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谦笑著摇头,他还能说什么?「那就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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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从不是喜欢打电玩的人,因此不知道电玩除了娱乐功用,竟还能使人化敌为友。
远远地,就见一大一小各据一方,目不转睛地盯著大型萤幕,同心协力击毁敌机。他坐在休息座上,说真的有点无聊。耳中充斥嘈杂声,瞄眼外头,天色已开始昏暗,两个电玩迷却仍欲罢不能。
不知又过了多久,Stephen忽然爆出一声欢呼:「0h yeah!赢了赢了!赢了赢了!」接著跳下座椅,夸张地手舞足蹈起来。
苏曼竹也自椅上起身,舒展筋骨,如同真经历过一场大战。
不等徐谦前来询问,Stephen迫不及待地冲到他面前,比手画脚详述刚才的危急战况,说著说著,当然不忘提到盟友:「阿姨真的好厉害喔!那个boss的散弹她都打掉,然後我不停丢芭乐——」
「原来你们在玩水果大战?」
「不是啦!」Stephen哈哈大笑。「『芭乐』就是手榴弹啦!」想当然尔,这两个词汇都是苏曼竹所教。
徐谦笑望苏曼竹。「看来你很有一手。」
她在他对面坐下,耸耸肩,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称谟。
「你常来这里?」看她热门熟路的。
「卡稿时会来。」意即常来。
「什么是『卡稿』?」Stephen好奇发问。
「卡稿是件比被芭乐炸爆还痛苦可怜的事。」
「那为什么会卡稿?」小孩总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叹了口气,摸摸他的头,语重心长地说:「等你长大点再告诉你。」
徐谦忍俊不禁。跟她说话时你来我往是种乐趣,听她跟别人说话则是另一种乐趣。是否正因如此,所以跟她在一起时,自己的心情经常是愉快的?
初次见面,他对她纯粹只有好奇——好奇於她的莫名敌意;然而随著接连的巧遇,那份好奇渐渐转为兴趣。
每一次碰面,他就对她多了解一些。
这女人会替朋友收拾烂摊子,接收一条生命的重任;会跟长辈闲聊解闷,并主动买东西孝敬她们。她的嘴巴很坏,脾气很差,起床气更是不得了,但也有可爱的时候。今天刚得知的则是她的饭前祷告很另类,她很会吃,而且很会打电玩。
往後还会再有什么新发现?不知为何,他竟为此兴起一丝期待。
「不说就算了。」Stephen不大高兴,小孩都不爱听那种标准的敷衍话。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被其它事物吸引。「舅舅、舅舅!我们去那里照相好不好?」
徐谦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见到一台拍照机器。
「你去就好了。」他早过了拍大头贴的年纪。
「不要啦,大家一起才好玩啊!」Stephen霸道地抓起他的手,执意拖他一道。
拗不过他,徐谦只好跟他一起走入那台如梦似幻的粉红色机器。
「Wait a minite,我去找阿姨来。」
徐谦挑眉,不认为她会来。岂料五分钟後,门帘被掀开,二人走入,他微讶,顿时佩服起外甥的神通广大。
Stephen调整好选项,笑咪咪地挤在两人之间。「笑一个!」
徐谦瞄向苏曼竹,果然没见她有笑容。他凑近她些许,将声音压得极低,在她耳边说:「我猜你一定在想:为什么我要干这种蠢事?」
她侧头看他,微微一笑。「我很惊讶,你居然变聪明了。」
他笑道:「我一直不笨,是你没发现而已。」
「你要是不笨,又怎会再三高估自己?」
「只怕是有人低估了我。」
「啊!你们两个干嘛一直讲悄悄话啦!」有人终於发飙了。「都over了……你们根本没有专心嘛!」
机器发出一阵声响,成品终於出来了。
Stephen拿起照片贴纸仔细端详。「舅舅、阿姨……你们两个为什么要一直眉目传情啊?」
苏曼竹为他的话瞬间瞪大眼。
徐谦也大为错愕,皱眉道:「你从哪学来这句?」
「妈妈看电影的时候常常说到啊。」Stephen困惑地抬头问他们:「这样用不对吗?」
