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被烧死了,而幼小的方刚被人救出了火场。只一夜,方家家破人亡,昔日豪宅大院已成废墟。
他平静的说着,已不带有童年丧亲的感伤,但她忍不住为他心疼,若没有遭遇变故,他该在那栋大宅院里快乐的成长着,备受双亲的呵护。
他等于直接向她解释了这一切的事由,解释了流言背后的真相。
她忍不住问:「那个未婚妻的事呢?」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她不该问的,那是他个人的隐私,她是不是在介意什么?
「她不是我的未婚妻。」他简单的说。「她是我一个学妹,她父亲是我的恩师,他一直很赏识我,希望我们两个能结婚。」
她有一些释怀,又像松了一口气。
「她爱上我另一个朋友,他是演艺圈的人,这件事遭到她家人强烈的反对,她不得已只好把我搬出来,制造一个我们在交往的假相,对外也都宣称她是我的未婚妻。当她怀孕后——」见明仪脸色稍变,他忙解释。「当然,孩子不是我的。」
「而我朋友碍于他的身分,暂时不能和她结婚,所以我学妹来找我,她打算自己一个人去美国先把孩子生下来。我不赞成她这么做,但是,她不听我的劝,才在这里发生了意外,孩子也没了。这件事情我的恩师一家都被蒙在鼓里,一直以为是我负了她。」
「你怎么不向他们好好的解释?」被冤枉是最痛苦的事,更何况是被重要的人冤枉。
他摇头。「她一个女孩子的名声不是完蛋了吗?而且,我朋友的演艺事业也完了,有些事是不能说的。」
「现在他们怎样了?」
「新闻不是报导了吗?歌星×××要结婚了。」
什么?她睁圆了眼。「那……那个偶像天王?」
他点头。
「他……他那个未婚妻很漂亮啊!漂亮得让人发昏,你……你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你没有心动过?」
他显得很诧异。「她漂亮吗?唔,算……算还不错吧!」
不错?那全地球有一半的女人都是丑八怪了。
想了想,他有些不好意思。「我觉得妳比她漂亮多了。」
她的脸涨红了,甜孜孜的滋味溢满胸口。
这……是不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
说完了这些话,释去了她心中全部的疑问。
方园越来越近了,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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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湖悄悄的荡漾,但日子还是平静的滑过,两人的生活一如往常。
一天早晨,一边吃着早餐,方刚对明仪说着:「明天我要去公司一趟,妳帮我熨一套衣服。」
老板生活不能没有她了,她可不可以借机要求加薪,她坏心的想着。
常看到他打赤膊走来走去,宽厚的胸膛,块块分明的肌肉,让她老想流鼻血,现在才发现好像没看过他穿正式的友眼。
来到方园的这段时间里,她偶尔会到他的房间几次。他的房间……很特别,进房就会让人惊愕得张大了嘴。
房间用粗犷的木头装潢着,各种的木质,呈现自然的树纹,他的房间就像他的人一样,很粗犷、很有男人味。
中央有一张硕大的床,铺着柔软如云的床单,一整面墙都是落地窗,可以看见远山碧水;而且他的卧室里有一间超大的浴室,隔壁就紧邻着他的书房。
打开了衣柜,她难以苟同的瞪着他的衣服,灰纹衬衫搭着浅灰色格纹的西装裤,一点都不显格调。衣柜里的衣服不少,但翻遍了,居然没有让她看得上眼的,而且同一件款式颜色的衣服,一买就是五、六件。
之前帮他洗衣服时就曾纳闷,为什么看来很有家当的他,衣着的品味却有待改进。
难不成他认为衣服能蔽体就好了?
