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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页

 

  颂恩突然觉得被侮辱了,涨红了脸,握着电话的手在颤抖,也不再跟对方多解释,只是沉默。

  耳畔还是那位马伯母希里哗啦的谩骂声,内容可一句也没认真听进耳里,颂恩觉得自己有点像以前那些含冤受屈的小媳妇,任由高高在上的翁姑以冷言冷语,戳得浑身刺痛,老想掉头就走,干脆不吃这家的一口茶饭算数!

  然,几许艰辛才建立的一个名位,不可能为偶然的挫折与闲气而葬送掉。

  只好死忍!

  其实,一句顾客永远是对的话,压在心头,就坑死了不知多少人!

  这个下午,颂恩落落寡欢。到底是初出道的人,脸皮顶薄!不如意的公事像块铅,压在心上,翳翳的,很不自在!收市后,江仔走到颂恩跟前,问:“为什么愁眉苦面?”颂恩没说什么,只耸耸肩。

  “来,我请你到酒吧去饮杯甜酒,定神兼醒胃,消愁解闷!”

  盛颂恩懒洋洋地站起来,跟着江仔屁股后头走。

  江仔一路上滔滔不绝,给颂恩讲着各种股票客户的古怪事,一言以蔽之,殊途同归,都是蛮不讲理,见钱眼笑,一旦亏掉了就老羞成怒之徒。

  江仔又一本正经摸着酒杯底对颂恩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除非不投身社会,否则做总统、做首相,一样会被人冤屈。冤屈别人的人,其实心里最不好过。最低限度,必是心理上走头无路,才会出此下策!”

  真是智者之言,颂恩心想,世间上虽有汪涵大量的人,然,多半落落大方的豪爽人,都是由于本身际遇不差,才能腾出胸襟气度来,去善待周遭的别人!

  身处绝境,两餐不继者,把一口怨毒之气发泄到旁的人头上去,受气的人实在不比发脾气的人苦!

  颂恩想,眼前的江仔年纪比自己还小,阅历可深了。跟他做了一阵子同事,已视他如良师益友。

  颂恩对江仔,真的异常感激。

  每次江仔给颂恩开解了工作上的困难,他都必然用手拍拍自己的头,脸带微红,说:“我其实是没有念过什么书的人!”

  表面上好像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跟颂恩对他的感谢,很风马牛不相及。

  然,颂恩明白他的意思。像盛颂恩这么正途成长出身的女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一直养在深闺,受正统高尚教育的人,怎劳那些没念多少年书,白手兴家、孤军作战的江湖浪人来安慰、劝导!

  在社会阶层、学识、背景等三方面,颂恩都比江仔高出很多倍,然,颂恩无视对方的寒微,认定了他是自己成长路途上,很可以拉她一把的良伴!

  颂恩面对着这个诚恳、坦率、乐观而活泼的男同事,心上没由来地牵动一下。

  心想,真难怪这么多男男女女,会得在工作上头发展成两情相悦。

  接触时间多了,日久生情,固是一因。最重要还是事业上的困扰疑难,家里头的那一位又何曾知晓。要重新把带回闺房去的翳闷细诉予枕边人,讲得对方明白过来时,自己怕已累昏到死在床上了!

  只有同一条船的人,不用细数,就明白面对的波浪与潜在的暗涌。就知道什么时候需要表达何种关怀,什么环境需要伸出哪类相援同情之手!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

  颂恩微微抬起头,望了江仔一眼,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和他的那位千娇百媚的女同事丁逊君!

  只有叹气的份儿!

  她不敢想像自己的敏感若一旦被发现成了事实,应该对明轩和逊君表示谅解,抑或依然禁耐不住而妒火中烧、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当然,直至目前为止,汤明轩仍步步为营,没有露过什么破绽!一段婚外情,掩盖得密密实实。

  汤明轩从不在丁逊君家逗留超过晚上十时半。

  第28节

  这晚,逊君躺在床上,睁圆了眼睛看着她的情人穿回整齐的衣服。心上突然生了一个奇怪的欲望。

  “明轩!”逊君轻声地喊。

  “唔!”

  明轩用心地结着领带。

  “我有一个愿望。”

  “什么?”

  “明轩,我希望你能在我身边陪我睡一整夜!”

  明轩结着领带的手稍微停顿,随即恢复常态,笑着说:“我们不是已很多时在一起!”

  “不,这不同,就只想你留在这儿一整夜。明轩,可以吗?”

  汤明轩走到逊君的床前,吻在她的额上:“你可不是坏女孩,只是傻女孩,傻得好可爱!”

