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思念里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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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恋的时候,我们努力找出彼此相同的地方。

  我们的血型是一样的。我们两个人名字的笔划是一样的。我们都是在秋天出生的。我们都喜欢吃海鲜。我们都爱看《小王子》。我们两个人的头发都很硬。我们指甲的形状是一样的。我们的笑声很相似。我们都讨厌肮脏。

  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相似的地方,真是天作之合。

  然而,在别人眼里,这些所谓相同的地方根本不算特别。O型血的人有很多。很多人在秋天出生,因为父母通常都在冬天播种。香港很多人都爱吃海鲜。《小王子》在全球有数以千万计的读者。

  别人怎样看,管他呢!我爱你,因为我们有太多相同的地方。

  可是,某一天,当我们不再相爱,我们会努力去找出大家不相同的地方。

  我喜欢喝咖啡,你喜欢喝酒。我喜欢散步,你讨厌运动。我喜欢听古典音乐,你爱听流行曲。我喜欢吃肉,你喜欢吃菜。我喜欢购物,你讨厌逛公司。我不相信婚姻,你渴望结婚。我喜欢冒险,你渴望安定的生活。我们追寻的东西愈来愈不一样。原来,我们并不相似。为什么我们曾经觉得彼此如此相像?已经走到灯火阑珊处

  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让人很雀跃,你以为是大野洋子找到约翰连侬,或者是汤告鲁斯找到妮歌洁文,你们是天作之合,将会厮守终生,你怀着盼望和热情去爱,然而,走了一段路之后,你开始怀疑,你是大野洋子,但他是约翰连依吗?

  你发现你对他的爱没有当初那么狂热,你对他也没有当初那么好奇,你和他的化学作用也好像没有当初那么厉害。他的吸引力似乎就只有这么多,他说的话,你不再盲目地相信,他的一切一切,不再那么完美。

  可是,你舍不得在这个时候不要他,你和他又携手走了一大段路。只是,愈走下去,你愈发觉有问题,原来他不是一百分的,他只值七十分。原来他有很多缺点是你受不了的。原来,他并没有爱你爱到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原来,你们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很不同的……

  这个时候怎么办?

  你们有了感情,却没有了爱情。

  要不要和他一起走下去?你愿意这样过一辈子吗?

  你们的爱情不经不觉已走到灯火阑珊处,灯光疏落,有点黯淡了。不辞而别的年代

  女孩来信说,她男朋友突然不辞而别。他搬了家,更改了手提电话号码,更辞了职。她很生气,觉得他太不负责任了。他不爱她的话,应该跟她说清楚,而不是一声不响地失踪。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把感情说清楚的勇气的。我们活在这个年代,是一个不辞而别的年代。现在很多年轻人上班两三天之后就不辞而别。他不辞职,也不交代。会打一通电话回来说自己不再上班的,已经很有责任感。

  大家都习惯了不交代。他们怎样对待工作,也怎样对待感情。我不爱你了,我觉得你很烦,于是我一走了之。这就是分手,不必两个人坐下来谈判。

  一、两个月的感情,固然不需要交代,即使是一、两年的感情,也毋须交代。假使有一天你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跟你同住的男朋友或女朋友搬走了,不必觉得惊讶,也不必去找他。假使有一天,你们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你等了大半天还等不到他,那么?你也不必再找他。这个时代的分手已经不用说:“我想跟你分手。”、“我不再爱你了。”、“对不起,我不能令你快乐。”、“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对你好的人。”、“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以上这些全是废话。我不爱你,根本就不会再见你。为你唱一支骊歌

  董桥先生在《英华沉浮录》第二卷《香港中文不是葡萄酒》里提到,他小学毕业时唱的一首骊歌是弘一法师填词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他说,数十年后读到这些句子还是想哭。

