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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她也曾不安,但这男人给人稳重诚实的感觉,应该是个可以让人安心的人。

  他是不是也曾受过伤?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在这里疗伤?这想法让她对这男人有了几分的怜惜。

  「唔……林小姐……」

  她赏他一个大笑脸。「叫我明仪就好了。」

  「好,明仪,可不可以煮点东西给我吃,我饿了……」

  饿了?他明明吃了三碗饭还有半锅汤、两罐啤酒,还有空了的四盘菜,他还饿?

  「妳煮的菜真好吃。」

  这话像是一句魔法,迅速浇熄她的错愕。

  「好吧!老板,你要吃什么?」

  「随便。」

  是啊!她老板不挑食,只要是她煮的菜,他总捧场的吃得干干净净。

  她着手准备饭菜,刚刚的话题已经告了一段落,月夜下的谈心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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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她开始了在方园的日子,居然出乎意外的……舒服。

  是的,舒服,除了喂饱方刚之外,其他的时间,她都是悠闲的。每周固定有清洁公司的人来大扫除,方刚因为工作的缘故,每一周就会去台北一趟,一去可能一、两天。

  她的老板没有架子,也没有烦人的同事,还有优渥的薪水,有这样的工作在梦中部要笑喔。

  她就在觉得对不起他付的薪水的想法下,所以力求在菜色上求新求变,观察他的喜好,为他填满整个冰箱,顺带打扫屋子,为他洗衣服。

  她从一个煮饭的,彻底变成了女佣。

  清早醒来,做好了早餐,她就出门散步,顺便买菜,和街坊邻居熟悉、熟悉。这时候,整条马路会显得生气勃勃的,整个小镇都充满了活力。

  因为家家户户都隔的不远,街坊都是老邻居,彼此都很熟悉,一路上,总会听到各家各户打招呼的声音。

  「早,出门啦?」

  「老婆,我去上班啦!」

  「妈,我去上课了。」

  「嗯,路上小心点,骑车要注意。」婆婆妈妈们都不忘叮咛。

  菜市场里人声鼎沸,传统市场虽然脏乱点,但蔬菜水果都很新鲜,也弥漫着浓侬的人情味。

  「林妈,晚一点,妳送点青菜到我家去。」她熟稔的和卖菜的人说着。

  林妈妈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读书,她和林伯伯两人无聊,就种菜、卖菜。她家和方园离得满近的,有时明仪就干脆让她直接将自己栽种的蔬菜送到方园,她进出方园多次,对方园也极为熟悉。

  「好,我等会儿就送去。」

  一边漫步走着,她又在海产摊前停了下来,打量着鱼货。

  「老板娘,给我两斤的蛤蜊。」

  欧巴桑熟练的捞起了蛤蜊放在磅秤上。「80元,小姐,我没看过妳,妳刚搬来的吧?」

  「是啊!最近刚来的……」

  「我就说,我在这里卖十几年了,这附近的人都认识,我瞧妳就像外地来的,妳住哪里?」

  敦亲睦邻很重要,明仪耐着性子答,「我住方园。」

  方园?这两个字刚讲完,欧巴桑却像被魔术棒一点静止不动了。「哪里的方园?」

  「过双元桥的那间大房子。」

  一时间,附近的菜贩和顾客都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说着。

  「什么?那间方园?」

  「是啊!」瞧这阵仗,明仪也诧异了。

  「不就那间鬼屋嘛!」

  欧巴桑又摇头又叹气的。「那间方园在二十多年前住着一对夫妻,听说先生可有钱了,他太太是本地人,为了讨好她,他才在这里盖了一间别墅。有一天,那个太太好像自杀了,没几天,房子也起了一场大火,将那个先生也烧死了,之后,就有人说那是一间鬼屋。」

  明仪浑身起了轻颤,手臂也窜起鸡皮疙瘩,难以置信那间美丽的房子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

  「在一、两年前,那间方园又住进了一个怪人,他这个人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负、心汉……」

  明仪更见错愕,难以将方刚和负心汉的形象联想在一起。

  「妳知不知道,那天,他刚好在这里买东西。」欧巴桑指了指前方的转角。「有一个漂亮的大美人挺着一个大肚子,是他未婚妻专程来找他的,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可厉害了,那大美人不小心被后面的车子撞倒而送医,听说孩子流掉了,而他也没娶她。妳说,这种男人是不是个负心汉。」