  “怎么傻呢?这对我很重要,明轩,你不明白吗?对我的感觉很重要!”

  “别傻,你知道我的为难!”

  汤明轩站起来,穿上外套,提起了公事包,走到房门口,回转身来,再给逊君一个飞吻:“明天见!好好地睡一觉,不要胡思乱想,累坏了!”

  门关上后,逊君霍然而起,直冲进浴室去,扭尽水咙喉,狠狠地淋了一个莲蓬浴。

  蒸气不断扩散,一室的烟雾弥漫!

  丁逊君差不多看不清楚自己,等于她看不清楚汤明轩一样!

  丁逊君终于把自己抛到床上去,蜷伏在被窝里,觉着无比的疲累,却仍干睁着眼,无法成眠。

  自跟明轩走在一起,老是半夜三更就迷糊地半醒半睡,伸手抚摸着床的另一边,冰冷一片,她就会立即清醒过来!

  还是自己独个儿睡在床上!这有如当头棒喝,清清楚楚地告诉逊君,刚才的两情眷恋只不过是骤然而至的春风雨露,悠然来,遽然去,无迹、无轨、无常!

  算是曾经拥有?又如何?

  曾经拥有过别人名下拥有的东西,算是光彩、好运,抑或是卑鄙、无义?

  曾经拥有者的下场会如何?答案是:仍然是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枕冷衾寒。熬至光天化日,谁不投身工作?谁不忙个透?谁有空伤春悲秋?谁要身边的伴来碍手碍脚,费时失事?独独只有夜深人静,外头是月明星稀,里面是柔肠百结的那个时刻,才真真需要有执子之手的感觉,才更渴望有与君偕老的愿望!

  丁逊君苦笑,奇怪自己没有在让汤明轩脱掉他的巴利薄皮鞋跃上自己的床上去前,问清楚一句:“你会不会跟盛颂恩离婚?”

  丁逊君独个儿躺在床上,猛地摇头,心里喊:不,不,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当时的情势容不下任何一丝理智的存在!彼此都有了一个非就当时的关系作个了断不可的决心,一经外头各种令人感触的事故发生,就顺理成章地成全了那一刻的互相拥有。

  明知只能曾经拥有,并非天长地久,也妥协了!

  日子过下来,心态转变!

  谁不晓得骆驼入帐幕的故事,谁又不在自己的故事中只愿意扮骆驼!

  目前,丁逊君还没有打算把那“人”挤出帐幕之外,然,她已尝试过风餐露宿之苦。不喜欢一床锦被,仍有冷冰冰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她已在名分地位上让一大步,不希望在心灵上仍要承受太多的委曲。

  像如今,她一想像一轮皓月照耀下的香江里头两家人,团圆与孤寂,互异其趣,她就无法不觉得自己落泊。

  明轩会不会回家去时又牵着盛颂恩的手憩睡至天明?她稍微朝这意念一想,都会打冷战!

  翌晨逊君匆匆醒来,赶回百惠广场去,约好了明轩在酒店的咖啡座吃早餐。

  逊君在公事上头的约会永不迟到,私下约会友人,总就免不了有不大准时的陋习。不知该如何解释这现象,定是事情在心目中的轻重不一所致。

  举凡尊重约会,就算翻山越岭,顶着风,冒着雪,也能赶得到。

  逊君记得小时候,伏在母亲的膝上,听她说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有对自小青梅竹马的男女,在大陆秀丽河山中成长。因神州多难,他们都明白乱世儿女,不一定有机会同偕白发,长相厮守,于是约好了,不论如何时移世易,到了女方五十岁那年,必须设法谋求一见!

  定在五十岁是因为保险之故。听说那年头,国内的平均寿命是六十三岁。人一过五十,就算真真正正踏进老年了,太多的力不从心会阻碍了团圆相见的机会,故而,提早十年履行,以保不失。

  结果,女的跟随父母到香江创业,这以后,有一段日子,书信相通都成困难。女的在无可奈何之下,跟别人成了婚。

  到得五十岁生日那天,竟收到一位警务人员以私人身分传递给她的消息,分隔多年的爱人,约她在当日下午三时到罗湖边界相见!

  罗湖三点,正正是历年来香港把偷渡入境的大陆客押返原居地的时地!

  女的抛下一屋子的宾客,狂奔至罗湖去,仅仅来得及看着一车子偷渡客开过罗湖边境。

  他们远远地看到对方,彼此噙着一眶的眼泪,挥着手,没有说再见,因为他们不要言而无信。重要的约会永远需要准时践约。

  逊君母亲当年讲述这个故事时,脸上满是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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