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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真有一天,丈夫有了别个女人,把自己抛弃了,那种感觉一定比如今的难受百倍。

  可是,还能怎么样呢?汤明轩一去不回头,自己除了尴尬地重新站起来,快步逃离现场,再行处理事件之外,实在并无他法!

  盛颂恩鼓着一肚子的闷气,步回睡房去。

  第9节

  才推开房门,只见汤明轩刚放下电话。

  颂恩整个人蓦地往下沉,比一担铅还要重。

  明轩见她回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干脆把泳袍除脱下来,跑进浴室去洗澡。

  颂恩的心,开始七上八落。

  丈夫是不是已约好了那个姓丁的去吃晚饭了?他在曼谷分明并不认识什么人,拨电话给谁去了?

  自己千不该万不该,言语一时不慎,把心上的狐疑宣诸于口,反而让他打蛇随棍上。从来没想过丈夫会是如此厉害的脚色!初嫁他时,还觉得他太老实!真是看走了眼!

  待会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要赴他的约会去了,自己如何自处?

  拚死跟在他屁股后头,是不是最好办法?还是率直地向他大兴问罪之师?前一个方法,失之于小器,后者呢,又未免太过泼辣!

  然,如果自己失去了丈夫,还有什么呢?

  那姓丁的并不好惹,她条件相当棒。论相貌,各有千秋。论学识,自己起码输给她社会经验。论名气,更瞠乎其后。论机会,汤明轩除掉八小时睡眠时间,其余的光阴刚好让两个女人平分。说不定,丁逊君接近他的时候还多一点点!

  自己有哪一样是能轻易将对手比下去的?只有名分!然,今天今时,名分又算什么呢?太多非富则贵的成功人士,公开情人身分,予她特殊的社会地位!凡事你情我愿,就好商量!

  想着想着,阴风阵阵,不寒而栗。

  汤明轩自浴室走出来,瞥见颂恩苍白的一张脸,也微微吓一大跳。

  “怎么?你不舒服了?”丈夫问。

  颂恩摇摇头。

  “你面色并不好!怕是着了凉,到床上去睡一会吧!”

  颂恩像触电似地反应:“你这就要出去吃晚饭了?”

  汤明轩呆了一呆,倒抽一口冷气。

  “你究竟发什么神经病?”

  “我才不笨!你已约好了丁逊君吃晚饭了,是不是?”

  “你再要空穴来风,无理取闹,我就给你一个成全!”

  颂恩怔住了。

  “好好的一个假期,偏又要弄到不欢而散,才叫安乐吗?平日嚷着要我陪你到处散心,几艰难地出来走一遍,又乐得如此惨淡收场!我完完全全想不明白,你何解会踩着竽夹当蛇?”

  “你刚才问,可不可以约朋友吃晚饭!又打了个电话!”

  “哼!”

  汤明轩气得在房里团团转。

  蓦地,他抓起电话来,把听筒硬塞到妻子手里去,嚷:“我给你搭到香格里拉去找丁逊君,你问问她究竟我可曾约过她吃晚饭了?”

  汤明轩在拨电话号码。

  他和他的妻都没有留意到,何以有人能如此记牢香格里拉大酒店的电话号码?

  当时,房里的气氛实在乱作一团。

  颂恩手里拿着听筒,活像烫手似的,她慌忙地将之摔掉。

  一下子,坐到床上去哭了起来。

  颂恩是越哭越觉得自己凄凉。好好的一个娇贵人儿,就为嫁了人,一生的幸福全放在这个男人身上,稍有风吹草动,便惊得失仪。对方又不予体谅处境,连自己都觉着自己小题大做,千真万确的小家子气!总而言之,一股走投无路的委屈袭上心头,挥之不去,只有狂哭不止,意图宣泄。

  哭得头昏脑胀了,汤明轩给妻子递过一条湿毛巾,让她擦脸。

  “难怪人家说,年初三是赤口,无端端地大吵一场,将来有机会,再见到人家丁逊君,你怎么好意思了?”

  明轩拖起了颂恩的手,把她带到浴室去。

  “赶快洗把脸!我们到外头一间出名的泰国餐厅去吃晚饭,我刚才打电话订好了座位的!”

  明轩像哄小孩似的,又加多一句:“要是你快手快脚地装好身就出发,还赶得及陪你先到城中去换掉那件晚装,再去吃饭!”

  颂恩依然抽咽着,但已晓得自己下得了台,心上一宽,抓住别个话题开腔:“你看我要不要把那件翠绿色的晚装,换成水红色的!黄皮肤的人再白净,也很难穿一身的绿,是不是?”