  我好喜欢这首骊歌,但我没唱过。我四处向朋友打听,竟然没人唱过这首歌。原来,大家唱的骊歌是不同的。大部分人唱的是《友谊万岁》,有的唱英文,有的唱中文。最令我惊讶的是有人唱《友谊之光》。《友谊之光》不是电影《监狱风云》的主题曲吗?竟然变成了中学毕业生的骊歌。在台湾念书的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是徐志摩的《偶然》。年轻一点的朋友唱的是流行曲。

  虽然没有朋友唱过弘一法师那首骊歌,而且年代也不相同,我还是把这支歌用在小说里:男主角约了女主角在他们常去的那家餐厅等。餐厅里刚好有一群中学毕业生在举行谢师宴。男主角等了一个晚上,女主角没有来。他给她太多痛苦了,她不想再见他。学生们正在高唱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知道她不会来了。她为他唱的,也是一支骊歌。

  餐厅外面,她来了,但她没有进去,他们从此没见过一面,天涯永隔。那一支骊歌,一直唱到终结。再唱一支骊歌

  读者阿王来信说,他在五十年前唱过弘一法师填词的这一支骊歌,但是歌词跟我们记得的有一点出入。他记得的歌词是这样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阿王说,这是半世纪以前的残存记忆。近二十年来,他的好友一一辞世,他自己亦年逾花甲,低唱至“知交半零落”,不禁怆然而泪下。

  骊歌触动了人心。每个年代都有一支骊歌,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支唱起来会流泪、听到也会伤感的骊歌。一个朋友说,他那时候唱的骊歌是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然投影在你的波心——”

  这支骊歌听起来是那么轻,离别却是沉重的。我们不一定是为要离开的那个人伤感,有时候,我们觉得伤感的,是离别本身。

  有相逢,就有别离,可是,每个人都害怕别离。大家都知道,最后的一次别离就是死亡。我们口里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心里却舍不得喝掉手中的酒,还想再唱一支歌,再唱一支歌。你可不可以不走?到了夏天我就离开

  今年初春的时候,他女朋友跟他说:

  “到了夏天我就会离开你。”

  那个时候,他以为她只是随便说说。假如她真的要离开,没有任何理由要等到夏天。

  到了夏天,她真的一声不响走了。

  他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后来,她的朋友把一封信交给他。她在信上说:

  “我不是说过到了夏天就离开你的吗?”

  她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从今以后,她不打算再见他。她已经给他太多机会了。

  她走了,他才知道她说夏天要走,是当真的。他们一起三年了。她很爱他,但是他有两吹不忠的纪录。虽然他最后还是回到她身边,她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有下一次。他们常常为了这些事吵架。每一次吵架之后,感情又好像好了一点。他以为她只是闹情绪,他以为她舍不得他,绝对不会离开。现在他知道,女人是有一条底线的。

  她每次都原谅他,因为他还没把她逼到底线。女人不会告诉男人那条底线在哪里。那条底线可能是——他又向她撒谎。他这天晚上又不回家。他给她的吻是敷衍的。大家又再吵架。大家已经懒得再吵架。

  她给他很多机会,但是到了她设定的底线,她就绝望了,不再留恋。选择夏天,因为他们在夏天相遇。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深夜里看书,情节很感动,我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早上起来,想起那个故事,结果又哭了。不久之前的一天,我还问自己:“我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已经记不起了。我好像很久没有哭过。

  今天再想想,那个故事井不是特别感动。也许,我们只是找个藉口哭罢了。哭过一场,忽然觉得身心舒畅,就好像在秋凉的早上到郊外散步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也好像刚刚做完一场运动,体重减轻了。所有的压力和愁绪都和泪水一起冲走了。流泪原来是有益身心的。

  你上一次哭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感动落泪是什么时候?

  你上一次跟男朋友吵架的时候有没有哭?还是你已经不会再为他哭?

  你上一次感怀身世是什么时候?快乐和不快乐的人也会感怀身世,不要因为曾经感怀身世而觉得惭愧。

  近来满腹牢骚、脾气暴躁、提不起劲做任何事、觉得男朋友没有以前那么爱你,不如找个藉口哭一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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