什么东西是她得不到的。
乔家二老,拼命了三十年,总共就只得到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他们细心呵护,全力栽培,让她一路顺顺当当地念完大学。纵然她天资过人,但了无进取心,总是使三分力,轻松得八十分,顺遂的人生令她益发地目中无人、骄纵跋扈。
乔国栋满怀期望,要她继承父业。乔家目前拥有的三个农场外加一个牧场,几代下来,已有一定规模,她只要照章行事就能轻易守成。大学尚未毕业时,总经理的头衔已经等在那儿,但是她似乎并未感受到责任重大,她清楚得很,就算她是阿斗再世,经年累月不理“朝政”,一切仍会在轨道上运行。
因为他们家来了一个大大了不起的人物——夏元赫。
而像她这样的人,发泄自己满身活力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吃喝玩乐。
很多出身跟她类似的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呀!在用钱的过程中体会权势和优越感,搞排场、养帮派,吆五喝六,反正她家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那么努力干啥?
“好了,我走了。”背起轻便的旅行袋,她潇洒地和父母亲告别。
“就带那么一点东西?”乔国栋狐疑地问,瞪着她不合宜的装扮,微微皱起眉头。
“够多了,反正是去工作,又不是去度假。”她贼贼地朝妈妈挤眉弄眼。
“嗯,会这样想就对了,算我没白教你。”乔国栋如果知道,他的宝贝女儿将以多么盛大的排场“出征”,大概会连笑都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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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山丘上,可远眺T省海峡、遥望嘉南平原的马雅村十分偏僻,百年前牧童在这里赶牛,百年后原本数十户的居民只剩下三两户。
像极了中国古代的千山镇、万径村,因土地贫瘠,农作物连年欠收,村子里的人一个一个搬走了。(不知道唐诗中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是否就是形容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