  颂恩的眼光是对的。她穿水红色的确妩媚。

  当她穿着那套新鲜出炉的泰丝晚装,出席益丰集团年初四晚的职员团拜晚宴时,的确娇美矜贵,惹来甚多艳羡的眼光。

  益丰一共有二千员工,单是管理层就有上百的经理。

  最高层董事局成员共十八人,五个执行董事,是实际做事当权的,其余的都是挂个名堂,充撑场面而已。再下来的高级经理,包括汤明轩在内,还不过十来人。差不多清一色的男性,只一个丁逊君,成了万绿丛中一点红。

  因而举凡益丰集团有盛会,无人风头及得上丁小姐。

  常言有道:“有麝自然香。”丁逊君只消在人群中一站,就有男士们围拢上来,像足了苍蝇吮血,蜜蜂酿蜜糖。

  这种情况,盛颂恩还是头一次看在眼里。

  不知道是不是曼谷一役,颂恩心上无端端有管不为人知的刺在,她在益丰集团的团拜宴上,格外地疏远了丁逊君,却又舍不得不去留意她。

  颂恩坐在宴会上最前头的几围主家席的其中一席上,同坐还有三数位董事的太太。难得都一般心态,把个丁逊君从头到尾地留意着。各人七嘴八舌的议论着:“现今的职业女性,行头还真不差,丁小姐的那套圣罗兰,怕不在万元以上!自己赚钱买花戴,总是从容。”

  “如此大的排场,更难找户头了。”

  “大鸡不食细米,老早摆明车马,叫没有资格的人免开尊口,省掉麻烦!”

  颂恩把这几个女人的说话听在耳里,不是不震惊的。她并不认为一位以自己能力赚一口安乐茶饭吃的女人,该受如此的批评。

  也许时代不同了,这些在三十年代里头,只会对舞女说的话,竟移师到如今当时得令的职业女性上头。总之,女人一旦抛头露面就成众矢之的。

  盛颂恩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寒噤。

  她似乎有点悔意,一直艳羡职业妇女经济精神独立的矜贵,没想到要付出的代价,原来远比自己想像的高。

  第10节

  “汤太太,你跟丁逊君见过面吗?”坐在盛颂恩旁边的王秋华董事太太问她。

  “不久以前,明轩给我介绍过!”

  “觉得她怎么样?”

  “言语玲珑,明艳可人!”

  “当心!男人也老是如此想!”

  颂恩只是笑,没有做声。她不致于是这群无事生非的女人之中的一员。

  “汤律师一表人材呢!”王太太很着意地添上这一句!

  颂恩的心,抽动了一下。

  任何人都会对品质上乘的人物倾心!

  颂恩环视这十来个控制着六十亿资产集团运作的男人。她也不由自主地赫然惊心。

  为什么?因为如果要她挑,挑来挑去,也只有一位汤明轩可以上眼。

  其余的董事与经理,不见得怎样出类拔萃。原来口袋里的钱,可以跟风采仪表如此的远距离。就拿这王秋华来说吧,颂恩差点笑出声来!

  那姓王的,五英尺六英寸不够,挺一个大肚子。一张圆脸,随随便便地堆齐眼耳口鼻。最难以忍受的还是那光掉了一半的头,偏又留那么一撮绝对可有可无的头发,从左面梳向右面,算是为那光秃秃的头颅充撑一下场面,更显寒伧,何必?别说是受薪董事一名,就是腰缠万贯又如何?

  当然,人不可以貌相,没有相当才干,无法掌握今天的名位。可是,每次跟那王董事见面,就是讨厌!他握住了女人的手,足有整整一分钟都不肯放下来。这种男人,能可爱到哪儿去了?他太太要管,是白管!反正如果大鸡不食细米的话,这种男人在颂恩的心目中,一定要归类到细米上头去!

  盛颂恩凭直觉,也凭推理,知道丁逊君要求的水准,绝不可能跟这位王太太同日而语。

  这么说,汤明轩一类的才俊,才真真是抢手货!

  夜凉如水,连在闹哄哄的饮宴场合,盛颂恩都觉着寒意!

  惺惺相惜,自不只盛颂恩一人!

  丁逊君虽忙于周旋于同事之间,她只消拿眼一扫,就已能轻易地把满场男女嘉宾的品质格调看得一清二楚。

  能上眼的只有汤盛颂恩一人!

  很恐怖的发现!

  丁逊君太清楚物以类聚所可能引起的后果!

  整个晚上,她都心不在焉。

  逊君并不跟汤氏夫妇同一席,那是公关部的安排。然,公关部是丁小姐管辖的部门,所有的位置编排,都要先得她的批准,才呈交主席过目。

  是丁逊君不要跟汤明轩同一席的。

  年三十晚的经验,犹在心头。何必跟在人家夫妻屁股后头走,算是享受那种暧昧的、似有实无的偷情吗?也太过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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