「废话!」
「不对。」
同时开口的二人转头对望一眼,第一次极有默契地决定不再谈此话题,毕竟对一个小孩——而且是个中文不好的小孩,实在多说无益。
此时,徐谦的手机铃响,他接通後,说了几句便结束对话。「家里催人,我们得回去了。」
Stephen失望地扁嘴。「我不饿……我想再玩一下嘛。」
「你不饿?外婆可是做了你最喜欢的粉蒸肉。」
「啊?真的吗?那我饿、我饿!」小孩果然容易改变心意。
徐谦微笑,转向苏曼竹。「顺便送你回去?」
「不敢劳驾。」她有些无聊地用拇指轻轻一弹掌上的代币,代币高高跳起,在即将落回她掌心之际,忽然有只手从旁伸来,奇准地将其劫走。
干什么?她诧异地看他。「我实在很担心你的常识不够,所以得提醒你一下,这代币在外头是不能花用的。」
「我知道。」他笑著将代币收入口袋中。「所以才说你低估了我。」
「但愿如此。」她翻白眼。「那么这位自认被低估的先生,可不可以稍微解释此举的意义?」
「请待下回分晓。」
好家伙,居然盗用她的台词。她扬眉,目送那一大一小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时间,她用剩下的代币又打了几场游戏,才心满意足地决定撤退。
一走出建筑物,夜风拂面,她闭上眼,感受那微微刺肤的凉。
抬头望著黑蒙蒙的夜空,她不觉忆起方才那男人怪异的举动。
他到底有什么企图?下次见面,她一定要好好问个清楚。思考的同时,她并未发觉,自己已将「下次见面」这件事视为完全的理所当然。
第五章
苏曼竹到家时,那放鸽子女王依然人影不见。明明记得她今日没排班,那肯定又是跟男友或哪个酒肉朋友出去混了。对好友的此类行径早已习以为常,她也不以为意,到冰箱中取出装菊花枸杞茶的塑胶壶,为自己倒了一大杯。
坐在沙发上,她打开电视,无聊地啜著茶,随意转到新闻台。
仔细想想,跟雯君的孽缘至今仍未断绝,还真有点不可思议。
她俩自幼就是邻居,双方父母交好,有要事时常将小孩互相托付,因此她从小就像有个妹妹跟在屁股後,怎么赶也赶不走——虽然她们其实同年。
从幼稚园开始,两人上学、放学、上补习班,几乎全在一起,因为父母都崇尚「互相照应」那套,直到二人高中各自升学,生活圈才渐远。高中生涯结束後,二人分别考上台北和宜兰的大学,负笈离乡。她从不是主动的人,而雯君交了许多新朋友,每天疯狂玩乐,自然更疏於联络。
大学毕业後,她在北部工作;雯君因为向往台北这花花世界,也北上求职。父母知悉此事,命她好好代为照顾,其时她租赁的房子正好租约到期,於是她们便顺理成章找房子一起住了。
几年岁月改造,雯君不复以往,变得很时髦,爱追流行、爱玩。一开始她对其感到陌生,不过後来却慢慢发现,骨子里,她还是那个喜欢撒娇,有时可爱有时任性的女孩,半点也没变。
一直以来,两人的个性就是南辕北辙,曾被不少人质疑过,她们怎能安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她也没有答案。
可能是自己已习惯了吧。习惯在她难过时看她哭,习惯在她高兴时看她笑,习惯照顾自己时顺便算她一份。
因为那个长不大的女人,就像自己的亲妹妹一样。
虽然她常为自己找来麻烦,但也有贴心的时候……例如自己现在喝的茶。
菊花和枸杞都是雯君某日兴匆匆带回来的,她听说那对眼睛好,一口气各买下一大包。当时雯君发下宏愿,要每天泡给她喝,以减轻她长期用眼的疲劳。不过王大小姐的耐性有多少众所皆知,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现在变成她偶尔心血来潮时自己泡一壶来喝喝。
即使如此,她仍能感受到那份真实心意。
而她不会忘记,自己刚投入写作这行时,曾受到雯君多大的支持。
当初她因为工作不顺心,考虑再三,终於决定辞职,在家中努力创作。父母得知此事,皆不表赞同,每在电话中谈及,总免不了产生口角。
她习惯骄傲,就算屡次投稿失败,表面上仍表现得自信和满不在乎,不许自己显露半点沮丧。
其实有谁跌倒时不会痛的?但她会冷冷地说:「这算什么?」
而这时雯君会走过来,替她的伤处呵气敷药,笑咪咪地说:「你真的好厉害喔!要是我,早就哭爹喊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