  明仪仍是震惊,虽然她和方刚并没有深交,只有共处过几天,但也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让未婚妻流产,又狠心抛弃她。

  「真像电影情节……」她轻声呢喃。

  「我看那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钱盖房子,我看啊!他这人来路不明,妳还是小心点的好。」

  想不到方刚的名声居然这么难听,他足不出户,都能惹来这么多的是非。

  「我看我老板不太像那种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妳就是涉世太浅了,才会被人骗。小心,妳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钞票。」另一个蔡太太轻哼一声。

  都说人言可畏,看来不假,她并不了解她的老板,但是,他除了安静点、邋遢点,也不至于有什么恶行劣迹,他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想不到在这些邻居的眼里,竟是如此风评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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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家,看到方刚正在院子里敲敲打打,额上微冒着汗,地上是他已刨好的木材,看起来是在做一把椅子。

  他一看到她回来,就扬声喊,「妳去拿电锯给我。」

  依着他指示的方向,她往一个独立的房子迈进。

  哇!

  她张大了嘴,看着这间房子,这根本是一间标准的工作屋,天花板足足挑高了三米,里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刨木机、电钻、电锯、起重机、千斤顶……一应俱全。

  「天啊!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她认识的男人都是西装笔挺,出入坐轿车,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他们最大的运动量大概就是在健身房看漂亮美眉。

  她只知道方刚在台北有一间公司,他的工作是建筑设计,除了工作原因出门之外,他不是待在书房就是在这间工作屋。

  他对于用木制的东西情有独钟,家中很多东西都是出自他的手,屋里看得到的书籍都和建筑设计以及木材家具有关。

  找到了电锯,看他熟练的锯着木材,上午居民们对她说的话,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只是来上班领薪水的,老板就算有三千佳丽,也不关她的事。

  外面的太阳很大,但因在大树下,倒是觉得凉意沁人;她坐在他身边,偶尔帮他递递东西,两人闲聊了起来.

  「老板,今天中午你要吃什么饭?」她问;

  「蛋炒饭。」

  「你想喝什么汤?」

  「竹笋鸡汤。」果然,他偏爱喝鸡汤。

  「要炒什么青菜?」

  「高丽菜。」

  「吃什么肉类?」

  「排骨。」

  「排骨要红烧还是糖醋?」

  「糖醋。」他狐疑的看她。「为什么我觉得我像在餐厅里点菜?」

  她微笑。「让你觉得花钱请我是物超所值啊!老板。」

  他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一直都觉得妳能来应征是我花过最值得的广告钱。」

  他笑得有些腼腆、有些害羞,她只觉得心跳快了一拍,顿了好几秒钟都说不出话。

  眼看摇椅成型了,他测试着它结不结实,显然,他还算是满意的。「来,妳坐坐看。」

  「咦……」她坐了下去,放松全身,两手摊开,深深的坐在椅子里。「坐起来好舒服,感觉真好。」

  椅子并不华丽,只是木头的原色,但绝对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完全配合她的身形,坐起来舒服极了,背可以延伸的往后靠,脚也可以向前伸着,摇椅晃得不至于让人头昏。

  「老板,你好厉害,做椅子做得这么好。」她已经舍不得起来了。

  他满意的看着她一脸的舒适。「妳喜欢就好了,这是做给妳的。」

  嗄?

  「妳上次说想要有一把摇椅,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吹吹风。」

  她愣愣的坐着,看着站在前面的方刚,他的额上还沁着汗,T恤已经湿了大半,咧着一脸的笑,几分憨厚又有几分诚恳。

  她的心脏猛地一撞,有一种陌生的激动在她的胸怀微荡着。「椅子买一把就好了,干嘛要用做的,太麻烦了。」

  「自己做的椅子舒服,和买的绝对不一样。」

  这男人如果不是天生迟钝,就是最会讨女孩子欢心的那种。

  「我很喜欢,谢谢。」心脏仍在胸腔怦怦的跳着,怎么,一把椅子就已经收买了她的心。

  「我再做一张桌子,就可以放东西了,妳想在这里午睡都行。」

  她喃喃自语:「我是一个员工而已。」

  「就当作是妳的员工福利吧!」他咧嘴一笑。「妳起来吧!我还得打磨上腊和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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