「你的衣服都是谁买的?」她问。
「我的秘书买的。」
「干嘛一买就那么多件,不会多买几种颜色吗?」买一件就算了,还买了半打的丑衣服。
她继续翻着他的外套、领带、衬衫、袜子、内衣裤……唉,结果令人心痛。
「这个秘书真失职……」她嘀咕着。
一般来讲,人在某一方面的专业能力太强,或者太专心在某一方面的事情之后,在其他方面就比较漫不经心了。
方刚也是这样,这个男人做手工艺品是一级棒,水电、杂工、设计、木工,他都能一手包了,但料理生活杂事方面就惨不忍睹了。
他能对脏乱的环境视若无睹,吃一碗酸辣汤都能让他感动莫名,对他而言,东西能吃就好,衣服能穿就好,东西能用就好,简直是糟蹋了这么一间豪宅,还有一副猛男体格。
天啊!她不拯救他,会遭到天打雷劈的。
「走,去买衣服。」
她的秀眉轻扬,双眸微瞇,低沉的嗓音带有无比的迫力,他像着了魔似的,不得不跟她出发去商场。
一到男装部,就见她两眼发光,像老鹰似的梭巡一圈。
「先买衬衫。」
「我可不可以在楼下等妳……」
「不行!」
「我不喜欢逛街。」
「什么?」她的声音低沉得像军官发令,令人不寒而栗。
「呃,好,我去。」他服从得像个小兵。
战斗开始了!
「这件、这件……对,还有那件,要深蓝色的那一款……不是这一种,这种蓝不好看……对,都要了。来,你试穿看看。」
「我已经试了好几次了……」眼见她的圆眸微瞇,他的声音倏地变小了。
「那条银灰色的,还有宝蓝色的那条……对,那条下面有浅条纹的……这个领带夹不错……好,就这几个。来,你戴看看。」
「我已经戴了好几次……」眼见她的唇轻抿,他认命的说:「好,我试。」
这样的对话持续了好几次之后,她身后的战利品越堆越高,而方刚的身影则渐渐被埋没了。
「这个鞋子不错,皮质好,穿起来也舒服,方刚……」
女人真的天生有购物癖,他可怕的衣柜,以及无虞的财力支持,让她更加痛快的买着。
杀!杀!杀!
前进!前进!前进!
她身后的方刚,不只担任搬运的苦工,还得兼当人形模特儿,任她随意摆弄着。
「不错、不错,但size应该再大一点,小姐,拿这件、这件,还有那件大一号的尺寸……」
「别试了,衣服已经很多了。」他微弱的抗议,一天换一件,也够他穿半年了。
她又转去看休闲服了,他喃喃的对空气抗议。
等到商场都要关门了,她清点一下所买的东西,总算满意了。
「好了,我们回家吧!」
他长长的、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我终于撑到妳说这句话了,我以为我要等到2008年的奥运会。」
她噗哧一笑,看他真的已累得不成人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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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着一整车的衣服回家后,方刚像块被榨干的抹布,再也挤不出一点体力了。明仪却兴味盎然的拆着堆积如山的盒子,然后再整理好归位。
「下个月就会换季了,到时候再去买夏装。」她爱逛街、爱购物,没法子,她是女人,女人生来是拯救经济的。
天啊!他无力的呻吟了一声,希望就此昏睡过去。
突然,她像发现了什么似的,紧盯着他许久,算计似的眸光让他徒升不安。
「又怎么了?」他的声音听来好无奈。
「你的头发太长了,应该换个发型了。」她目测着他的头发。
「明天我再去理发吧!」
「我帮你理吧!」她笑咪咪地,也兴致高昂。「我会理头发喔!邻居小男孩的头发都是我理的。」
他只好认命的坐好,她简单的用个免洗桌布剪个洞后,就让他套着,就着客厅里的一面大镜子,开始为他理发。
她摆正他的脸,琢磨着为他怎么修剪头发,剪刀俐落的一刀下去,认真的反复对正和一再的查看。
她剪得好专心,他透过镜子也正好可以专心的看她,她的手温暖、小巧,几次拂过他的皮肤时,总让他不自禁的轻栗,好在她没有注意到他的失常。
她的头发不长,仅到肩部而已,不像刚开始来时,总梳得一丝不苟,每天必定做造型,现在只是自然的垂下,耳际还微散着几缯的发丝,增加了几分的活力。她的头发又柔又细,触手摸到不知是什么样的感觉。
她的下巴较尖,衬得整张脸很小巧,唇办丰盈诱人,皮肤称不上很白皙,但呈现一种健康的肤色。她的手臂细瘦,从镜中的反射看来,和他的黝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视觉效果竟让他为之神迷。
从来没有这么仔细的看过一个女孩子,她身材苗条纤细,柔软又带着香气,纤细的肩膀该是被男人拥抱的……
「咦,你的脸怎么那么红?」看到他古铜色的皮肤已是一抹红,她大感诧异。
「没……没有。」他尴尬的别过头,不敢接触她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